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个您参考下哈 https://www.zlketang.com/zjkj/keynote_detail/51150.html
你好老师,我这里有个表做出来了不知道对不对,帮我看看这么做对不对,或者有其他做法也可以。我方为租用方,对方是承租方。从四月到五月期间租用了钢管扣件跳板,陆陆续续借,陆陆续续还,数量借和还的都不固定。到最后是7月15日还清,。所以就做了这个一个表,您看看或许就明白了。钢管的规格有2米3米2.7米4米6米的,您看看这个天数该怎么算呢,算出来还要体现最后的租金。天数是这样算的,租的时候是7.15-起租当天+1。还的时候是7.15-归还当天日期。您看看这个算法有没有什么问题。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会议的表决结果没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通过比例的,当事人可以主张决议不成立”。这一结论与“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的规定,如何理解,二者没有冲突么?在我看来,前者的做法不正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么,为何一个是决议无效,一个是撤销决议?
老师你好,我想从电子表格上设计一个模板,控制存货呆滞时间的,就是有入库日期,在我看表格的当天,怎么设置一个公式能直接出来货物在库日期 =DATEDIF(入库日期所在的单元格,TODAY(),"d") 好的,谢谢老师 老师我能再加上一个筛选条件吗,如果发货了,没有库存了,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如果没发货,或者发了一部分,就有库存,就涉及货物呆滞日期,我有一列数是库存结余,入库数减去已发货数 如果库存结余有数,就计算,如果库存结余没有数,就不用计算了 你好,老师,上次的问题老师没有回答完,能再给回复一下吗
根据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只要经当事人申请,就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B.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C.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D.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计算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问题:C选项,加处罚款是行政强制执行,为什么没有催告就可执行?
中级经济法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关于时间的考点,请专业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总结下关于时间的考点 比如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收到投资款注册资本怎么记账税款怎么交
外购的芯片进项税额为啥不能加计递减。 答案中加计抵减117-10*0.13
老师,请问我公司有辆小轿车,购入时候就是二手的,没有抵扣增值税,现在我公司要销售这辆小汽车,如何开票?交税?
公司注销前,其他应付款里有欠股东的借款需要怎么处理。
老师 公司购买的汽车上的用品 怎么做会计分录呢
请问,对方开给我方的专票,电子税务局勾选提示红字锁定,无法抵扣?这个应该怎么处理呢?
查账征收的无雇工的个体户工商户,刚开始也没业务,就是自己交了一万元,扣了7000社保,没有其他的费用,账怎么做,税怎么报呢老师
印花税,买卖合同可以按照第三季度勾选的进项+销项不含税金额计税依据纳税吗?
老板不要求成本做的多细化,每次都是说每张发票是对应哪几个合同的,我们是小型生产企业,那成本这块怎么做才合适?
结账增值税必须附明细;月底计提工资和社保也建议附明细,这是规范账务处理和税务备查的基本要求,请问,这些都需要附什么样的明细?
我不要看这个,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完整总结下
您好,好的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8、16、18)(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90日、1年、5年)(重大误解的90日、撤销权的1年以及撤销权消灭的5年)。 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30日)。 4.诉讼时效(1年、3年、5年、20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最短是5年,最长是20年。 5.(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50%、200%)(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6.上诉期限(15日、10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一审判决后的上诉期为十五日,一审裁定后的上诉期为十日)。 7.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申请期限:60日;未告知申请期限:不得超过1年;因不动产提出的:不得超过20年;其他申请:不得超过5年)。 8.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普通程序审理60日,简易程序审理30日)。 9.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客观上通常为六个月,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起诉期限可以客观上计算为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