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问题。

我们是一家合伙企业形式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对外投资了股权,但是这笔股权投资亏损了,基本收不回来。该股权的实控人为了弥补合伙企业的亏损,准备把他自己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免费赠与给合伙企业。想请问您一下,1、如果赠与的股权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但是没有实缴资本,合伙企业是否要做账并报税?2、如果赠与的股权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且已经实缴,但是股权赠与协议上约定,如果后期原来投资的股权收到回款,那么合伙企业就需要把收到的赠与股权转回给实控人。请问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在收到赠与的股权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合并计入所得税?
合伙企业转让其向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之前,需要出让及受让方完税,但出让股权的合伙企业申报合伙人经营所得是季报,时间上不一定一致,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完成合伙人(自然人)的个税完税证明呢?一般情况下,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的个税申报是在自然人扣缴端申报缴纳吗
我公司基于股权激励,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这家有限合伙企业没有实际业务,也从未分红,但是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那么作为企业需要代扣代缴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和经营所得,我想咨询这些合伙人的任职受雇从业类型是什么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上个月发生一笔股权转让,个税需要体现嘛
想请教您一下,我们老板今年5月新开了一个合伙企业,是为了持股用的,就是把我现在公司的小股东都转到那个合伙企业,然后再用合伙企业入股到我现在的公司,所以那个合伙企业一直是没有业务产生的,所以也就没有工资发了,我现在每个月都是给老板做的个税0申报,已经超过3个月,系统会一直提示此人员是否离职等字眼,我这个要怎么处理呢,实际上也是没有业务,确实也没有发工资的呢
老师 想请教您一下,我们老板今年5月新开了一个合伙企业,是为了持股用的,就是把我现在公司的小股东都转到那个合伙企业,然后再用合伙企业入股到我现在的公司,所以那个合伙企业一直是没有业务产生的,所以也就没有工资发了,我现在每个月都是给老板做的个税0申报,已经超过3个月,系统会一直提示此人员是否离职等字眼,我这个要怎么处理呢,实际上也是没有业务,确实也没有发工资的呢
这些合伙人的任职受雇的情况下申报个人所得税类型为雇员,工资薪金所得, 如果股权转让涉及溢价,个税需要体现
股权转让未涉及溢价,是不是就不需要体现了
有两个不是雇员,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什么
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不是雇员,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
就是单纯有股份的自然人
属于什么类型
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