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可以抵扣进项的 金额大吧有重大影响没, 如果是以前确认了费用库存等,只冲暂估调整,可以不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不冲减未分配利润的。
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0月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之后又因一些原因需要作废这张专票,去税局给作废了专票。但已缴纳的税款税局说不退了,给开了张证明说等下次再开专票时再来抵扣。现在2021.1月份了,我们一直也没再开专票,那我上个季度多交的税款账务上应该怎么处理呀?今年要再开专票的话还能用上次多交的钱抵吗?两百多块钱要是不想以后再抵扣的话,可以吗,就当白交了可以吗?不知道怎么处理会比较好。
老师,关于商业折扣开票的,想请教下: 规定上说,如果把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提现,那么交增值税时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交税,但是如果折扣是在备注栏体现,则折扣不能抵减增值税。 我有两个实际中遇到的疑问: 1、先卖东西给客户,已经开了发票之后才说给折扣,然后把原来的发票冲红,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重新开蓝字发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提现到折扣,但是销售单价确实变少了,这样缴纳的增值税也变少了,这种情况是否有税务风险? 2、销售和折扣分两张发票开,即比如销售100块,折扣20,那销售开正数发票100元,再开一张负数发票20元,这样交的增值税也会变少,这样是否有税务风险?
老师好,我想请问下我有一张2023年12月开具的进项专票,2023.12月的时候直接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了,进项税额没有抵扣,现在我要申报2024.01的增值税,需要用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我2024.01申报的时候能用这张发票抵扣吗?那2024.01这部分做分录的话是借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贷方主营业务成本还是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呢
老师好,我想请问下我有一张2023年12月开具的进项专票,2023.12月的时候直接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了,进项税额没有抵扣,现在我要申报2024.01的增值税,需要用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我2024.01申报用2023年这张发票抵扣的话,2024年1月份做分录是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还是主营业务成本呢
我在电子税务局,可抵扣的发票中发现5张增值税专票是2017年和2018年的,是公司初创时发生的真实业务,但没有抵扣,发票原件也没有;请问现在能抵扣吗?要做账的话,冲销部分往来,并冲减未分配利润,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