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通常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完成。未发放的工资仍需按实际发放月份计税。上年的起征点不能在汇算清缴时一次性扣除。

老师好,如果2020年在两处有工资薪金收入,一处每月工资4000元,另一处每月工资5000元,两处合并的工资总额是108000元,平时两处每月都按规定申报了个税,但因为都未达起征点,所以不用预缴个税,除了固定费用5000/月可扣,没有其他的扣除项。那根据汇算清缴的政策,收入不超12万,都不用汇算清缴,对吗?要不要补税?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一个月社保所在单位有工资薪金所得,在兼职单位又有劳务报酬所得,他们都是分开预缴了个税,那么到年底汇缴清算的时候还会要再缴纳个税吗? 比如工资薪金每个月2万元,社保所在单位是按照扣除5000元来预缴的个税,劳务报酬每个月15000元,劳务用工单位是按照15000*(1-20%)*20%来预缴个税,那么到年底汇缴清算还需要补交个税吗?
我们公司去年请人做工没付钱,5月15之前需要发放下去,可以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的方式付吗,那么一次性给下去是需要在发放的时候备注是发放去年的吗,个税汇算清缴是不是资料填2022年
是不是有一个政策说个人年收入12万以内可以不需要做汇算清缴?我朋友在电影公司工作,他申报工资薪金的时候只申报4000多,所以每个月都没有预交个人所得税,但是他一年发的工资加上发的季度奖和年终奖合计金额大概是8-9万元,如果只考虑一年扣除6万元生计费的,这种情况可以无需做汇算清缴吧?也就是无需交个人所得税吧?
请问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也就是说个税汇算清缴每年截止到什么时间?还有请问工资目前没有发放,那暂时不交个税,然后在来年的会算清缴时,可以把上一年的每月5000块钱起征额一次性扣除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