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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11月的进项税额转出的话是怎么做账呢,已认证了的,是借进项税额转出,贷已认证进项吗
老师你好,我们12月15号缴纳了25年全年的房产税和土地税,请问12月份当月做凭证时候。用计提吗?还是直接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老师,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确认20万未开票收入,请问2026年开票时可以冲回25年的未开票收入吗?
请问,咨询公司的印花税以什么数据为依据申报?
老师您好,租的厂房的水电 费用电量表来做发票可以吗?因为户头是房东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收到普通增值税税进货库存发票。 需要按价税合计进项库存商品入库吗?账务处理是?价税合计数吧。
老师结转社保费是公司缴纳的一部分还是包括代扣员工的部分总和缴纳的金额
老师,请问给员工购买工作服的费用应该怎么记账呢?
老师,中储粮集团的业务需要交那些印花税?
老师,请问,退役军人享受优惠政策,是以,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起算,是吗 营业执照日期是2021年12月30日,那享受3年,是2021年12月至2024年11月吗?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前提和条件: ● 企业所得税:当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支付与境内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关的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收益等所得时,境内公司可能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这些支付通常被视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打款时,需要扣除相应的税费,即代扣代缴。 ● 增值税:当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货物,并收到相应的款项时,境内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税法依据: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支付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当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货物时,可能涉及增值税的代扣代缴。
第二个问题,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收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主要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收益等与境内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有关的所得 增值税:涵盖了所有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货物的行为,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相关规定来确定。
希望解答能够帮助到你,麻烦给个五星好评,谢谢
当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货物时,可能涉及增值税的代扣代缴 境内公司销售货物到境外,即境内公司出口货物到境外,境内公司取得收入,境内公司正常的申报收入,出口免税,怎么会涉及到代扣代缴增值税呢?
老师,我还有个问题,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比如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前提下 这个说法吗?
就是对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的关系有要求吗?
另外一个问题:境内公司从境外公司采购货物,境内公司需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笔货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吗?谢谢
您提到的情境是境内公司销售货物到境外,即出口业务。在出口业务中,通常情况下境内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这是因为中国税法规定,对于出口货物,境内公司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即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具体来说,当境内公司出口货物时,它会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价值、数量和其他相关信息。海关核实无误后,会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境内公司可以凭这些证明文件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或消费税。 因此,在正常的出口业务中,境内公司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存在特殊的交易安排或合同条款,例如由境内公司承担境外公司的增值税等,那么境内公司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代扣代缴。 总之,出口业务中境内公司通常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和税法规定进行判断。所以是,“可能“涉及
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没有要求境内公司和境外公司必须有关联关系的前提,没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境外也可能涉及代扣代缴。
另外一个问题:境内公司从境外公司采购货物,境内公司需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笔货物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吗?谢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因此,如果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货物,且该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因为征收税款不方便,所以统一由国内公司源泉扣缴。这个个税的原理是一致的,国家找公司追征比找个人容易很多
如果境外企业在境内有常设机构(就是问境外企业直接收很容易),那就不用代扣代缴,由常设机构直接申报缴纳。 如果没有常设机构,且境内公司向境外公司采购的货物属于应税行为,那么境内公司具有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
境内公司从境外公司采购货物,境内公司要不要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笔货物代扣代缴,的判断依据就是看境外公司在境内有没有常设机构,能不能正常征收到税款,收不到的情况下就由国内的企业代扣
您的意思是境外公司销售货物给境内公司,即境内公司采购货物进来,我们公司一直都是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境内公司从来没有因为此笔从国外采购货物而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啊?
境内公司从境外公司采购货物,境内公司要不要要替境外公司就此笔货物代扣代缴,的判断依据就是看境外公司在境内有没有常设机构,能不能正常征收到税款,收不到的情况下就由国内的企业代扣 老师,您的这个回复,我感觉似乎有点不对,想一想我们一般公司进口货物时,是不是都是缴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的,然后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关税进成本的,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过我们一般公司需要就此笔进口货物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所以,烦请老师再查查资料,再想想,谢谢
您提到的情境是境外公司销售货物给境内公司,这种情况下,境内公司通常需要支付进口增值税和关税。这些税费是在货物进口时由境内公司直接支付给海关的。这是你们公司自己应该承担的税费,和对方没关系
关于替境外公司源泉扣缴,代扣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确认纳税义务:在采购货物时,境内公司需要确认该笔交易是否构成应税行为。如果属于应税行为,那么境内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代扣增值税:当境外公司向境内公司销售货物并构成应税行为时,境内公司需要在支付款项时将增值税部分扣除,并将剩余金额汇入境外公司的账户中。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扣缴比例和金额需要根据相关税法规定来确定。 企业所得税代扣:如果境外公司在境内没有常设机构或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那么境内公司可能需要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境内公司需要在与境外公司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相关的税收条款和责任划分。具体来说,可以要求境外公司将应税收入汇入境内公司的账户中,由境内公司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申报和处理。 履行报备程序:为了确保合法合规地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建议境内公司在与境外公司签订合同前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符合相关税法规定并做好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