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善意第三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涉及物权变动、权利公示和善意取得等方面。它主要是指在物权变动未经公示(如未登记)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善意)取得了该物权或与物权人进行了交易,那么原物权人的权利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第三人。 在您给出的例子中,甲是原物权人,拥有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乙只有使用权。如果乙未经甲同意偷偷将物品卖给丙,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物品,那么丙就是善意第三人。根据“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尽管乙并不是真正的物权人,但丙作为善意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了物权,因此甲不能对抗丙的权利。 关于物权人的定义,一般来说,拥有所有权的人确实是物权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如租赁、借用等关系中,物品的使用权可能会暂时转移给他人,这时使用权人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形式的“物权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拥有物品的所有权。 因此,尽管乙不是物品的所有权人,但他作为使用权人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物权人”。然而,在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这种使用权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中级经济法,请问,1.捡来的物是不是脱手物 2.甲捡到物,甲是无处分权人对吗 3.甲将捡到的物卖给善意第三人乙,如果只满足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乙是不是属于无权占有 4.甲将捡到的物卖给善意第三人乙,如果满足善意取得三个条件+失主知道物在乙那里之日起满2年内未找乙拿回失物的,乙是不是属于有权占有
下列物权变动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是( )。 A.甲将其收藏的字画出售给乙 B.甲将其新能源汽车赠与好友乙 C.甲在其宅基地上建成一幢楼房 D.甲将一套机器设备质押给乙用来作借款合同担保 正确答案 : B 【知识点】物权变动 问题:ab都是动产,为啥选b不选a?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以登记为要件的有( )。 A.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 B.转让汽车所有权 C.设立居住权 D.以现有或将有的应收账款设定质权 E.设立地役权 正确答案 : A,C,D 【知识点】物权变动 答案解析 : (1)选项B: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E: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问题:题目问的是不是必须登记才生效的意思? 车不登记也生效,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是这意思吗,
对抗善意第三人是啥意思?“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境,通常是指物权变动未经公示(如未登记),此时若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善意)取得了该物权或与物权人进行了交易,则原物权人的权利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第三人。 比如甲(原物权人)借给了乙(物权人),而乙偷偷卖给了丙(善意第三人),这个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甲,乙仅仅有使用权,那么乙也叫物权人呀,物权人不是谁拥有所有权谁是物权人吗?
无权处分的承租人将房子卖给第三人,什么情况算善意取得呢, 什么情况算善意取得呢,查一下不动产登记不就知道所有权人不是承租人的, 不动产的物权以登记为要件,那无权处分的承租人也没办法变更所有权人呀?买受人怎么就取得了不动产的物权?
老师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是3%减按2吗 为啥都用1啊
老师,请问税务系统财务报表只需要3个月出一次吗,做账是每个月都出是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的哪个数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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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括号1里的内容是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