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努力的学员您好! 可撤销:重(重大误解)失(显失公平)欺(欺诈)协(胁迫)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D选项,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朴老师不要接了, 下列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中,下列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的有( )。 A.乙基于居住权而占有使用甲的房屋 B.丙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动产质权 C.丁基于无因管理取得必要费用的返还请求权 D.甲基于合同取得合同债权 E.戊基于遗嘱继承取得轿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答案解析 : (1)选项A:基于法律行为的继受取得。(2)选项C:基于事实行为的原始取得。(3)选项E:遗嘱是法律行为,继承人依据的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故属于继受取得。 问题:善意取得是法律规定的原始取得,基于合同产生的债权是法律行为的原始取得,因为是第一次,如果是债权再次转让,那么就是继受取得,那么这道题B应该是不对的吧?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B.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C.受第三人欺诈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D.受第三人胁迫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E.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答案】ABE 【解析】选项CD:属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问题:第三人胁迫跟第三人欺诈 老师 胁迫这个行为相对欺诈更为法律所厌恶,所以第三人胁迫无需其他设定条件即可撤销,但是 第三人欺诈是要加一个限定条件才可撤销的,麻烦老师总结下
根据继承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遗嘱的有( )。 A.受胁迫所立的遗嘱 B.受欺诈所立的遗嘱 C.所处分的财产已经不复存在的遗嘱 D.部分内容被篡改的遗嘱 E.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 【答案】ABE 【解析】无效遗嘱主要有下列类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选项E正确);(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选项AB正确);(3)伪造的遗嘱无效;(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选项D错误) 问题: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遗嘱无效如何区分? 民事法律行为中,胁迫,欺诈是可撤销,老师能帮忙总结一下?怎么更好记?有没有口诀
你好,购买了公共责任险,需要提供原始发票,说的是什么发票
公司给员工发手机作为奖品,怎么做账? 交个税吗
老师,公司装修,一般纳税人,这家单位买了板材+装修,,只开木工板200张,这样可以吗
陕西税务系统怎样导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老师,24年第一次更正企业所得税,并缴纳了3000元,现在又需要更正23年企业所得税,缴纳2500元,又需要再更正一下24年企业所得税,24年的企业所得税缴纳的金额,怎么能做到不退税。是不是填报带出的税额要多于3000元,补交差额?还是算出来的5000元直接就是应该缴纳的金额,不包含已经缴纳的3000元呢?
老师您好,老板借款和公司欠老板的会计分录分别是怎么做来者?是不是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比如我们的无票支出可以挂账,记在其他应收款科目吗?
老师,我们是新办啤酒企业,施工图审查费记入办公费,还是记入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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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增值税的要交地方教育附加税吗?
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范围之内有材料材料,那可以给建筑公司开材料发票,建筑公司给我们开工程款发票吗
问题: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和遗嘱无效如何区分?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小孩买假串,缺德又违法。“小孩”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假”即虚假意思表示;“串”即恶意串通;“缺德”即违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道德;“违法”即违反法律法规。 遗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