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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x18年末部分资产和负债项目的情况如下: (1)2x18年4月1日,购入3年期国库券,国库券利息为50万元,税法规定,国库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永久性差异) (2)2x18年,A公司内部研发无形资产费用化100万,资本化金额为200万元,但截至期末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内部研发费用加计75%扣除。 (3)218年,A公司将其所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其公允价值120万元计价,该批交易性证券的成本为122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4)A公司编制的2x18年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付款”项目金额为100万元,该款项是A公司尚未缴纳的滞纳金。按照税法规定,各项税收的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5)A公司对一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期末公允价值上升20万元,一年前购进成本为680万元,假设税法规定要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且税法不认可公允价值变动。(纳税调整考虑公允价值变动与折旧两方面因素) (6)2x18年,A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其公允价值150万元计价,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成本为13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成本在持有期间保持不变。 (7)假定A公司2x18年度实现会计利润1800万元,以前年度不存在未弥补的亏损:除上述事项外, A公司当年不存在其他与所得税计算缴纳相关的事项,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都为0。 <1>、请根据题中信息分析A公司1-6事项,是否构成暂时性差异?并请具体说明其属于应纳税哲时性差异还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计算A公司2x18年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问题【多选题】中国公民陈某任职于国内甲公司,其独生子正在接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2019年陈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1)全年工资、薪金150000元,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33750元。(2)为乙公司提供一次性法律咨询服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3)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1000元,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4)因持有境内丙上市公司股票,取得股息6000元,该股票系陈某2年前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购入。(5)取得国债利息4000元。(6)在商场购买冰箱,获赠一台价值180元的豆浆机。(7)继承一套房产,价值1600000元。已知:综合所得减除费用60000元/年。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陈某夫妻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陈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
A公司2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2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1)2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上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3)当期取得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4)本期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万元,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5)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1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存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
甲、乙公司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甲、乙持股比例分别为60%、40%。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20年发生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1月3日,A公司收到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机器设备的价值为2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5万元。投资后,丙公司占A公司原注册资本的25%。(2)4月5日,因扩大经营规模需要,经批准,A公司按出资比例将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转增资本。(3)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为800万元,全年生产车间实发工资60万元,行政管理部门实发工资30万元,销售机构实发工资1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5万元。A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万元为税收滞纳罚金,本年实现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假定A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4)12月31日,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A公司按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中国居民企业望达公司分别控股甲国的 A 公司、B 公司,以及乙国的 C 公司、 D 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40%、40%、80%、80%。A 公司持有丙国的 E 公司 35%股 份,B 公司持有丙国的 F 公司 50%股份,C 公司持有丁国的 G 公司 80%股份,D 公 司持有丁国的 H 公司 75%股份。E 公司、F 公司、G 公司、H 公司分别持有戊国的 I 公司 30%、40%、20%、10%股份。I 公司持有己国的 J 公司 80%股份。根据上述 资料,回答以下问题(每小题 20 分): (1)判断属于居民企业望达公司符合间接抵免条件的公司,并说明判断依据。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如果这个月开发票开出四十多万专票,增值税为0时是否不合理,往期待抵扣大于本期开票额
老师晚上好,请问出口备案如何操作?在哪里备案
老师,我之前做的是文员工作,现在进入一家几个人的小公司,A和B公司的同一个法人,C公司是另一个法人,别的公司卖货给C公司开发票,我们再按5个点C开给A公司,但是C没有走货,这个属于虚开发票吗?我能继续做这个会计吗?
老师,你好。老板有A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B公交车有限公司,C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三年前B公司跟政府买得了一块地皮,现在老板需要用这个地皮建设一个新的驾驶员科目二训练场地供驾驶员培训公司使用,一栋办公楼供三个公司一起办公使用,一个停车充电场供公交车停放和充电。基建不请建筑公司在基建,老板自己找人来建设。请问这个情况下,基建的开支费用怎样会计核算才合理合规合法化?
老师,麻烦咨询下,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股东把他的车买给公司,公司购买怎样才能让双方的利益都能最大化,而且公司购置后,税务申报资产折旧计提是一次性,还是
工商年报填税务信息一般不是保留2-6位嘛小数嘛,咋有的视频说必须保留6位?有标准吗?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23年4月是平的,2024年1月转出12月应交增值税后贷方余额是1452.24,截止到2026年5月还是有1452.24的余额,之前的会计说是之前有一个政策是服务业进项可加计5%扣除,附表上调整了多抵了进项,主表上没有把数据导进去,计提的金额大些,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就有这个余额,现在是2026年6月了,是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这笔余额怎么调账比较好呢
当期的费用产生,次月可以开专票,当月怎么做账,要先把税额计算出来吗
我们是小规模个体户,刚开始不稳定呢,有个客户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体户如果开3%的专票怎么交税和合理避税啊
您好,老师!想请教下出口业务,我们是生产型出口业务,4月27日开的报关单,没有开出口发票,和出口退税联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先抵扣进项发票,今天刚刚收到采购发票,是次月抵扣了,再开出口发票吗,(出口退税得流程我要怎么操作,请老师指点)
1.B1、B2、B3、B4 公司分别直接被A公司控股 50%、50%100%、100%,均符合间接抵免第一层公司的持股条件。C1 公司虽然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 B1 控股 30%,但仅受居民企业A 间接控股 15% (50%*30%),因此,属于不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但如果协定的规定为 10%,则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 C2 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 B2 控股 50%,且被居民企业 A 间接控股达到 25% (50%*50%),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C3 公司被符合条件的上一层公司 B3 控股 50%,且被居民企业A间接控股达到 50% (100%*50%),因此,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C4 公司情形与 C3 公司相同,属于符合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公司。 虽然D公司被 C1 控股达到了 20%,但由于 C1 属于不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所以,C1 对 D公司的 20%持股也不得再计入 D公司间接抵免持股条件的范围,来源于 D公司 20%部分的所得的已纳税额不能进入居民企业A 的抵免范畴:D公司被 C2 控股达到 40%,但被 A 通过符合条件的 B2C2 间接持股仅 10%,未达到 20%,因此,还不能由此判定 D是否符合间接抵免条件: D公司被 C3 控股达到 25%,且由A 通过符合条件的 B3C3 间接控股达 12.5% (100%*50%*25%),加上A通过 B2、C2的间接控股 10%,间接控股总和达到 22.5%。因此,D公司符合间接抵免条件,其所纳税额中属于向 C2 和 C3 公司分配的 65%股息所负担的部分,可进入 A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D公司被 C4 控股15%,虽然 C4自身为符合持股条件的公司,但其对 D公司的持股不符合直接控股达 20%的持股条件。因此,该 C4 公司对D公司 15%的持股,不能计入居民企业A对D公司符合条件的间接持股总和之中:同时,D公司所纳税额中属于向 C4公司按其持股15%分配的股息所负担的部分,也不能进入居民企业 A 的间接抵免范畴 居民企业 A 通过其它公司对 E的间接控制由于超过了三层(居民企业 A-B2(B3)-C2(C3)-D-E,E 公司处于向下四层),因此,E 公司不能纳入 A 公司的间接抵免范畴;即使 D公司和 E公司在成国实行集团合并(汇总)纳税,D公司就 E公司所得所汇总缴纳的税额部分,也须在计算 A 公司间接负担税额时在 D公司合并 (汇总)税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