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4月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021年3月份,甲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产品,当月发货,合同约定4月开始每月付款100万,共300万,若甲企业3月份就全额开具了发票,则3月份就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对么?但是分期的情况,不是看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或者合同未约定为货物发出当天么,为什么这里看开票呢
(8)5月8日,从迪菲公司购进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2600元,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用现金支付运费400元,取得普通发票。(9)5月10日,销售给某机电公司B型号设备30台,每台不含税价款16000元,按协议折扣5%,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额已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内注明,货已发出。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3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518670元已存入银行。(10)5月11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丙材料,开出58500元的普通发票,款项已存入银行。·(11)5月12日,将B型设备3台转为本企业自用,每台实际成本8.000元,未开具发票。(12)4月3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配件,不含税价款540000元,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分三次支付货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分别为5、6、7月的12日。4月28日,发出产品。5月12日,收取第一笔款项。
题目完整,请问老师怎么写会计分录谢谢您!(1)5月8日,从迪菲公司购进配件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面注明价款20,000元、税款2600元,货款已付,货物已验收入库。用现金支付运费400元,取得普通发票。.(2)5月10日,销售给某机电公司B型号设备30台,每台不含税价款16,000元,按协议折扣5%,已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折扣额已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内注明,货已发出。同时,随同产品一起售出包装箱30个,不含税价每个1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518670元已存入银行。(3)5月11日,向小规模纳税人天阳公司售出20吨丙材料,开出58500元的普通发票,款项已存入银行。.(4)5月12日,将B型设备3台转为本企业自用,每台实际成本8,000元,未开具发票。(5)4月3日,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配件,不含税价款540000元,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分三次支付货款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中约定的收款日期分别为5、6、7月的12日。4月28日,发出产品。5月12日,收取第一笔款项。
两个问题。第一,上月收到一笔款但未开票,本月才开票。做为小企业,是入预收账款,还是应收账款贷方?目前我司业务确实不多,入应收账款比较合适。但是从长远考虑,是否还是做进预收账款科目会更好?第二,存在运输合同的印花税。合同未规定具体金额,故以后按照发票缴纳印花税。那么,实际业务中,考虑到每个月都有,是否每月计提下印花税会比较合适?
老师,咨询您一下,我们成立的公司叫a吧,5月份成立的,5月24号收到一笔8万的打款,是a的100%控股的b打款的,不计入实收资本,双方签了研发服务合同,说是b的研发服务 让a公司的四个研发人员给干活。 一,5.31号我月末计提工资,五险一金和个税时都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了,5月不是算筹办期吗?是这样吗? 二,当时股东b给我们a公司打款时,不计入实收资本,后来就签了服务合同,我们作为主营业务收入了那80000,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增值税 三,a公司收款8万的会计分录,我这样做对吗?
老师你好!自然人是所得税汇算清缴,离职员工不配合怎么办?请问公司可以统一做这个汇算
老师您好!我现在去代帐会计那里交接,零基础的也不懂,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公司小规模,刚起步,买蔬菜水果,在私域平台卖,卖蔬菜找别人一次性开了一万的发票,公司是用公账转给公司个人的,个人再用微信支付
老师,有私企疗养项目筹备期及开业后要用的科目明细吗
公司一般纳税人如果发农民工工资每个月不固定的不入个税系统最多可以做多少工资
老师,麻烦问下A应付B转应付C,作为三方ABC,每个公司的账是怎么做的
老师,以前的会计做账时业务招待费放在销售费用里,那么我做汇算清缴时,这销售费用里的招待费用是不是跟管理费用里的一样也只能税前扣除60%?
老师我之前的一张2月份的 发票已经让采购员过账了 但是4月份人家客户需要收款 转到客户公户 这个账怎么做啊?
老师好,混凝土销售合同不写合同单价数量金额可以不,完了补个结算单,合同说明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想问一下,公司是私域平台有卖农产品,水果蔬菜,日用品,但公司进货在网上进的便宜没有票,公司是小规模目前一直亏,但没有成本票,自己买的日用品可以作为代票,开到公司做成本票可以吗
一般不查账,但是如果一旦查账的话,会要求调整。
您看一下他这个处理方式,是不是实务中很少用到,开一张全额的发票,但是税是分期申报的,这样是不是不妥?
实务中大都以票定税或者确认不开票的话就作无票收入申报这两种情况吧?
实际中一次开发票,一次确认收入,缴纳增值税。
我们总监总喜欢白条入账,等对方来票了再贴进去,这样做是否有税务风险?还是仅仅被动一点要记得催票呢?2018(28号)文是规定汇算清缴前收到票都能税前扣除,即使5月31日前没到票,税务局查到了也有60天的补换票期限,但实务中这样操作的话会不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誉呢?
业务发生了,没有发票可以正常做,成本费用没有问题,可以的。
后期发票到了,不能直接把发票放到前面月份。你需要红冲之前的再做发票。
你有补税吗?如果没有补税的话,不会影响。
打个比方,我第一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有一笔工程款是依据工程项目结算单(双方确认盖章)入了12万的费用,如果5月份到票了,是否红冲一笔,在5月再做一笔是吧?那在业务发生时,要不要确认进项,还是说全额入费用,等对方开票的时候再体现进项?
费用前后计量的金额一致的话,就不涉及到第二季度补税了吧?
可以 没有发票哪里来的进项肯定是不需要的。你暂估的时候,是按照不含税的来暂估,不考虑增值。
是的对的,不会交税的。
如果按您说的暂估的时候不含税,下个季度到票含税了,那费用就要多冲减进项税,这就涉及补税了吧?这个不属于偷漏税吧?
你好,不含税的金额是100,税额是50,假设的这个是你暂估的数,按照100,然后发票下一个月到了是150,专票进项是50,不含税的金额还是100不是吗?怎么会补税
那如果不确定对方是否能开专票,我按全额入费用,下季度来了专票才要剥离出这部分进项税,费用不就变少了吗?
即使你不确认账户也不考虑增值税,这个都是规定还有你暂估他抵扣不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有发票,不影响你汇算清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