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由于离职员工已经不是企业“任职或者受雇”人员,所以发放给离职员工的离职补偿金不属于工资薪金。 离职经济补偿金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 职工福利 费等的基数。
你好,老师,请问工资组织公司员工公费旅游,是职工福利费啥,不超过工资薪金的14%是可以税前全额扣除啥。
请问老师:公司辞退一个员工,一次性支付了经济赔偿金30000元,是一次性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同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这个辞退福利可以作为三项经费的计算基数吗?
老师,辞退员工补偿款算职工福利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工资总额14%的限制吗?
老师,请问一下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14%可以扣除,填写哪个表吖?年报汇算清缴。哪个表哪个栏次的
老师,咨询下关于一次性辞退补偿金个税的事情, 假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2万,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他个人可税前扣除的是不是6000*12=72000元,员工获得一次性补偿金20万元,那么他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28000*10%-2520=10280元,是这样算么?
有人说可以税前扣除,因为是管理决策形成的,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不能做为职工福利的扣除限额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