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明确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原则。在中国,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通常涉及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果适用)。对于自然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公允价值(如净资产值),税务部门可能会按照公允价值核定转让价格,并据此计算个人所得税。 1.自然人股东A将12%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B假设公司净资产为100万,那么12%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为12万。如果A和B之间的转让是0元,但税务部门按照公允价值核定,那么A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 12万(公允价值) - 0(转让价格) = 12万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个人所得税率) = 12万 × 20% = 2.4万2.4万的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股东B再将40%的股权转让给法人股东C对于B将股权转让给C的情况,我们需要考虑B的持股成本。如果税务部门认可A转让给B时的公允价值(即12万),那么B的持股成本至少为这12万。但是,B转让的是40%的股权,而不是仅仅之前从A那里获得的12%。假设B的持股成本仅为从A那里获得的12%股权的成本(即12万),并且B将4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C,且转让价格为0元(或低于公允价值)。税务部门可能会按照公司40%股权的公允价值(即40万)来核定转让价格。40万(公允价值) - 12万(B的持股成本中对应部分,假设全部为12%股权的成本) = 28万有一个问题:B的持股成本可能不仅仅是从A那里获得的12%股权的成本。如果B之前还有其他持股成本(如公司增资时投入的资金),那么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会相应调整。假设B没有其他持股成本,那么B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 × 20%(个人所得税率) = 28万 × 20% = 5.6万股权成本(即不认为存在成本抵扣),那么B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40万,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8万。

本公司(A)股权转让: 自然人股东(B)转让所有股权给一个公司(C),其中(B)的15万元实缴已经到位。股权转让协议中说(B)的10%的股权以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入股公司(C),实际上操作:A转B10万,C转A15万,这样操作有没有问题?该如何交税?怎么写分录?
公司由A,B两个自然人股东组成,A占比80%,B占比20%,注册资本金500万。A股东已实缴120万,B股东认缴,现在新增C自然人股东,A股东转让给C股东24.5%的股权,C股东实缴200万。请问C股东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现在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要填信息表,其中,一栏该怎么填。以下是资产负债表。公司是一个法人股东和两个自然人A和B。法人股东实缴50万,自然人未实缴。现在有新股东C加入,法人股东占比40%,A和B占比各30%,现在A和B各转10%给C。股权转让33.5万,转让金额0元。如何填下列表
老师,如果A股东实缴了注册资本,部分转让给了B股东,A股东是0元转让的,在接收转让之前B股东没有实缴过,现在B股东自己实缴了5万同时把自己名下所有股份全部转让给其他人,那么这个转让成本怎么算呢?
老师,如果A股东实缴了注册资本,部分转让给了B股东,A股东是0元转让的,在接收转让之前B股东没有实缴过,现在B股东自己实缴了5万同时把自己名下所有股份全部转让给其他人,那么这个转让成本怎么算呢?
老师,比如企业乱账以前代账手上的,记账错的很多,报表和银行存款,申报表都对不上,挺多年了这种是从根上从新记账该报表么,主要那个没法看和老板的往来记得应收,应该是有网销老板提现到自己卡上了。报表好像乱凑的数,这种情况从新建还是从做凭证改。
你好。公司的采购的货物,是从国外采购的,没有发票,有进口海关缴款书。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开了专票给客户,那我们进账没有发票,增值税是要缴?有没有其他减免税额的方法
你好。公司的采购的货物,是从国外采购的,没有发票。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开了专票给客户,那我们进账没有发票,增值税是要缴?有没有其他减免税额的方法
老师,我记得之前查询中初高会计分数时候可以用身份证查的,现在怎么不能了呀
老师,有一家公司从23年1月至今未提供过银行流水,现在银行贷款他的报表上应收应付和银行余额都对不上,银行要求要对得上的,请问我应该怎么给他补呀?全部补在25年12月里面可以吗?另外他提交给银行的报表应该要注意什么呀?是否要编个假的呀?还是直接按照公司的一个真实的报表提交呀?
税务系统做完税务登记之后在哪里查税务登记信息
老师您好,我们是供应商,客户要在我们这里过帐,要我们开发票,收到钱后返点,用返点的钱支付给他们指定的买个人易耗品的款(无发票),这个怎么处理
个人转款2000货款,发票可以开公司名字吗
跨境电商公司 收入500 平台费用300 成本从第三方平台支付。分录列下
外贸公司23年出口报关的,报关单上产品名称和进项发票产品名称有一个字不一样,供应商不愿意进项发票重新开,导致出口退税一直未办理,现在还有什么处理方法吗?
不是说B的成本至少有12万吗?40-12=28,20%就是5.6万的个税,怎么后面还有一个40万,对应8万的个税呢?
同学你好 按对应的税率计算
不是,我的意思第一次转股不是按12万核定的吗?您说这个是第二次转股的成本,那收入40万-成本12万就是按28万,计算个税就是5.6万吧?不会按40万算个税呀(假设40%的股权只有12%是受让所得,没有出资,12万就是所有的成本)
这个是要减去成本之后的金额计算
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如果B出资高于12万买A的股权,比如出资20万,那个税就40万-20万再乘20%,就是4万对吧。如果没出钱买那成本就按上一次转股的核定价格作为成本?
出资如果低于核定价格,比如只出资10万,核定价格12万,A已按12万交过个税,那第二次转股的成本是按12万算,就不会按10万算了吧?
同学你好 是这样理解的
税务局专管员的意思应该是没有出资就是没有成本
如果一分也没有出资那就是没有成本了
那A转B交一遍个税,B转C又交一遍个税,而且没有成本,那不是重复多方交税,连续转几个人就要连续交几遍的税
关键是要投资到账实收资本才是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