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用现金平掉个人社保部分。 从会计核算规范和税务风险角度考虑,公司为挂靠人员承担个人社保部分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如果用现金平账,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被认为是不合理的费用列支或存在逃避税收的嫌疑。 同时,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相对较弱,可能会影响企业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和审计的合规性。 如果确实存在为挂靠人员承担社保的情况,建议通过更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如与挂靠人员签订明确的协议,规范费用的承担方式

老师您看我做的 1.计提6月份工资 借:管理费用 -工资 62507.85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62507.85 2.支付社保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2407.32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2407.32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2407.32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3782.52 贷:银行存款 6189.84 3.支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62507.85 贷:银行存款(实发) 58725.06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3782.52
老师!计提社保费: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缴纳社保费: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 贷银行存款 这样对么?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2.计提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管理费用-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单位部分) 3.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4.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老师给我看下计提社保,工资,发放和缴纳社保,的分录对不对?谢谢
老师好,请问我计提发放工资和社保、公积金的分录能不能这样写啊 计提工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职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计提单位部分: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部分 -公积金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公积金单位部分 实际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单位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老师,在做支付社保凭证,第一步计提社保,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贷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支付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部分,其他应收款个人部分,贷现金。为什么在资产负债表里面应收账款是负数啊。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公司25年的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的,做的比较乱,我不打算用代理记账做的账,我打算自己从头做,但是在12月底前出不来数据,所以现在我把收入弄对,保证增值税是对的,其他的数据就先代理记账会计按她的数据申报第四季度的税费,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把正确的数据填进去,这样的话,我自己做的25年的报表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数据是一致的,但是我的报表和25年代理记账做的申报税费填的的每个季度的报表不一样,这样没关系吧?
怎么区分纯劳务分包 和工程服务
一人有限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吗
老师政府基金预算单位的银行利息,要交财政嘛
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我25年成本数据要在26年3月才能弄出来,成本发票要在26年才开,25年的成本款也是在26年付的,这样的话,这张26年开的成本发票可以在25年税前扣除?
分包方包工包料 包一部分辅材 大部分是劳务 这种开劳务费发票还是工程服务
建筑公司 成本发票里面必须是材料占比最大么 我们是工程公司基本上成本发票都是劳务费 这样合理吗
家纺类,只有人工裁剪,包装类的加工,那税负率大概多少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对公户吗
老师你好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木材公司,从农民手上收购木材然后销售出去,收到农民代开的木材发票,这个能抵多少个点的增值税呢?企业所得税怎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