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是23年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也就是发证日期是2023年,从2023年开始享受15%税率,因此,2022年还是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以上是您的问题回复,希望能够帮到您。

高新技术企业去年通过,那今年去高兴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年报,如果研发费用没有达到收入的规定比例,会不会被取消高新企业认定啊?然后那个年报是我们财务自己报么?还是说要请事务所的审计人员来报?
我们今年是第一年申报加计扣除,原本可以退税1521929.07*0.25=38.04万,但因为税务要查账,说退1万多就不用查账,超过就要查账,所以我们就在加计扣除上把50行的金额从原1070664.61调至3046000.37 使最后51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变成了40427.25,只能退40427.25*0.25=10106.81然后高新申报的中介人员说今年高新是机器打分系统。里面说了按最小分值的测算研发费用,这会导致高新研发费用不达标 现在企业在高新评审中会遇到一个问题:评审专家问题,账面上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金额差异过大,基本是全部剔除,会问你研发费用是否合格 从而引起研发费用真实性问题 就会对高新申报有影响是这样吗,(高新说我们高新申报要在2022年11月份才办下来)
老师企业是一家化学原料制造业,是2021年认定为科技创新型企业,之前会计安一般制造业做账了没做研发费用,,要报高新我重新做账了从2019年做到现在,做了研发费用,指标也过了企业也报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也报过了,现在要改税务三年,设计到年报之前会计2020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298000多,交了6100多企业所得税,我的做出来是620000多,做了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要补交2900元企业所得税,老板不愿意交,这个怎么处理,什么原因前会计营业成本80多万,我的20多万,这个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我们23年高新认定书才出来认定高新企业,21年22年还不是 ,都是有研发费,有加计扣除,22年利润超过300万后的部分税率是25还是15。 我要更正申报,不确定
公司今年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2年—24年企业实际发生了研发支出,2022年利润表年报没有把研究费用列明,季报列明了,企业所得税上加计扣除了;2023年有一个月份季报利润表没有把研究费用列明,年报列明了一年的研究费用,企业所得税上加计扣除了,2024季报利润表没有列明研究费用,还没有进行利润表年报。 老师我想问以上报表的填写符合高新复审的记账规则吗,我现在纠结要不要更正24年季度利润表(把研究费用列明),我怕更正了24年的后,22-23年季报或者年报利润表也需要更正,,到时候错误不断更正次数太多只能去线下更正。。。。
老师作为生猪饲养行业,购买的饲料不是有进项税吗,生猪的销售是免税的,购进的饲料的进项税怎么办
一般纳税人,机械租赁业务,湿租,能不能签清包工建筑施工合同,然后按简易计税开3%的发票?有租赁业务经验或者操作过的老师回答。
老师好,请问公司注销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是空的吧
老师,请问换汇成本是怎么算?公式是采购不含税价/报关FOB价?现在多少范围之间才算合理?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文件规定,如您符合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请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选择享受此政策。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页报告表》。同时, 想问这个减免税额,填哪个表,怎么填
老师,央企中储粮审计报告附注要披露实收资本变动原因吗?
尊敬的纳税人: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文件规定,如您符合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条件,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请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选择享受此政策。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页报告表》。同时,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谢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6年04月24日 想问这个减免税额,填哪个表
老师,请问这个对应填入经营所得税减免税额是填哪个表,不是申报自动带往的吗,谢谢
小菲老师,就是中央级和地方级的退税,我不知道我们交的是什么税?交多了什么税要退
年底如果暂估多了该怎么办?
我利润总额有4,093,830.43 研发费加计扣除有2700121. 139万部分得按照25%吗
您好。 一般来说(不考虑其他特殊事项) 利润总额%2B纳税调增-纳税调减-加计扣除=纳税调整后所得,这个所得*25%,就是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在减去预缴的,就是剩下的应补缴的所得税。
我之前原本就有利润了137万。但是没有做研发加计扣除, 现在返回去改22年的报表,管理员说我们虚增成本了,主营业务成本需要减少200万,我利润就又增加了200万,利润大概就有337万了,然后我把加计扣除补调大概有272万,我这样是不是还得补税啊,。超过300的部分得按照25%啊!!
有没有其他的办法,
您好。是的,看您的描述,修改后利润总额337万,享受加计扣除优惠272,这样两者差额就是所得,需要按25%缴企业所得税。您看一下当年是否有预缴的税款;再就是,既然税局已说您存在虚增成本的情形,这个时候再去预提费用,也不是好的解决办法;然后,您在看一下,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符合的话,按5% 计算,补交税款的金额也会减少很多。 您看一下。
不是利润超过300万就不是小型微利企业了吗,还是要减掉研发加计扣除的部分,我这不是利润超过了嘛。 之前有利润137万,有预缴4万多税额
你是说我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话,超过300万的部分税率也是5%么。
减掉加计扣除之后的金额,不超过300万的话,就符合小微企业,337减272,如果没有别的影响因素的话,那就符合小微标准,这样您有预缴4万多的话,应该是要退税的,
真的吗,我是这么理解的,之前预缴了4万多税款,那是按照5%计算的。 然后调增了200万,超过了300万了。税率就是25%,我搜了一下说超过300就300万全部按照25%去交,那不是得补吗?
如果是减掉加计后的金额,不超过300万,税率还是5%那就能退税了,不用补,我开始理解的是,不能减掉加计扣除的部分。! 是不是我利润总额是337万,减掉加计扣除272万 应纳税所得额才65万!我还是小型微利 我的税率依旧是5%
是的,判断是不是小微,是看应纳税所得额,不是看账面利润,您具体看一下,利润总额%2B纳税调增-纳税调减-加计扣除,具体计算一下准确的金额,不超过300万,就是5%
利润总额根据专管员调增后是337万。 研发加计扣除272万 其他没有了,那就是5了,非常感谢,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假如我不是小微企业后, 我是高新,税率是不是就是统一是15%了。
对了我们22年还不是高新,刚刚那个减掉加计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没超过300万,税率是5%也是适用的吧,不一定非要高新吧
是的,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以下的,现在都是统一按5%计算。 高新技术企业是15%,23年高新认定通过的当年,才能按15%,之前年度因为不是高新,正常还是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