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是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更贴切的哈
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收益,包括熟地、生地价)、拆迁补偿费(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称以房补房、以房补地)、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土地延期开发违约金等。 1.上述费用分别由哪些部门收取,具体如何构成,是什么性质(比如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等)?有什么用途?开具什么票据?是否可以作为土地价款扣除?各地还有哪些费用? 2.哪些费用无法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 拆迁补偿、征地补偿,特别是实物补偿有哪些形式,由哪些费用构成,补偿协议如何签订,补偿标准如何测定。实物补偿按什么价格确定销售额,房屋拆迁的成本是否包含土地价款? 4.各地在土地出让环节还有哪些与土地价款有关的规定? 5.对于土地价款扣除范围的问题,各地是如何理解、如何执行的?存在哪些难点?各地在执行其他税种政策时如何规定? 6.是否剔除用于出租的、自用物业面积? 7.后期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是否需要对以前已扣除的金额追溯调整? 8.如果存在以财政补贴或其他返还的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形,如何确定扣除的土地价款金额? 9.如果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园区招商引资的。目前我们公司总部有3家公司在重庆,然后员工有62人,这62个人的劳动关系,分别放在了这3家子公司并签订的劳动合同。我们招商引资的园区在重庆之外的其他地区,有上海、成都、聊城等地,我们重庆的业务人员把客户引入到各个园区之后,当地政府会给我们平台公司一笔财政奖励,但是这个财政奖励的收款公司必须是当地的公司,因此我们就在每一个园区成立了一家企业来收这笔财政奖励,而当地成立的收款的这家企业除了收财政奖励之外,没有其他的费用和收入。我现在想问的是,当我们收到这笔财政奖励时如何做账,然后按照比例转入到重庆公司后又该如何做账以及开票呢?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租赁土地种植农作物,上个月收到一笔建筑公司(中标公司)转入的产业基地工程款。我们公司自己也有施工投入,这个项目是政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招标公示,中标企业施工,现在这笔工程款是中标企业直接转入我企业,这笔收入是做为营业外收入还是递延收益来入账呢?
老师好 政府补助 收到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 天然林等 借 ;无形资产 贷 ;递延收益 如果公允价值不能确定就安名义金额1元入账 不需要摊销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老师这个地方的当期损益是那个科目 是对应的其他收益还是营业外收入啊
租赁厂区土地,改土地以转无形资产,政府给的土地奖励资金,是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其他科目,还是其他收益科目合适呢。
我看其他收益解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补助,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活动不相关,这种怎么界定呢
你好 其实就是实务中很多公司财务软件没有其他收益这个科目 就都是进了营业外收入的
加油 等你的好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