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交易应当按照内部交易进行处理,也就是说,这些交易在汇总纳税时不应重复计算收入和成本。通常,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会在合并报表时通过内部交易抵销的方式来消除重复计算的影响。 其次,针对分公司卖出的货品只做了应付账款-暂估,而总公司没做账的情况,这涉及到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在合并报表时,需要确保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账目都完整、准确,以便正确地进行内部交易抵销。如果分公司只做了暂估处理,而总公司未做相应记录,那么可能需要对此进行调整,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 具体地说,如果分公司已经确认了应付账款-暂估,那么总公司应当有相应的应收账款记录。如果总公司没有这样的记录,那么可能需要与分公司协调,对双方的账目进行调整,以确保总分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能够得到正确的记录和处理。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产品销售价款中不含增值税。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产品销售成本按经济业务逐笔结转。20x1年度,甲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及事项:1)销售A产品一批,产品销售价款为80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350000元。产品已经发出,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银行办妥了托收手续,满足收入确认条件。2)20x1年5月2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到B产品一批,并验收入库。甲公司用银行存款支付退货款40000元,增值税5200元,并按规定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产品的成本为22000元。3)按合同要求,将C产品一批发送给丙公司,待丙公司验货后付款。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款为120000元,产品销售成本为66000元。产品已发出,但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4)甲公司收到丙公司确认购货的通知但销售款项并未支付给甲公司。满足甲公司确认销售收入的条件。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1%股权,现母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子公司,母公司个别报表确认收入2.5万,成本3万(母公司目前对外销售价均低于成本价),这批货在子公司账面存货里,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应该如何做抵消分录?
(1)3月1日,收到乙公司预付货款1100万元。3月2日,向乙公司发出一批Y产品,按产品价目表上的标价计算其总价为10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以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退回多余款项。发出的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该批商品成本为800万元。根据资料(1)关于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Y产品的会计分录3月1日收到预付款时:3月2日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老师怎么做求分录
问题一、我们分公司是从总部进货,分公司有店铺,每天店铺都有卖出的产品,从总部进货是需要把成本价支付给总部,总部和分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请问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写合适? 问题二、分公司店铺卖出去东西后产生收入了,比如这一单卖出去了100元,我就是跟总部会计说给我(我代表分公司)开个100元的专票,然后我收到总部开过来的进项专票后在用分公司名义开给客户一百元销账专票,对吗?请问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写合适?如果每天产生一百多单,难道我要写一百多个会计分录和收总部开过来的和开给客户一百多张专票吗?请问这种会计分录如何处理毕竟合适?老师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销售商品属于主营业务,商品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在确认收入时结转成本,该公司2022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12022年12月3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件,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000元,总成本为80000元,规定10天内可以无条件退货,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全部价款;客户已取得B商品的控制权。甲公司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5%。2023年1月5日,购货方退回B商品4件,其余商品未退货,甲公司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价款4000元,增值税520元。甲公司预计不会发生退货损失。②甲公司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数为300000元,期未数为40000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期末均为0。计算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及可能退货的金额并编制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确认收入部分的成本及可能退货部分的成本并编制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未退货部分的收入并编制退回货款的会计分录;计算甲公司未退货部分的成本及退回商品的成本并编制分录;计算甲公司2022年所得税费用并编制分录
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如果这个月开发票开出四十多万专票,增值税为0时是否不合理,往期待抵扣大于本期开票额
老师晚上好,请问出口备案如何操作?在哪里备案
老师,我之前做的是文员工作,现在进入一家几个人的小公司,A和B公司的同一个法人,C公司是另一个法人,别的公司卖货给C公司开发票,我们再按5个点C开给A公司,但是C没有走货,这个属于虚开发票吗?我能继续做这个会计吗?
老师,你好。老板有A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B公交车有限公司,C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三年前B公司跟政府买得了一块地皮,现在老板需要用这个地皮建设一个新的驾驶员科目二训练场地供驾驶员培训公司使用,一栋办公楼供三个公司一起办公使用,一个停车充电场供公交车停放和充电。基建不请建筑公司在基建,老板自己找人来建设。请问这个情况下,基建的开支费用怎样会计核算才合理合规合法化?
老师,麻烦咨询下,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股东把他的车买给公司,公司购买怎样才能让双方的利益都能最大化,而且公司购置后,税务申报资产折旧计提是一次性,还是
工商年报填税务信息一般不是保留2-6位嘛小数嘛,咋有的视频说必须保留6位?有标准吗?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23年4月是平的,2024年1月转出12月应交增值税后贷方余额是1452.24,截止到2026年5月还是有1452.24的余额,之前的会计说是之前有一个政策是服务业进项可加计5%扣除,附表上调整了多抵了进项,主表上没有把数据导进去,计提的金额大些,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就有这个余额,现在是2026年6月了,是用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这笔余额怎么调账比较好呢
当期的费用产生,次月可以开专票,当月怎么做账,要先把税额计算出来吗
我们是小规模个体户,刚开始不稳定呢,有个客户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体户如果开3%的专票怎么交税和合理避税啊
您好,老师!想请教下出口业务,我们是生产型出口业务,4月27日开的报关单,没有开出口发票,和出口退税联有什么区别,是不是先抵扣进项发票,今天刚刚收到采购发票,是次月抵扣了,再开出口发票吗,(出口退税得流程我要怎么操作,请老师指点)
请问老师,这个所得税汇算,那是要合并在总公司里去汇算吗
这个所得税汇算,是要合并在总公司里去汇算的
如果分公司单独自己汇算所得税,那这笔收入就是总公司总公司算,分公司的分公司算,按上下游的业务处理
而对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模式下,总公司和分公司会分别计算盈亏,年终由总公司集中清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虽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所得税纳税主体,但在汇总纳税时,纳税地点可能有所不同,且可以盈亏互抵后纳税。 至于按照上下游业务处理的情况,这更多地是涉及到税务筹划和税收优化的问题。分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符合税法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情况和税务筹划需要,合理地安排税务处理。但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税务处理都应遵循税法规定,确保合规性。
懂了,感谢老师!
麻烦五星好评哟,谢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