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 我们是山东的公司 在黑龙江承揽工程 但是在项目地开设了分公司 当地税局要求预交2%的增值税 合理吗

2024-05-10 10: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5-10 10:53

你好,以分公司的名义就不需要预缴了。

头像
快账用户3104 追问 2024-05-10 10:54

老师 跟甲方签合同 是用分公司签的就不用预交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5-10 10:55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头像
快账用户3104 追问 2024-05-10 10:56

老师 要是签合同是以总公司名义签就得交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5-10 10:56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以分公司的名义就不需要预缴了。
2024-05-10
是的,开发房地产是要在当地预缴
2022-08-16
对的,是的,先开外径证,然后再预缴税款,如果是一般计税的,你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预缴2%,附加税,小型微利企业6%。
2023-07-25
1.第一个可以 2.三流需要一致 合同和发票上的一致 3.普票的话不需要预缴增值税和附加税 其他的正常
2020-11-25
同学你好 不是同一个地级市的,需要开 还要看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20-10-0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