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调增是税务处理上的要求,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会计分录则是反映企业实际经济业务的。 在您的情况下,已经根据拿到的20万发票进行了相应的冲回和入账操作,这是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至于汇缴时纳税调增的30万,这是因为在税务处理上,无票的成本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关于您提到的分录“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这个分录是不需要的。原因如下: 纳税调增是税务处理上的要求,不需要在会计账簿中做分录。会计账簿反映的是企业的实际经济业务,而税务调整是对这些业务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的调整。 如果做了这个分录,会导致会计账簿上的成本和利润与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因此,您不需要做这笔分录。只需要在税务报表中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增即可。
老师好,刚接手的账,去年9月份就按暂估结转了成本,汇算清缴已经按这个暂估申报了,但是在5月31日前也取得了这个暂估的发票,如果现在反结帐到去年9月红冲了了那个暂估分录,重新按取得的发票做的话,那么主营业务成本就虚高了3万,相应的库存商品也虚少了3万,如果是这样,这个账怎么更正,如果更正,财务报表和所得税汇算年报是不是也必须得更正?有没有不用更正报表 调账的好方法?
上年暂估了成本50万,期中汇算清缴前拿到了20万的发票怎么做账,怎么申报汇算清缴? 您好,冲回20万,再按发票入账就,科目是一样的,只是金额冲回是负,发票的是正 汇缴时纳税调增30,因为无票的成本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A105000g有 27栏,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账载30,税务0 请问老师,这个调增的30万要不要做 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这笔分录
上年暂估了成本50万,期中汇算清缴前拿到了20万的发票怎么做账,怎么申报汇算清缴? 您好,冲回20万,再按发票入账就,科目是一样的,只是金额冲回是负,发票的是正 汇缴时纳税调增30,因为无票的成本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A105000g有 27栏,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账载30,税务0 请问老师,这个调增的30万要不要做 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这笔分录
老师,我们家在23年12月份预提了一笔借款利息90万,对方的发票要在24年才能开来,现在我们做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对方发票只开来了60万,且后面的发票因为各种原因在五月份之前都开不了了。当初入账我做的是财务费用借方,暂估应付款贷方,现在收到的60万利息发票,我冲预提时要怎么入账,怎么做会计分录,另外剩下的无票的30万,我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调增缴纳对应的所得税,这30万对应的当时预提的分录要怎么处理,可以做财务费用借方负数,贷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合适的办法呢,请老师解答下,谢谢
1.跨期取得的发票未在当年确认费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跨期取得的发票,费用已经在上年做了预提:预提分录:借:成本费用类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01若在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冲销预提费用的科目,然后正常做费用即可,这样汇算清缴是不用做处理的 还有一种说法是区别于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 去年暂估费用成本发票 24年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 小企业会计准则 去年暂估22万 借:应付账款~暂估款22万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2 实际收到费用成本发票14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4万 贷:应付账款 14 老师,以上两种做法那个才是正确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