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政策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加计抵减政策的有效期一般为一个自然年度,即从年初至年底。因此,如果纳税人在2023年12月份的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为2024.1元,那么在2024年1月份的应纳税额中,这个余额仍然可以继续抵减。
老师增值税加记抵减年底到期。1月份报12月份增值税还能抵吗
2023年未填写加计抵减的声明,2022年剩余的加计抵减额,能直接抵减1月份的销项税么
请问老师,图片,加计抵减截止2023.12.31日,1.也就是说从2024.1起就不能再做加计抵减是吧?2.2023.12.12.31剩余的加计抵减的金额还能使用吗?
2023年12月份加计抵减期末余额2024.1月份还能不能抵减?
2023年12月份加计抵减期末余额2024.1月份还能不能抵减? 2024.1月份报税时候,这个期末余额在哪里填写?没有带出来这个期末余额
2024.1月份报税时候,这个期末余额在哪里填写?没有带出来这个期末余额
同学你好 自己做表统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