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是建筑企业吗?
位于市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6年8至2017年10月开发某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下。2016年8月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200万元,取得了相应的财政票据。当期对80%土地进行了开发。开发期间支付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9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万元,支付建筑企业合同规定工程价款850万元,已开具相关的发票。发生管理费用300万元,销售费用200万元,利息费用500万元,包括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100万元及加收的罚款50万元,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且不能够提供贷款机构证明。2017年10月开始销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30000平方米,截至2017年10月底共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90%,取得含税收入4500万元,剩余10%建筑面积当年对外出租,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已知2017年10月发生可抵扣进项为265.32万元,当地契税为4% 1.2007年10月清算准予扣除的土地使用权费用 2.清算时准予扣除的开发成本 3.清算时准予扣除的开发费用 4.清算时准予扣除的扣除项目合计 5.10月销售房产应纳的增值税 6.2017年10月应纳土地增值
鸿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公司以拍卖方式取得一块土土地的使用权,按规划可建10幢总面积为2100万米的建筑物。其中,1楼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 为1800平方米,销炉房、收发室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0平万米。该公司原始凭证在开发过程中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以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出让金425万元(已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拆迁安置补偿费1 000万元。 (2) 支付地质勘查、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程费26.5万元,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1.5万元;"支付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地下设施、管道等基础设施费76.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税额6.3万元。上述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3) 土地开发完成后,将1#楼及锅炉房、收发室等工程发包给市建一公司,1#楼合同价款218万元(含增值税),工程完工结算前,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150万元。 (4)锅炉房、收发室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39.67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6.4万元,增值税税额3.276万元。 (5) 1#楼工程完工, 与市建一公司结算价款218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税额18万元,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余款。 专用发票。(6)公司将1#楼一套108平方米的住房出售,收到房款现金32.7万元,已开具增值税(7)公司以预收教方式销售1#楼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预收房款现全10.9万元,并按照3%的预征率预交增值税。 (8)2楼工程发包路房建公司,现已完工,合同价款174万元(合增值税),取得增值程为用发要,征明价款0万元,增值税税14万元,原已预付工程款120万元,好“工程价款结算单”审查后支付余款。业金支开 9) 2#楼完工后,签订合同将其整体出租给华夏公司。 。1特工公司主外的年房位162万元开具增值就专用发案,注明价故18万元,增值税税额1.62万元。发里骨外大 (1)按华夏公司的要求对2#楼进行维修,2以银行存款支付费用0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名齐科 (12)五年后2#楼的租赁合同到期,公司以每平方米2: 其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楼的月折旧率为0.2%500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将问题
【练习1】 B房地产开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一个位于市区的老项目于2018年9月正式签订一写字楼转让合同,取得转让收入15000万元,公司按税法规定缴纳了有关税费。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为3000万元,另按5%税率缴纳契税150万元。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4000万元;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中的利息支出1200万元(含罚息100万元,不能按开发项目分摊,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其他费用400万元。
安达房屋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取得一块土地,拟建商品楼两栋(甲座、乙座)以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为:甲座10000平方米、乙座15000平方米、锅炉房等配套设施200平方米。开发过程中发生如下业务:(1)以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出让金10000000元、拆迁安置补偿费13000000元。(2)以银行存款支付地质勘查、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程费1060000元(含增值税60000元)、基础设施费3270000元(含增值税270000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土地开发完成,结转土地开发成本。(3)将商品楼甲座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发包给第一建筑公司,甲座合同价款10900000元(含增值税900000元),开工后,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共计6540000元。(4)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完工,结算应付工程款545000元(含增值税4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受益面积(甲座10000平方米、乙座15000平方米)结转配套设施费。(5)商品楼甲座工程完工,工程结算价款109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
安达房屋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公司以招拍挂方式取得一块土地,拟建商品楼两栋(甲座、乙座)以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其建筑面积为:甲座10000平方米、乙座15000平方米、锅炉房等配套设施200平方米。开发过程中发生如下业务:(1)以银行存款支付土地出让金10000000元、拆迁安置补偿费13000000元。(2)以银行存款支付地质勘查、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程费1060000元(含增值税60000元)、基础设施费3270000元(含增值税270000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土地开发完成,结转土地开发成本。(3)将商品楼甲座及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发包给第一建筑公司,甲座合同价款10900000元(含增值税900000元),开工后,以银行存款预付工程款共计6540000元。(4)锅炉房等配套设施完工,结算应付工程款545000元(含增值税45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受益面积(甲座10000平方米、乙座15000平方米)结转配套设施费。会计分录和计算过程
在小规模纳税人筹建期,关于8月支付招拍挂保证金、9月拍到地并获得土地使用权、支付契税印花税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账务处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支付招拍挂保证金: 借:其他应收款——招拍挂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 拍到地并获得土地使用权: 当成功竞拍并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需要将之前支付的保证金转入土地成本中。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或其他相关科目,如“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具体取决于企业的会计政策) 贷:其他应收款——招拍挂保证金 3. 支付契税、印花税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或相关资产科目)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同时,根据支付的各项税费,分别做以下分录: -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印花税通常计入管理费用) -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能计入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具体取决于其用途和会计政策)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税法规定以及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以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此外,对于契税的计税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契税计税依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因此,在计算契税时,应以土地成交总价款作为计税依据。
后期会建办公楼及厂房,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记哪个科目里?
自建仓库厂房: 如果办公楼及厂房是企业自行建造,且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那么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这是因为在建工程科目用于核算企业自行建造或安装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等
是这样写分录吗?
你好!分录可以,金额按你们实际的
契税要不要记,无形资产科目?印花税记开办费里面吗?
契税和印花税可以都计入无形资产里面吗?
你好!一般印花税不计入
那契税和印花税分别记哪个科目,小规模纳税人,筹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