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开具几张根据自己的需求可以的

请问,建筑行业外管证,是由会计负责的还是由出纳负责的? 我是出纳,我们公司让我负责开票完直接开外管证,之前开外管证有教,所以我学会了。最近,公司又突然安排叫我开完外管证,要直接在电子税务局预缴。可是我根本不知道要怎么预缴,因为里面要填税务局分科信息,项目经营者代理人是谁,身份证信息是什么,还有经营金额之类的。这些我一个出纳哪里懂这些,这不是会计应该负责的部分吗?? 然后我跟老板说我只会开外管证,不会预缴,她说你自己解决,或者打电话问税务局,那么多个项目难道我要一个个打电话去问吗,这不太现实吧。而且最离谱的是,老板叫我不知道代理人是谁,就填我自己的名字,说以后都是要由我预缴,由我交钱的。这合理吗?
我想咨询一下,一个公司刚招我进去但是没有办理交接手续。而且上个会计已经走了3.4个月了,账一直由财务经理负责,但是她一直不做账,金蝶上面起码欠了8个月没做。之后要我根据银行的流水做账,这样合理吗。而且公司的账目比较混乱,是一个办证的教育机构,只有预收账款,没有应收账款,还有很多科目是不合理的,要怎么做。手头上还有三个公司,一个公司之前还是黑的,现在刚刚税局通过审批,可以开发票了。但是好几个月的纳税申报,几百万收入,就报了一两万,到现在要一次性补全以前的收入去交税,可能吗
#提问# 老师,我们公司在异地有个施工项目,发票已开了合同额的一半了,已开票部分也已完成异地预交税款(外管证是按合同全额开具,后续结算值可能还会增加),剩余部分我们想采用总分包模式分包给一家项目所在地公司,请问分包部分我们公司还需要再预交税款吗
老师您好,想请问一下,做建筑服务的,到别的城市开了外经证,整个项目已经是完工的了,现在就是开了合同总价90%金额的发票给客户,款也收到了90%的款,剩下10%要等三年后才能开票收款,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做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表吗?做了之后对后期是有什么影响的?因为开始做外经证的时候,是按合同总价申报了预缴增值税的,现在做信息反馈表填的开票金额没有之前申报金额的多。
建筑行业,在11月份开了3个异地项目的发票给业主,其中一个项目是正常申报预缴税款; 有一个项目是在11月30日申报预缴税款了,因跨区域事项报告书搞错了,在这个月也即12月份重新办理了外管证并重新预缴所属期为11月份的税款了。前面在11月30日预缴这个项目的税款也申请了退税,且退款已回到公司了。 还有一个项目是在12月份申报预缴税款并交税了的,但所属期我选择是11月份的,因为是在11月份开的发票 最后,我刚才在填写申报11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在表四第3行的第2列和第4列填写这三个项目预缴增值税合计数。提交时不通过,提示我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的金额不对!我应该怎么去填写这个金额?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我现在在一个小工业企业,这个小工业企业它没有账目,年底了老板让我基本上算一下盈亏,我现在就不知道工业企业这个收入正常的是营业收入按那个会计准则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话,收入应该是全年实现的销售额是不?不是那个回款额是不?但是我在豆包也搜了一下在工业企业就是没有账的情况下,是按那个收付实现制呢,收付实现制不就是那个营业收入是不是就是那个回款额呀?
选择不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原因有哪几个?
无票报销问题 因行业问题,日常需要给很多小费,现金且无票。 餐费也很多苍蝇小馆,无票只有收据或什么都没有。 停车费等其他小费用也没票。 应该怎么规范无票报销这个问题,需要员工提供什么凭证比较好。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老师你好,在代理记账上班,前期客户都没有给过银行流水,突然在2026年1月份的时候把2025年一整年,的流水和回单发了过来,我想问一下这些银行流水回单是直接补在2026年1月份还是要返回去补回,2025年去还要不要更正报表?
商贸型外贸企业,玻璃不能退税了,对方开票1个点的普票,这个是征税还是免税?
香港A公司委托国内一家代理公司从国内B公司采购商品。国内B公司报关出口,FOB模式,香港A公司订舱,A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形式发票。货物从天津港口直接运至荷兰鹿特丹。荷兰C公司支付货款给香港A公司,A公司向国内B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国内B公司向荷兰C公司开具商业发票,并与荷兰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国内B公司能申请出口退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