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稍等我计算好发给你的呢

某卷烟厂3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万元。 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 000标准箱,当月销售自产卷烟18 000标准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1 500万元。 其余2 000标准箱卷烟销售给某县的烟酒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 进口外国卷烟10 000标准箱,经海关审定的货价为1800万元(折合人民币),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包装费10万元,运输费58万元,支付购货佣金20万元。 当月,进口卷烟在境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48 000万元。 已知每标准箱卷烟为50 000支。卷烟的进口关税税率为20%,卷烟消费税的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 计算3月份生产销售卷烟的消费税。 计算进口卷烟的关税,及进口环节的消费税、增值税。 计算3月份的应纳增值税。
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发生业务如下:①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额6.5万元。②领用自产烟丝40%,用于生产A牌卷烟。③将本厂生产的20标准箱A牌卷烟按平均价格销售给商场,合同约定当月结款50%。④销售200标准箱A牌卷烟给批发商,取得含税销售额316.4万元。⑤用10标准箱A牌卷烟向某烟酒批发站换取一批白酒。(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1标准箱=250标准条,1标准条=200支,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售价每标准箱14000元,最高不含税售价每标准箱15000元)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该卷烟厂生产的A牌卷烟适用的消费税税率;(2)分别计算业务①—⑤涉及的消费税与增值税;(3)该卷烟厂当期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1月从乙公司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万元其中的60%用于生产 A 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 A 牌卷烟10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从价税率为56%,从量税率为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问:甲卷烟厂上述业务的应纳消费税为()万元。
某卷烟厂3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万元。(2)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当月销售18000标准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1500万元。已知卷烟每标准箱的定额税率为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厂3月份的应纳消费税。
某卷烟厂3月份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某烟丝厂购进已税烟丝200吨,每吨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万元。(2)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150吨,生产卷烟20000标准箱,当月销售18000标准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1500万元。已知卷烟每标准箱的定额税率为150元,比例税率为56%,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要求计算该厂3月份的应纳消费税。
老师印花税申报 需要打印合同明细吗
老师您好,注销时财务报表可以不调直接申请注销吗,比如说有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啥的
老板转入的资金。做成借款,备注应该怎么写,写成-转入备用金,还是什么
找郭老师,招待费,宣传费,是按总收入的比例60吗?还有什么其他可以加大成本的吗?老师指教
之前8月开了普通发票的货款做了现金支付,现在又改成走公账,可以吗?
刚接手了代账公司交回来的账,现在需要做股权变更,然后发现系统申报的近三年年度季报存在问题,年报财报的数据和明细账是能匹配的,现在要做股权变更,管理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报和明细账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公司账目也比较混乱,现在做股权变更合适吗?而且往来款项也很大。
请问老师,公司名下的房子卖出去了,收到房款必须打公户吗?个人收可以吗
你好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老板有甲乙两家公司,有一个员工a在甲公司发的工资,但是在乙公司帮他买的社保,那这样的话怎么样来做乙公司的账呢?也是在甲公司申报个税的。
老师好,我们这边代收水电费,但一直没人来收 做的其他应付款 请问这样能多久?如果一直没人来收 什么时候转收入?
你好老师,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老板有甲乙两家公司有一个员工a在甲公司发的工资,但是在乙公司帮他买的社保,那这样的话怎么样来做账乙公司的账呢?
(1)进口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领取了60%用于生产卷烟,因此进口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为150*60%=90万元。 进口烟丝的消费税为90*30%=27万元。 进口烟丝的增值税为(150%2B27)*13%=23.21万元。 (2)自产一批烟丝,80%用于生产卷烟,因此自产烟丝的组成计税价格为5*80%=4万元。 自产烟丝的消费税为4*30%=1.2万元。 自产烟丝的增值税为(5%2B1.2)*13%=0.78万元。 (3)当月将自产的20标准箱卷烟作为春节福利,因此视同销售卷烟,计税价格为20*80*88=14640元。 应纳消费税为14640*56%%2B0.003*20*100=8125.6元。 应纳增值税为14640*13%=1903.2元。 (4)按平均价销售150标准箱卷烟给一烟酒批发公司,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万元,因此计税价格为300*80*88=224000元。 应纳消费税为224000*56%%2B0.003*150*100=124400元。 应纳增值税为224000*13%=29120元。 (5)销售卷烟100标准箱给A公司,合同约定本月收取60%货款,下月收取40%货款,由于A公司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未付款。因此,本月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