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该人员的本年累计减除费用(免征额)应按照其实际在职月份计算。1 月至 8 月在职,9 月离职,10 月又上班,所以累计在职月份为 8%2B1=9 个月。则累计减除费用为 5000×9 = 45000 元。 专项附加扣除的累计数则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累计。如果该人员在 1 月至 10 月期间都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那么就按照规定的标准逐月累计计算。

老师您好,我问一下,就是我们公司有一些小时工,然后有的月份发工资,有的月份不发,给他们报个税是按照正常工资薪金所得来报的,没有工资的月份就将人员状态改为非正常状态,输入离职日期,有工资的月份再调回来,这样是不是个税系统就不能统计她的累计收入了,但是减除费用还是每个月在累计,这样他就不用交个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会不会有问题,如果这个小时候离职了,后面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是要我们去补么还是?还是说我的设置有问题所以系统才没有累计他的收入呢?盼回复
北京M酒店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时制度,并按照劳动法规定计发加班费(加班不补休)、计算薪资,薪资计算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8日发薪,酒店住房公积金按照12%缴纳比例计算。请按要求计算员工薪资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市场销售部9月份共入职2名员工,市场销售部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六日休息),工作时间:9:00-17:30。这2名员工的专项扣除都是2000元。请计算.2022年9月23日,小马入职销售部,合同工资与试用期工资都是20000元,本考勤周期小马无加班与缺勤。(1)小马的计薪考勤天数是多少天?(2)小马10月份发工资时,他的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共多少元(具体写明五险一金每项多少)和个税多少元?(3)小马10月28日收到工资是多少?
北京M酒店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时制度,并按照劳动法规定计发加班费(加班不补休)、计算薪资,薪资计算考勤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每月28日发薪,酒店住房公积金按照12%缴纳比例计算。请按要求计算员工薪资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市场销售部9月份共入职2名员工,市场销售部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六日休息),工作时间:9:00-17:30。这2名员工的专项扣除都是2000元。2022年9月23日,小马入职销售部,合同工资与试用期工资都是20000元,本考勤周期小马无无加班与缺勤。(1)小马的计薪考勤天数是多少天?(2)小马10月份发工资时,他的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共多少元(具体写明五险一金每项多少)和个税多少元?(3)小马10月28日收到工资是多少?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在2020年和2021年的时候给一家工职员工发了2年的工资,一共是215907万,已经从代账公司接过来的时候他们做的分录为借方:银行存款:215907.00,贷方:管理费用—职工薪酬:-215907.99,由于7月份的管理费用明细账期余额:—16万,累计到9月份的话费用为:—99388 .00,请问一下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里面的成本金额:应该填写成:—99388.00,这样的话对吗?
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将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 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上面的政策。我们有一家分公司一直在申报个税,2021年之前有在分公司发工资,2022年没有了,由总公司发,但是这个员工是这家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分公司没有发,但是都有正常个税申报,就是正常薪金为0,那这样还符合上述政策吗?
那个专项附加扣除就是每个月都有的,这个就按10个月算吗?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