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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老板在公司所在地的其他市区以个人名义承包了一个建筑防水项目,没有以公司签订合同,但是与该项目相关的支出(伙食费、水电费、材料费)及发票都是从公司账户支付并开来了发票,这个项目的工程款后期可能不会支付到我们公司,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发票和支付的款啊?

2024-11-04 16: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4-11-04 16:13

这种情况下,公司支付的费用如果与公司业务无关,应当视为对个人的借款或者支付。可以在账务中记录为“其他应收款”或“代付款项”。同时,这部分费用不能作为公司的成本或费用抵扣。建议将相关款项与个人业务明确区分,并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如果后期工程款收入不归公司所有,应由个人负责偿还公司垫付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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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797 追问 2024-11-04 16:18

那,这些成本费用怎么入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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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4-11-04 16:22

这些成本费用应该在账务上记录为“其他应收款”或“代付款项”,具体取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的约定。这样处理,可以在财务报表中清晰地反映出这笔款项是为个人项目支付的,未来需要由个人偿还给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确保所有这些支付都有详细的文档记录,以便日后核算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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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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