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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和另一个单位共用一个变压器,发票是开给另一个单位的,我单位可以以分割单入账吗?可以税前扣除么?

2024-09-20 11:5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09-20 11:56

你好,不可以税前扣除,你分割单也没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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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861 追问 2024-09-20 12:07

另一个公司的发票加分割单也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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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0 12:08

对的是的,分割单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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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861 追问 2024-09-20 12:10

那电费发票像私企可以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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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0 12:10

怎么又是电费了?你不是说变压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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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861 追问 2024-09-20 12:11

我们共用一个变压器产生的是电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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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0 12:12

对方代收代付的,没有利润的,给你分割单,还有发票复印件,你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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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3861 追问 2024-09-20 12:14

有什么依据吗?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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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09-20 12:19

水电费分割单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主要依据如下: 1、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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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税前扣除,你分割单也没法做账。
2024-09-20
你好 不行 开原始凭证分割单就可以
2020-12-29
你有经营范围的话可以开
2020-11-20
你好,不是的,这种变压器不在分割单范围内
2021-03-29
你好,这相当于代垫其他公司的电费,发票全部开在你们公司,需要将对方电费部分的进项税转出 假设总的电费200元,增值税26,代垫100元, 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113 水电费 100(自己公司)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26 贷:银行存款 2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3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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