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权处分的承租人将房子卖给第三人的情况下,要构成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无处分权。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关于您提到的查不动产登记就能知道所有权人不是承租人的问题,在实际情况中,买受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去查询或者被承租人提供的虚假信息所误导,从而认为承租人有权处分该房产,并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善意取得。 虽然不动产的物权以登记为要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登记错误、登记信息未及时更新或者承租人故意伪造相关产权证明等情况,导致买受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相信了承租人有权处分,进而完成了登记手续,从而取得了不动产的物权。 举例来说,承租人伪造了一份授权委托书或者产权证明,使买受人误以为承租人有权出售该房产,并且买受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可能构成善意取得。
帮审得分谢:①2015年5月20日,根据规定,抵押物为动产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了留置物处理规则,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应通知债务人,对留置财产的处置并给予一定时间。未通知的,应该自实行留置权日60日实行。③有权。根据规定,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双方当事人有约定,按照约定,或出租人有证据表面承租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④无权。根据规定,租赁合同成立先与买卖合同,并且租赁物已经交付使用。
老师,对于第72题有疑问 ?为何丙不能基于善意取得而有客车所有权。融资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归属的,最终是属于出租人B,那么A运输公司就无权处分,而丙支付了对价,且丙不知情,完成交付,为何不能善意取得?另外D选项,明明是买卖合同,而且动产未经登记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那么D就是对的,丙也可以继受取得客车所有权呀??对CDE选项有很大的疑问?
动产的浮动抵押 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动产浮动抵押无论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问题: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以理解,第3、条理解不了?就算是已经办理登记而且买受人不是善意,也不得对抗吗?理解不了,请老师举例说明
对抗善意第三人是啥意思?“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情境,通常是指物权变动未经公示(如未登记),此时若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善意)取得了该物权或与物权人进行了交易,则原物权人的权利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第三人。 比如甲(原物权人)借给了乙(物权人),而乙偷偷卖给了丙(善意第三人),这个物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甲,乙仅仅有使用权,那么乙也叫物权人呀,物权人不是谁拥有所有权谁是物权人吗?
善意取得不动产,不消除不动产上其他已登记的无权——理解 比如,甲实际拥有的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甲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乙将房屋转让给了丙,丙善意取得,但是甲的这个抵押权依然存在。丙即不知道房屋是甲的,也不知道甲在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是这个意思么? 那这种情况,如果甲因为借款在房屋设定抵押权,后来钱还不上了,债权人行使权利,甲、乙、丙各自有什么权利,负担什么义务?
垫付的费用可能收不回来,计入营业外支出可以吗,没发票是不是得纳税调增
老师好,股东完成了部分实缴投资款,需要到工商备案吗?
你好,老师,施工合同,承包方式,甲供材,就可以开具3%增值税发票吧!甲供材理解为主材,辅材都是甲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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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有要求不同类型的公司必须用什么准则吗
请问老师,我们是一家建筑劳务公司,今年被税局查到残联金申报问题了!现在就是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了个税申报,但这几千万的工资总额是否计入残联金基数?
小区物业购买绿化带苗木计入什么费用
我们发生了业务,购进服务器销售给对方,病负责服务我的维护及其他项目的维护,但是没有约定各项内容的金额,只有一个总金额,想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开票啊?
老师,半成品外协加工过程中供应商的原因产品损坏,供应商承担损坏产品成本。结算的时候怎么处理账务,供应商要求在实际加工费里扣除破损产品金额后开票结算,这样合规吗?谢谢
个体户小规模总开票额度300万,我每月可以开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