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时,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进行预缴和申报。通常情况下,需要按照合同签订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预缴和申报。如果具体税率有变动或者有特殊规定,建议查阅最新的税务政策。不是直接按9%税率申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0.城市准护建段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其适用的城市准护建设税税率为(A.7%B.5%C.3%D.1%11.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税率,A、比例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率票进税率12.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未分别技算或者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的。应(),A.从高适用税率B.从低适用税率C.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按各自的税率分别计算纳税D.上报财政部决定13.下列房产不属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是()。A.县城企业用房B.工矿区的企业用房C.个人在市区经营用房D.农民在农村的居住用房14.甲乙双方发生房屋交换行为,当交换价格相等时,契税().A.由甲方缴纳B.由乙方缴纳C.由甲乙双方各缴一半D.甲乙双方都不缴纳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下列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告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限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C零售企业销售啤酒需要缴纳消费税。D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股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色款)(1+3%)×3%,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开建筑服务车位安装,2022年和2023年的合同,现在需要开发票,需要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吗,如果需要填合同有效起止日期如何填写因为是之前年度合同。还有我一块开三个合同发票,对方是同一公司,只是项目地不一样,要分开开三次跨区域表吗,还有合同金额20万我可以先只开10万吗,必须是先开跨区域表再预缴再开票吗,预缴是预缴的合同金额,还是当期开票金额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重点:结转下期抵减!!!申报表主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对应附表4,根据当期预缴填“本期发生额”,根据参与抵减的金额填“本期抵减额”(带回主表),未抵减完的体现在附表4最后一列“期末余额”,主表应纳税额应≥0,<0时是存在应结转下期继续抵减金额但是报表填报不规范(错误),往往有些企业还据此发起了退税。 请问这个是什么意思呀?
老师:公司有一笔收款是写了委托付款协议的,但是真正付款的又是另外一家支付,不是委托书写的哪家是跟支付的哪家的股东的实际控股的同一股东,这样可以了吗
您好老师现在凭证都电子化了吗
我们公司一个客户说给我公司开进来一张发票,下个月他再红冲一下,这个有风险吗?是不是属于互相开发票
老师今天我提问了个问题好像说错了,就是说公司法人是加拿大华人,但刚看到她的注册信息,是用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注册的,上面是加拿大国籍,这样算是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吗?今天我说的是华人但现在看好像不算华人?但不知道算不算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工商年报里面需要填写一些投资者信息
去年出口的货物,没有取得进项发票,当期视同内销了,冲红以前外销发票,开具内销普通发票,小企业准则做账的,会计分录
税务查虚开发票,我们有几笔业务,是十多前的业务了,有进项发票,有打款记录,没有合同了,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无法补合同了,会被认定虚开发票吗?我们是一般纳税人。
老师Ktv需要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老师,请问一下,是不是像资产类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的减值,存货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都是影响利润的科目,都是为了不忽悠股民,所做的分录?
给人家开发票额度不够了,多长时间更新呢
老师,我们是白酒制造业,仓库里包装物还有瓶子很多都是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假如税务部门检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解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