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人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费的合作是否合理:合理:如果工人实际上是通过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或外包到项目上工作,并且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合法的程序和规定向工人支付报酬,那么这种合作是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力资源公司可能承担了一些与工人管理、薪酬发放、社会保险等相关的责任。不合理:如果工人与人力资源公司之间没有实际的劳务派遣或外包关系,而是以某种名义虚构了合作,以逃避税收或其他目的,那么这种合作是不合理的,可能涉及到税务违规或其他法律问题。 2.异地个税系统只报项目经理一人工资是否合理:合理:如果项目经理是该异地项目的唯一员工,或者其他工人的工资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发放和报税,那么只报项目经理一人工资在异地个税系统中是合理的。不合理:如果还有其他工人在该异地项目工作,并且他们的工资也应该在异地个税系统中申报,那么只报项目经理一人工资是不合理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所有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都应该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3.如果个税系统只报项目经理一人工资,但由于有两个外经证,其中一个会不交个税,那种去核销会核销掉吗:不能核销:同一个项目重复申请了2个外管证 要怎么把其中一个核销掉,外经证个税是不是不用交了,办理外经证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交税 外管证如何核销,外管证核销流程,由于没有交税,外管证无法核销。
请教老师,我们劳务公司百分之95的工人都是包工头手下的,遍布在我们母公司(施工总包)所属全国各地分公司项目部,通过考勤造工资表母公司专户代发,为了规避农民工财税风险,我们尝试过让包工头代开经营所得发票给我公司但几乎没人去开,我公司百分之90的项目是外地项目,核定了个税,虽然外地个税问题应该是解决了,但剩下百分之10的项目工人也要有2000人左右,那么本地项目2000个工人个税和2万个本地加上外地工人社保并没有解决,由于工人流动性大,也不知具体多少人有农保,加上本公司财务人力有限,如果全员扣缴农民工个税会计没有动力去做,或者搜集农保证明也搜不出,请教老师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和工人的用工合同约定了以完成一定期限的工作任务,那么我们在本地和外地的项目是不是就不存在社保风险了。
问题1法人名下有两家公司,一个是小规模一个是一般纳税人,两个公司经常出现资金余额足无法支付,所以两公司之间经常资金转来转去。 问题2:经常使用小规模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开销售发票,而以一般纳税人名义订合同取得进项发票,公司是做广告服务类,如果做帐没有进项票,无法抵减成本正常交所得税之外,不知道这种操作是否可行? 问题3:公司的客户经常要求高开发票,比如1万的广告费,要求开3万的销售发票,正常缴纳增值税,合同也是按3万做,客户后面转3万到我们公司公帐,然后差额我们再转给其它公司,其它开发票过来。 麻烦老师结合上面的问题,帮我分析一下,企业存在哪些风险,作为我的岗位有哪些风险?是否能继续工作下去?
老师您好, 我想请教关于全盘会计的每月工作流程(工作内容)是不是如下列所示: 1. 每月根据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在系统做相关的记账凭证,月底会自动出相关的报表 2. 每月在航天开票系统或者将来的税务UK系统开销项发票,月底导出销项发票清单 3.每月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广东),进行进项发票勾选认证,然后打印认证进项发票清单 4. 每月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根据相关的金额先填写纳税报表,再纳税申报,后缴费就完成 5. 每月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申报人个所得税 以上就是每个月全盘会计人员需要处理工作的流程吗?是否理解正确,是否有需要补充的,麻烦老师请教一下,十分谢谢!
请问,异地项目100万合同,但外经证是根据每次开票金额开具的,第一次开票2张20万的票,开了2份20万的外经证,异地项目需要缴纳个税,由于工人合作人力资源公司,项目经理一人工资在公司缴纳交社保,请问1.工人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费,这种合作是否合理2.这个异地个税系统只报项目经理一人工资,是否合理3.如果个税系统只报项目经理一人工资,但由于有两个外经证,其中一个会不交个税,那种去核销会核销掉吗?
智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2023年8月与嘉达建筑公司签订员工招聘服务合同非代已达建筑公司办理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2023年10月份,根据协义议包大员招聘服务收入3万元,同时代嘉达建筑公司缴纳员工社会保险12万元,嘉达建筑公司将两项合计15万元,直接打入了智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账户,公司当月进项税额留抵金部为0.12万元,假设暂不考虑其他相关税收。智丰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不同的计税方法下,应如何纳税?(二)业务解析1、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用什么计税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派造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们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验、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货和代理邀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监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唱歌几百元发票能做福利费吗
给供应商付款扣了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10000 财务费用5 贷:银行存款10000 银行存款5 这样做会计分录可以吗?还是贷银行存款10005?
娱乐服务可以写福利费吗
老师,这个账套启用期间写什么日期啊 电脑账是3月份的 那年份选?
3.20x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栋厂房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该厂房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投资当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合并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20x4年3月1日,乙公司通过换股合并取得了B公司70%的控股权。乙公司共计发行股票(债券)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市场价格为每股2.5元。同时,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等10万元,支付与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5万元。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股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0万元和100万元。合并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增值额5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乙、B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3)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
老师,如果企业注销要不要查历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
年报已公示是上传成功是吗
3.20x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栋厂房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该厂房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投资当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合并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20x4年3月1日,乙公司通过换股合并取得了B公司70%的控股权。乙公司共计发行股票(债券)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市场价格为每股2.5元。同时,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等10万元,支付与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5万元。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股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0万元和100万元。合并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增值额5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乙、B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3)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
也就说,异地个税必须有缴税金额,0申报就不行,核销不了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