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老师,我们是做直播的,公司采购了一批手机做粉丝福利,手机价税合计236670元,我们要代扣代缴个人偶然所得税,但是不可能再找粉丝收这个个税,所以我们公司自己承担的话,税费应该怎么计算

2024-07-17 06: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7-17 06:22

您好,偶然所得的税率很高的,个税税率20%,就是手机价税合计计算的,这个还不能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在年度汇缴时要纳税调增的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25

粉丝自己承担的话是手机价款的20%.这部分个税公司出的话,也是手机价款的20%?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6:26

您好,是的,都是我们代扣代缴的,不会因为谁承担税款变化了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31

个人的偶然所得不应该是我们付出去的所有吗,然后依我们付给他的为计税已经计算个税,然后个人得到的是扣完个税后的价值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6:32

您好,是 的,本来就应该这样的,个税是个人承担的,我们只承担赠送手机价值的部分,但现在您说我们要帮粉丝承担这个税,那我们只能是损失多一些了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34

是的呢,那个税的计税已经不就应该是手机价款加个税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6:34

哦哦,个税的计算就是 手机价款*20%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40

那如果直接发现金呢,一个粉丝发1000的现金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40

个税还是公司自己承担,也是1000×20%?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6:41

您好,那就是给粉丝800元,我们申报个税200元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   1000   贷:银行   800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 借: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0   贷:银行  200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43

但是说好返粉丝1000,就是要让他们到手1000的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43

扣了个税再返,粉丝会觉得受欺骗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44

也就是说要扣完个税给粉丝1000,那这个计税依据是多少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6:56

哦哦,明白,这就要倒算x*80%=1000,计算X=1000/0.8=1250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6:57

那为什么手机不是倒退呢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6:59

您好,手机没法倒掉呀,手机是价格确定好的,上面倒推公司的分录也是要确认营业外支出250不能税前扣除的,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7:02

不能理解,返手机和返现金不是一种行为吗,一个是物,一个是现金,计税依据不一样

头像
快账用户9390 追问 2024-07-17 07:02

现在越来越怀疑学堂的专业水平了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7-17 07:08

您好,因为您说要实实在在给到客户1000元,就是税后的,1000%2B个税=我们花的钱,这里本来客户是只有800的,您说一定要给客户1000元, 2.粉丝实实在在拿到手机,个税我们承担,手机(价值是确定的)%2B个税=我们花的钱,这里客户是拿走了手机,但客户不会出个税的钱,个税是我们承担的,咱要倒算的交的个税多,老板也不开心呀,倒算是个税=(手机%2B个税)*20%,这样计税基础变大了,我们开公司又不是只想着多交税是不是呀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偶然所得的税率很高的,个税税率20%,就是手机价税合计计算的,这个还不能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在年度汇缴时要纳税调增的
2024-07-17
您好,单个手机金额*20%计算个税
2024-07-17
个人认为,你匡算的金额没有问题,你们没有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也没超过一百万,没有费用发票的情况下,10万收入全额交企业所得税比较恰当,仅供参考。
2021-04-08
您好,这个是可以这样计算的,最后的话是补这个5600的个税
2024-08-30
7102.8 元应属于税前金额。 理由如下: 从交易的逻辑来看,企业发生的实际支出通常是税前金额。企业在支付欧盟认证费及手续费时,所支付的 925 欧元(7102.8 元人民币)是实际承担的费用,一般情况下不会是税后金额。如果是税后金额,意味着企业在支付费用时还需额外承担代扣代缴的税款,这与通常的交易习惯不符。 从税务处理的角度分析,税务局在计算过程中先将 7102.8 元默认为税后金额推出税前金额再进行后续计算的做法存在一定问题。企业的境外支出在没有明确约定为税后金额的情况下,应按照税前金额进行处理,然后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所以,7102.8 元更符合税前金额的性质。
2024-10-1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