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卖方破产并决定解除合同,如果买方已经付款了75%以上,卖方一般不能取回标的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然而,如果买方破产,其管理人决定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出卖人主张取回买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卖人取回买卖标的物,买受人管理人主张出卖人返还已支付价款的,人民法院应支持。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明显减少给出卖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中优先予以抵扣后,将剩余部分返还给买受人;对买受人已支付价款不足以弥补出卖人标的物价值减损损失形成的债权,出卖人主张作为共益债务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破产法里面,破产方为出卖方,管理人对未完成的交易决定解除合同,但是标的物被第三方善意购得或者买受方已支付75%以上货款,还能解除合同吗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有( )。 A.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泥石流 B.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明确表示不交付标的物 C.买卖合同买受人迟迟不支付合同价款,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D.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假冒伪劣音响设备,完全无法使用,致使晚会未能如期举办 E.买卖合同出卖人未交付产品说明书 正确答案 : B,C,D 【知识点】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问题: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交付假冒伪劣音响设备,完全无法使用,致使晚会未能如期举办。不应该让对方赔偿损失呀,干嘛呀解除合同?解除了还能让对方赔偿吗?
@朴老师不要接,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2022年案例分析题) 解释1 留置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只要具备法定要件,债权人就可以依法行使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事先排除留置权的适用。例如,甲、乙公司订立保管合同,双方事先约定,即使债务人甲公司不能按期支付保管费,债权人乙公司也不得行使留置权,该约定有效。 问题:老师,留置权不是法定担保吗?为什么还说可以约定呢?这是先约定后法定原则吗?
这里抵押给卖房的固定资产是指上面抵押给银行的设备吗?答:您似乎对抵押的资产有些混淆。在这里,我们讨论的是动产抵押,其目的是确保卖方能够收回货款。这里的抵押物是动产,比如机器设备、存货等,而不是固定资产,比如房产。同时,这个抵押是给卖方的,而不是给银行的。银行通常会是贷款方,接受的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取决于具体的贷款协议。所以,这里的抵押物不是指抵押给银行的设备,而是指抵押给卖方的动产,以确保卖方能够收回货款。 问题:还是不太懂,意思是企业抵押给银行的是企业自己的一批资产,但是抵押给卖方的是现在要向卖方购买的资产吗?
破产法与合同法效力 为什么在破产法框架下破产管理人选择解除合同,买受人就一定要交付呢,如果买受人已经所有价款也要交付货物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买受人支付的货款如果回到破产单位那不论从偿还期限还是偿还的可能性上来说都对于受让人相当不利了,不理解这个法条的立意。请老师帮忙解释一下。 我理解如果破产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买受人不同意,那么双方交易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一定要交付的话,买受人可以主张留置权,拒不交付标的物并且优先受偿。请老师指正一下,谢谢!
老师,您好,个体户老板的工资需要申报个税吗,还有每个月给这个老板发有工资的话,能计入工资薪金做费用吗 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的主要外包业务,收到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用来发员工工资的,那这个员工工资做管理费用还是做主营业务成本呢
我们是烘干厂,收购湿稻谷然后烘干再销售,不做其他处理,增值税和所得税都免吗?
郭老师,一家企业年头未分配利润50万,转股一次,交了个税,现在再转股一次未分配利润150万,要扣掉之前交的50万的利润再算个税吗
您好6月份工资计提了,但是没有发放,个税申报了。这样做对吗?
你好老师,企业已经三年没有营业了,税务申报个人所得税,法人申报是零,这样可以吗?
老师,固定资产科目,25年期初余额是325万,25年7月的科目余额表为啥还是325万呀?我每个月都提折旧了呀???
老师,加油站购买3000元的电线电缆应计入那个科目
你好,我就是想问下成本结转,其他的步骤都会,就是这块不行,生产制造业公司,仓库没有领用单据入库单啥的
年终奖是否要在12月计提?若次年2月才知道去年的年终,怎么入帐?
老师,甲方房地产给我建筑公司以房抵债了,然后房子并不在账上,现在老板要把房子抵给供应商付货款,供应商还要求我们开具卖房子的发票,主要也不在我们的账上啊房子,怎么给他开具,供应商还说,假如我们开具卖房子的发票,他们付款也不能直接付我们公户,要经过项目经理收款,让项目经理转公司公户,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