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看你们怎么签订的合同,一起开在货物里或者分开都可以
我这是网络货运公司,是一个做运输的平台。货主从我们平台发货,然后把需要给司机的运费,和9个点的税费一起打到我们平台,我们再把运费给司机。产生了多少金额的费用,我们就开多少金额的专项发票,比如1000块运费,和90的税,发票的价税合计为1090。但实际中,1000块钱,我们只向货主收7个点的税(政府对网络货运公司的税有部分返还,我们愿意让一部分利给客户),那这种情况,附属类是否可以应用在这里,发票的价税合计额度为1070?发票上这个附属类应该怎么填才对? 和货主签的协议,是不是可以按照每个月对方和我们保证多少量,全部的每张发票,我们都按照协议税点开。还是说,需要我们和货主协议,先达到多少量,这些量按照正常的金额开,完成保底额度之后,我们才能够按照协议税点开?此外,税务局对于协议还有哪些要求和限制呢? 这种附属类是属于折扣销售吗?和平销返利是不是同一种?
请教一下老师建筑业分包差额开票的问题,我公司简易征收的清包业务,在项目地预缴3%,1.收到的分包发票必须是“*建筑服务*工程服务或建筑服务费”的才可以吗?我们公司是把运送沙石的劳务外包给运输个体户了,他给我们开的“*运输服务”我们可不可以差额开票?2.我们差额开票到项目地预缴税款,非得拿到的分包发票已经交了税的发票我才能差额开票预缴吗?就是说比如现在9月,我拿到小规模给我开的8月的分包发票,但是她要到10月才会交7.8.9的税,就是说这个税她还没交,我去项目地预缴税款,能把这一部分差额扣出来在预缴吗?当地税务机关会不会以她还没交税不认我这个差额分包?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从下个月就转一般纳税人,麻烦老师帮我分析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首先,我们是环保行业,那我们的收入就是公司帮助客户清理不同的垃圾所获得的劳务收入。 其次,我们的成本:1、我们把垃圾从客户处用车运输到我们垃圾场地,这个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车辆油费,维修费属于公司成本;2、垃圾场地各种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属于公司成本;3、垃圾场地工人的工资及社保,福利费以及工地上用的劳保用品属于公司成本;4、垃圾场地打包所用的工具及工人劳保用品属于公司成本;5、垃圾场地的房租物业水电费属于公司成本;6、部分垃圾是委托其他公司处理的,这个委托其他公司处理的处理劳处费也属于公司成本;7、部分垃圾需要运输到指定地点焚烧等发生的运输过程中的油费维修费是属于公司成本; 再次,就是业务部门发所生的工资,社保,招待费,差旅费,福利费全部为销售费用;行政管理部门所发生的工资,社保,招待费,差旅费,福利费全部为管理费用;银行贷款利息及手续费全部为财务费; 老师,我的这个对垃圾处理流程和对各成本费用的划分正确吗?请指教!
老师:我请教一下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是生产钢化玻璃,销售玻璃时我们需要把玻璃运送到客户那边跑工地上。那开票时发生的运费需要和玻璃分开来开票吗?玻璃开13个点。运费来9个点
哦,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