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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老师我是房建工程山东项目,公司在北京,一般计税,比如7月份产生甲方给我结算100万,我付出分包款50万。差额50万预交2,这个纳税义务时间,是不是和平时申报时间在次月8月份1-15号之间申报预交表可以吗? 问题2 在机构地北京缴纳7个点时候,什么时候申报?也是8月份1-15号申报期,申报完对吧?这样理解吗?还是可以延后? 问题3比如我们这次甲方拨款100万,我分包发票150万,我就不需要预交了,对吧!还的正常填写预交表吗?还是机构地,电子税务局直接正常申报,预交和正常申报我搞不明白时间顺序! 问题4老师针对 整个项目下来我考虑这个人工材料 机械比例,让对方开发票,还是针对
老师,我们是建筑总承包企业,属于大包,我们自己买主材,把辅材和劳务分包出去了,一般计税方式。要求分包方提供专用发票来结算工程款,我们扣除税款和管理费,剩下的按照提供的发票汇款。我们公司目前想这样做,分包方来我们公司办理拨款之前,我们要先给开发公司开具工程款发票,这时销项税就产生了,目前分包方还没有给我们提供成本发票,所以我们会先让分包方按照9%的税及附加,先把税款交到我公司,等分包方拿来多少进项,我再返还给他税款,这样的话,这个税做到其他应付款里面,返还的进项税肯定小于销账,那其他应付款一直有余额怎么办老师?我不知道这种方式收入税款是否合理
老师,我们是建筑总承包企业,属于大包,我们自己买主材,把辅材和劳务分包出去了,一般计税方式。要求分包方提供专用发票来结算工程款,我们扣除税款和管理费,剩下的按照提供的发票汇款。我们公司目前想这样做,分包方来我们公司办理拨款之前,我们要先给开发公司开具工程款发票,这时销项税就产生了,目前分包方还没有给我们提供成本发票,所以我们会先让分包方按照9%的税及附加,先把税款交到我公司,等分包方拿来多少进项,我再返还给他税款,这样的话,这个税做到其他应付款里面,返还的进项税肯定小于销账,那其他应付款一直有余额怎么办老师?我不知道这种方式收入税款是否合理
老师,我们是建筑总承包企业,属于大包,我们自己买主材,把辅材和劳务分包出去了,一般计税方式。要求分包方提供专用发票来结算工程款,我们扣除税款和管理费,剩下的按照提供的发票汇款。我们公司目前想这样做,分包方来我们公司办理拨款之前,我们要先给开发公司开具工程款发票,这时销项税就产生了,目前分包方还没有给我们提供成本发票,所以我们会先让分包方按照9%的税及附加,先把税款交到我公司,等分包方拿来多少进项,我再返还给他税款,这样的话,这个税做到其他应付款里面,返还的进项税肯定小于销账,那其他应付款一直有余额怎么办老师?我不知道这种方式收入税款是否合理
老师,请问一下,增值税销项进项的问题,我原来一直是做的小规模的账,现在升为一般纳税人了,我们采购收到一张专票,发票金额是437.2,不含税金额386.9,税额50.3,如果这是一张普票的话,我们入库直接是437.2,相当于后期入费用也是437.2,但是这个是专票,我们入库金额只能是386.9,后期入费用也是386.9,费用就少了50.3,只是可以抵扣50.3的进项,那么专票和普票这样算下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啊,为什么要去抵扣进项呢?
我们是工程公司 分包方大多开的发票都是劳务费 实际也是这个业务 比例比较高 这样可以吗
甲公司2×20年至2×22年与固定资产业务相关的资料如下:资料一:2×20年3月2日,外购一台需安装的机器设备,支付购买价款为320万元、运费为10万元,设备当日已运抵企业,款项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0年5月15日,设备开始安装,安装过程中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成本为15万元,市场售价为20万元,应付安装人员工资5万元。资料二:2×20年6月25日,设备安装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交付销售部门使用。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资料三:2×21年6月30日,生产设备因无法满足使用要求需进行更新改造。当日支付改造支出150万元,替换设备的账面价值为55万元,替换设备的残料入库金额25万元,更新改造满足资本化条件。资料四:2×21年9月30日,更新改造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预计该设备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资料五:2×22年9月15日,设备因使用不当报废,发生清理支出4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1)编制甲公司购入及安装机器设备相关的会计分录。22.接上题(2)
新政策下 公司和个人以及公司的往来款不视同销售了 那以前挂账的那些呢 还得平账对吧
老师,我们这个月一次发放了部分农民工四个月的工资,超过1万多了,但是每个月也没超过5000.个税申报要扣个税,这种情况怎么申报呀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是医美总分机构,然后医疗资质证备案的是分公司诊所的名字,然后公司要营业可以用总公司对外收款嘛,分公公司不营业可以吗
请问,生产企业申报完出口退税,税务局也审批完,汇总表有免抵额后,账务处理为:借:应交税费-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出口退税,然后还需要怎么处理,年末结转税金这俩科目账户冲平,那从哪能体现免抵税额抵减了内销的进项税呢,增值税主表上需要做在哪吗,报表里又怎么能看出来呢
老师,应收账款余额在贷方怎么清理,多年一直挂在上面
老师,像这样的专票金额开错了,做调整分录,调过来,那对方抵税,也抵错了咋办?
老师,这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二季度所得税的申报表,框红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指的是25年1-6月的数字?
老板开进来不少票让入账,找别人开的也有,都拿来公司报了,需要附付款截图吗,有必要吗
同学你好,让你久等了 1、第一个问题:如何计算应交增值税? 计算销项税额:100万含税收入中,销项税额 = 100万 / (1 %2B 13%) * 13% = 11.5044 计算进项税额:收到的材料供货商开具的30万专票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 30万 / (1 %2B 13%) * 13% = 3.4513 应交增值税 = 销项 - 进项= 11.50 - 3.45 = 8.05 所以,在不考虑其他进项的情况下,您这个月应交增值税为8.05万元。 2、第二个问题:是否可以采用差额计税? 差额计税通常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业务,比如建筑服务中的清包工、甲供工程等。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劳务分包部分符合差额计税的条件(比如劳务分包商也是一般纳税人,且提供了合规的发票等),那么您可能可以申请差额计税。 采用差额计税方式下的计算: 计算差额: 差额 = 总收入 - 分包支出 = 100万 - 50万 = 50 计算销项税额(差额部分): 销项税额(差额部分) = 50万 / (1 %2B 13%) * 13% = 5.7522 计算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仍然为3.45万元(材料供货商开具的专票) 应交增值税(差额计税) = 销项税额(差额部分) - 进项税额 = 5.75 - 3.45 = 2.30 所以,在差额计税方式下,您这个月应交增值税为2.30万元。
老师 您回答的1,不用考虑50万的劳务费吗
50万劳务费没有被直接考虑进去,是因为这50万是您支付给劳务分包商的费用,它并不构成您公司的直接收入或成本中的增值税部分。在增值税的计算中,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公司提供的应税服务(在这里是酒店装饰项目的材料采购部分)所产生的销项税额,以及公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公司确认的100万含税收入中,包含了公司提供应税服务(材料采购和可能的其他服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根据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出来的,它反映了您公司因提供应税服务而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额。
也就是说,劳务票没办法抵扣吗老师
你好,同学。是是因为这50万是您支付给劳务分包商的费用,它并不构成您公司的直接收入或成本中的增值税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