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代付协议:如果A、B和您签署了三方代付协议,那么该协议应该规定了付款的方式和金额。如果协议中明确规定了B向您支付55万钢筋材料款,并且A同意将多付的17万转给您,那么该转账是合规的。但是,如果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A可以将多付的款项转给您,那么这可能会引起争议。 2.多付的款项:如果B多付了17万钢筋材料款,那么这笔款项应该属于您和B之间的协议纠纷。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与B协商解决此事,并确保所有转账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向另一个供应商的转账:如果A想让您将10万转给他的另一个供应商,那么这需要得到B的同意并签署相应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您有权将这笔款项转给A的供应商。 4.向A的财务的转账:如果A想让您将7万转给他的财务用于交税,那么这也需要得到B的同意并签署相应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确保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您有权将这笔款项转给A的财务。

1.甲公司2019年3月份发生以下部分事项:nl5日,财务部签发张转账义混付认人为基本仔歉账户开户银行丙,该支票来就e人名称和出票金额。米刺员刈累行谈文架网人商场购买办公用品。刘某在较账方朴记了收款人为A商场、金剐为4800儿,开将转账文票交给了A商场。A商场于3月18目持该转感支票向丙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付款。3月20日.该公司向B购头批原料攻公可凝发了张价值30万元、收款人为R承兑为丙银行的汇票。但该汇紧未记载付秋日期。B厂在了月24日向丙银行提不付款,被拒绝受理。)3月25日甲公司获准从建行支行収得贷款50万元,财务部在乙建行开设了一股在款账户。3月26日财务部开出转账支票从该账户支付3万元给C公司,用于归还所欠C公司货款,当天,会计人员特票向乙建行办理转账手续时被退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J)甲公司财务部签发的未填写收款人名称和出票金额的转账支票是否有效?说明理由。(2)丙银行拒绝A商场的付款请求是否符合规定?请说明理由。(3)乙建行对甲公司3月26日开出的转账支票退票是
我的甲方A和我甲方的甲方B,签了三方代付协议,由B付给我55万钢筋材料款,其实多付了17万(此批次钢筋价值38万),这17万A想让我转10万给他另一个供应商,还有7万转给A的财务由财务去交税。因为A的账户被我起诉被封掉了,暂时不能用。请问这17万这样转合规吗?需要出什么样的协议?
老师您好!我5月份接手了老会计的账,发现他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季报固定资产原值是上一季度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来年重新清零计算,但是汇算清缴的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又和手工账本一致。一季度他4月已申报(一季度期末原值72多,累计折旧3.3万多,账面价值69万),2025年汇算清缴原值225万多,累计折旧159万多,我现在接手之后二季度该怎么申报呢?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老师,您好!我刚看了我和AB签的代付协议,这50万算是B付给A的项目货款,他们签的合同款。那意思是不是可以理解成,B付给我们的款相当于是B付给A的货款,这笔钱实际是属于A的,A他就有权处置这笔款项,现在A和我们实际结算38万,那就等于多了17万,现在我们按A的要求把这17万转出,A给我们出个协议,转到他指定的账户,这样不可以吗?
B支付给您的款项可以理解为B支付给A的货款,因为您和AB之间存在代付协议,而A和B之间存在合同款支付关系。因此,A有权处置这笔款项,并且可以根据与您的协议要求将多余的款项转出。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A协商并签署协议,将多余的17万转出,并由A指定接收该款项的账户。确保该协议明确说明了转款的原因和用途,并确保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
那就是这17万怎么处置可以不用经过B,对吧?还有这17万A要求转入两个账户,一个是付给他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10万(这个我直接转,然后我们三再签个代付协议,是完全没问题,对吧?),另一个是转给他家自己财务人员7万去交税费(因为他家账户不能用),这个由我公户转给他家财务人员,有协议的话,是不是也没问题呢?
您与AB签订了代付协议,约定B向您支付50万元,但实际上这笔款项是作为A的项目货款。因此,这笔款项的实际所有人应该是A,而不是您。 如果您按照A的要求将17万元转出,并且与A签订了相关的协议,那么这个操作应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笔款项仍然属于A的财产,您只是按照A的要求进行转账。因此,A需要确保他有权利将这笔款项转出,并且他指定的账户是合法和有效的。 关于您提到的两个账户的问题,如果您与A签订了代付协议,并且确保这两个账户都是合法和有效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个操作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B发现这个问题,可能会对您的信誉和合作关系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在操作之前,您应该谨慎考虑并确保这个操作符合所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