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https://www.sohu.com/a/452813464_270543

老师,请问在我公司有一写字楼出租,因承租方违约不租了,根据租赁合同违约条款,承租方承违约责任,签约时收取的租赁保证金没有退还承租方。这笔租赁保证金我公司在账务上该如何处理呢?是否需要出具发票给承租方呢?
请问2020年公司收了客户房租,是私户转私户方式收的,没有计入公司大账。现在对方合同变成公司,要求补开以前年度发票,这合理么?我们公司补开发票可以有理由拒绝么?一次性补开两年发票,造成本月开票金额大,会不会有税务风险,如何处理,谢谢
老师,有个业务,我觉得之前会计账务处理不对,但是我又说不出具本哪不对,我发过来你看看。我做的是第一种方式,之前会计处理是第二种,觉得他没有记收到业主的大修基金和契税,就直接抵逾期赔款了。
老师请问下以下业务有没有税务风险,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法人或其他个人借款,收到钱以现金方式入账不入银行账,等还钱的时候在用公司公户的钱还给个人,这样操作等于把公司账户的钱提到私人账户了,这样操作有多大风险呢?
你好老师我,咱们有没有私募基金合伙企业的账务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