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某的抗辩理由(1)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近亲属应当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李某的舅舅高某不属于上述近亲属范围,陈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2)李某的抗辩理由(2)不成立。根据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 15 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李某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陈某,其通知方式不符合规定,不能以此认定陈某放弃优先购买权。 (3)高某无权要求陈某搬出房屋。根据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李某与陈某的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高某继续有效,在租赁期内陈某有权继续租赁房屋,高某无权要求陈某搬出。

2019年4月,陈某、王某、李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其中,陈某、王某为普通合伙人:李某、黄某为有限合伙人。2019年5月,为扩大经营规模,甲企业向乙公司借款5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18%。2020年1月,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李某退伙,从甲企业取回财产5万元。2020年3月,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王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黄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20年5月,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清偿借款本息。乙公司请求陈某、王某、李某、黄某对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王某抗辩称:自己已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只需以自己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李某抗辩称:自己已经退伙,对该债务无需承担责任;黄某抗辩称,借款债务发生在自己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自己仅需以当时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的抗辩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2)李某主张自己无需对借款债务承担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黄某的抗辩是成立说明理由
2024.8.21中级经济法2019年1月1日,陈某向李某租赁房屋,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3年。月租金为1万元。2019年9月1日,李某告知陈某,打算将租赁房屋以500万元出售给自己的舅舅高某,陈某未作回应。2019年9月18日,李某与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次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其后,高某要求陈某搬离房屋而与陈某发生纠纷,陈某遂以李某、高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李某承担因侵犯其优先购买权的赔偿责任。并请求高某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直至原定3年租期届满。李某抗辩称,陈某无权优先购买租赁房屋,理由如下:(1)自己系将租赁房屋出售给亲戚;(2)自告知出售房屋事宜起,陈某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所以,自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高某则坚持主张自己有权要求陈某搬离租赁房屋。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李某对陈某的抗辩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2)李某对陈某的抗辩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3)高某是否有权要求陈某搬出房屋?简要说明理由。
公司借个人150万,合同约定1.5%的利息,这个利息需要出借人开利息发票嘛?借款公司怎么交增值税?
公司跟老板借款3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还是短期借款合适
请问,公司一张50万元的技术服务费发票可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服务费吗
老师退休年龄改了,怎么判断农民工有没有到退休年龄,因为有些农民工压根就没交过社保
建筑劳务公司把某一专业作业给到刘某,刘某可以给底下的农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么?
老师好,火车票退票费如何做分录
个体户定期定额是季度申报啊?
经营者以自然人身份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完成实名认证。 信息确认:登录后进入【新办纳税人开业】模块,核对工商系统自动带出的个体户信息(如名称、税号),确认后提交。 这个新办纳税人开业这个模块在哪里?
按照各项目归集的各类间接费用 如果结转 是结转到各项目主营业务成本里面还是结转到相应的费用里面啊 比如a项目 发生业务找到费 是结转到a项目主营业务成本 还是结转到管理费用下的业务招待费啊
老师,别人介绍了一个项目,现在跟对方签了分包合同,那就是只开分包票给他就可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