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可能是这个情况,你得联系一下你们的代账公司问问

问题是,2021年有个员工12月25日从我公司离职,但是因为这个员工有和我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这个员工要服务我公司2年,但是这个员工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离开公司只为我公司服务了整一年,在2022年1月份我就没发2021年12月25日当月25天的工资4400元给他,直接扣掉4400元(根据我公司的协议的话是要赔偿我公司7000元的),我这个问题是,但是我公司虽没有发放12月份工资,但是2022年1月份我把这个离职员工的代扣代缴收入填入,还给他的2021年的社保也交了,我想提问,这个员工的12月份个税申报了,虽然没有交税,但是那个员工今天打电话说要告我们偷税漏税,我一定要懂这个的老师回答好吗
公司成立及员工情况:公司是6月份成立,所有员工之前是在另一家公司代管,9月份转入新成立公司,有几个问题麻烦老师帮忙理顺: 1:工资发放情况:10月发放9月份工资,那我申报个税是否是11月份申报10月份发放的9月份工资? 2:9月份开始,我们就是自己缴纳社保了,等于是9月份工资未发放,但是五险一金已交,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和扣除都填0? 3:特殊原因,一员工6-8月份工资在9月份一并发放2.7万元且未缴纳五险一金,但是在发放的时候并未扣除个税,那我现在在申报9月份个税的时候,是不是收入填2.7,扣除填0,先缴纳个税,然后这个个税金额在10月份发放9月份工资的时候扣除,这样操作是否合规? 4:上述同事,在申报个税的时候,扣除的累计费用是20000,这样是对的是吧?
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改的话怎么写合适?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这个52.5是4月份发给客户的,总部直发给客户的样品,我们分公司的客户,总部和我们分公司不在一个省,分公司跟总部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以上个月做账的时候我听总部会计的在4月份的账套里做了暂估入库,5月10号左右收到了总部开过来的专票,所以我在这个月初把5.66进项专票税额给抵扣了下,不过报税的时候有个老师让我0申报,说是免费给客户不算收入,还让我把4月份做的暂估删了,5月份账套里只记了借销售费用52.5 贷应付账款-总部52.5,那位老师还说让我7月报税的时候去税务局把认证的5.66可抵扣进项税给转出来。今天总部会计审账的时候跟我说必须把暂估加进去,我就写了下面的会计分录,请问我做的会计分录可以吗?需要改吗?改的话怎么写合适?应该写待认证进项税额吗?下月不用把认证后的进项税额转出了吧?老师
老师好!我10月份入职某公司,并且在11月初把10月要申报个税的相关工资表及员工身份证和电话都发给了外账。我今天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申报扣缴单位无法弹出,提示我联系公司报税财务。请问这是什么情况?是报税会计没有申报10月个税吗?还是?
249 万(退税)= 省 1000 + 高风险;251 万(补税)= 多交 1000 + 低风险。选 251 万,安全第一。 请问老师,这句话分析的复核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么?
想问老师我公司取得的单独的出口商品的运费收入需要交增值税吗,
老师,员工离职算工资,4月实际出勤26天,3月实际出勤6天,5月实际出勤6天半,工资谈的每月都是4500固定的,那她离职了,工资怎么算,才是正确的呢?
想问出口商品的免税和出口商品的退税
我司是生产一次性纸碗纸杯的小规模纳税人,这年头钱不好挣,该行业都是这种操作,有很大的风险,老师帮我在做账报税方面规避下注意事项(机器,原材料采购都是不含税报价,不开发票,私转私;经销商买纸碗大多也是私转私,用不少用信用卡,花呗付款,为此办了个体户收款码,收款码名称却是公司名称)。收款码用个体户执照办的,收款码名称是公司的,这种肯定不行,那么我现在把收款码名称变更为个体户名称,个体户和公司签代收代付协议,在做账方面怎么避免
老师,商贸出口退税企业开世来的发票计量单位袋,报关单法定单位千克,做收发存用哪个计量单位?
甲公司商品放在学校销售,货款进学校账户(poS机收款),然后业务部门提供了一个营业统计明细表,没有品名,只有金额7万,叫会计开发票,这怎么开?
您好,我们首单,租赁发票,备注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永香路1号城市山海V谷206, 工商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马安堂社区永香路1号城市山海V谷206。发票上的地址没有社区,这样的情况,能办理出口退税吗?
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公司将租赁的部分场所转租给了第三方,第三方交租后要求开具发票,公司的营业执照的经营内容中没有租赁业务,可以开租赁发票吗?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老师,做工商年报时之前的账号(就是去年办该业务的账号)找不到了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