勤奋努力的学员您好! 可撤销:重(重大误解)失(显失公平)欺(欺诈)协(胁迫)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受第三人欺诈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D.受第三人胁迫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E 【解析】选项CD: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问题:第三人胁迫跟第三人欺诈 老师 胁迫这个行为相对欺诈更为法律所厌恶,所以第三人胁迫无需其他设定条件即可撤销,但是 第三人欺诈是要加一个限定条件才可撤销的,麻烦老师总结下
根据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遗嘱的有( )。 A.受胁迫所立的遗嘱 B.受欺诈所立的遗嘱 C.所处分的财产已经不复存在的遗嘱 D.部分内容被篡改的遗嘱 E.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答案】ABE 【解析】无效遗嘱主要有下列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选项E正确);(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选项AB正确);(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选项D错误) 问题: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遗嘱无效如何区分? 民事法律行为中,胁迫,欺诈是可撤销,老师能帮忙总结一下?怎么更好记?有没有口诀
老师公司来面试的做的视频,公司给30块钱,这个应该怎么做账
我们有两家公司,小规模收了另一家公司部分客户的租金收入,因为那个商户码另一个公司弄不了,但是都没票的因为都是个人,那我这个小规模公司银行账上这得做什么分录
老师,企业所得税的返还,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表调整还是直接入营业外收入?
老师,个体工商户做税务登记 要用法人注册个人电子税务局进入办理吗
你好!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A表怎么填写的?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可开专票吗
汇算清缴时要调整招待费,但销售费用下的业务招待费不在利润表体现,是不是汇算的招待费可以与利润表中的招待费金额不一样
请问老师,中航信用金融服务平台里面的交e保清分,和保理融资都是怎么理解的
汇算清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入账?需要几 计提吗
这个填的专管员那边说不对
问题: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遗嘱无效如何区分?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小孩买假串,缺德又违法。“小孩”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假”即虚假意思表示;“串”即恶意串通;“缺德”即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道德;“违法”即违反法律法规。 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