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时,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预缴和申报。通常情况下,需要按照合同签订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预缴和申报。如果具体税率有变动或者有特殊规定,建议查阅最新的税务政策。不是直接按9%税率申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财税2016年36号文, 附件二营改增过渡政策第七部分,建筑服务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请问是以下意思吗? 一般计征时:1.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A 2.外地预交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B 3.最终本地申报:应纳税额(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预交税款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下列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告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限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C零售企业销售啤酒需要缴纳消费税。D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股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色款)(1+3%)×3%,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问题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能不能适用这条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的预缴政策呢? 问题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这个政策适用范围有哪些?
预收甲方的工程款,施工方没有开具发票请问是次月15号申报增值税? 是自已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同一地市的项目不需要预缴,按月纳税申报就可以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建筑业增值税预缴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的当月或次月申报期内预缴增值税。纳税人跨设区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在次月申报期内先预缴增值税,再办理纳税申报。”
我单位是航运行业,现在因为没有租到外租船,用的自有船产生了超期堆存费,这个费用客户已经给了供应商,但是是因为我们没有租到船产生的费用,客户要找我们收入,在我们该收取客户码头费的费用里直接扣除开票可行?
老师你好,同一个人有应收应付2个科目,可以把应付合并到应收不,怎么做会计分录啊
老师请问普票怎么验真假
请问盈余公积这个数怎么来的?能大于当年的净利润吗?
老师,新增值税法原来开发票劳务—纺织产品加工费,现在劳务是不是不能开了,开什么大类?
老师你好,人力资源公司,找了个律师,开的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费,这个计入什么费用啊
公司装修尾款一万元可以直接公账付出不??那边装修公司不能开具发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吗?老师
老师,免参保证明,需要怎么弄的呢
我想问为什么业务要区分期间费用销管财?这三个费用到底有什么区别?要是用错对报表项目哪里有影响
建筑行业被挂靠方企业,帮我看一下这两个会计分录方案哪个会好一点,原因是什么方案一:支付下游的材料费时: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付款_挂靠人贷:其他应付过渡账户收到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借:其他应付过渡账户贷:其他应付款_挂靠人第二种方案支付下游材料款时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付款_挂靠人贷:工程施工收到上游工程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借:工程结算贷:其他应付款_挂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