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你不一致的原因是什么?
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关于财税2018年46号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入固定资产在5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红领巾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在分年度计算折旧。老师现在我针对这个政策咨询3个问题:1、如果我们在2019年度购买了一辆汽车,在2019年度10月份的时候按月计提折旧,2020年进行了正常的汇算清缴,想问下剩余的金额可否在2021年度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税前扣除。2、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一致的情况 下,可否选择剩余金额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3、如果账上与税法操作不一致的情况下,在做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填写表格。
老师你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去年的很多业务招待费没有及时收回发票报销,导致在第一季度的凭证中涉及到“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我们业务招待费是按照营业收入的0.5%税前扣除的,所以加上今年收回的发票在汇算清缴说应该还可以纳税调减。请问这种情况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该怎么填写呢?“载帐金额”是填写今年调整后的数额么?同样的情况还有主营业务成本,维修费,都该怎么填写表格呢?谢谢老师
老师您好!我有一个疑问我们调整往年损益类都走了以前年度损益,听说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设以前年度损益我们是错的。是不是一定要做当期损益呀?又需要改账吗?如果做当期损益我2018年12月车没计提固定资产以及购置税走了管理费,现在我想更正补计提,已经过了折旧年限4年,我只冲账不改财报和申报表,如何做分录,我做当期损益,那我24年做汇算清缴调增金额大到时候会预警写说明吗?麻烦告知会计分录,谢谢(小企业会计准则)
你好,老师 我接手的一家企业,以前年度累计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借方挂帐,我将累计金额计入税金及附加,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当年的税金及附加小于调账后的税金及附加,税务局联系我让我写情况说明,我该怎么写
老师:税金及附加去年入库金额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金额不一致,让写情况说明 麻烦老师发一份类似的书写模板呗,谢谢您
老师,然后六费两税指的是哪哪个哪些,然后减半征收,河北廊坊有这政策吗?你能说说这个具体的符合条件跟优惠的具体的项目吗?
老师,公司送礼的白条怎么入账合理
老师您好,请问发票申请增额税务局下户检查是要检查哪些东西
假设,当期研发支出费用化10万,按100%加计扣除,那么一共可以扣除20万。等到下期,10万完全形成了无形资产了,资本化部分的10万又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加计扣除。我的问题是,费用化部分10万已经加计扣除了,资本化部分又加计扣除一遍,是不是重复加计扣除了呢?
小规模仓储服务企业,7月份新开的公司,比如8月开普票含税金额14440元(1个点),那么做账确认收入是借:应收款款14440,贷:主营业务收入-仓储服务收入14440/1.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440/1.01*1%; 缴纳增值税会计科目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4440/1.01*1%,贷营业外收入,是这样理解吗,这样这笔1%税金虽然是免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物流公司,车子抛锚产生的拖车费挂什么科目,谢谢
老师,我现在是一家公司的出纳兼行政,公司的外账是代理记账公司做,我需要自己做内账吗?报销的东西怎么弄?没有票或者票面金额大于实际金额怎么入账?
运输公司新买的车,哪些费用要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老师,收到税务局这个短信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费用和收入没有期末余额?
税收优惠政策减半了征收,但是我计提的金额肯定是减半之前的,所以存在一个优惠的差额
同学,你好 那你写清楚这个原因,并带上数字。 2023年,税金及附加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计提的金额是***,因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半征收,实际缴纳金额***,特此说明
月销售10万以下免征附加税的政策麻烦老师发下 我写进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老师我是不是把45行其他调增(金额为减半的差额“这样的话就一致了
同学,你好 不需要调报表的,你多计提的税金及附加,应该及时冲销
账上当时计提是:借税金及附加,贷营业外收入了,需要把申报的多出来的数减去更正申报,您说的冲销的话,把这个分录红冲是吗?
老师我们是一般纳税人,10万元以下免附加税的政策文件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2016-1-29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谢谢您老师,用不用写上”账务处理及申报表已更正“?
同学,你好 可以写上的
好的,谢谢您
不客气,祝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