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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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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可靠的金毛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按简易征收办法,开回的建安发票税率应该是多少?
3%
166楼
2023-02-07 1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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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金毛:回复袁老师 为什么前面的会计说是6%呢,是不是有别的情况?
2023-02-07 10:37:58
袁老师:回复可靠的金毛建筑安装业简易征收3%的税率,
2023-02-07 11:02:42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167楼
2023-02-07 10: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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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36w
引用 @ 最初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这个是必须要选择简易办法征收么
你好,老项目可以选择建议计税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自行选择。
168楼
2023-02-07 11: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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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缓慢的羊 发表的提问:
购入土地用于建造企业自用厂房,产生的印花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你好,记在无形资产里
169楼
2023-02-08 1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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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李同学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验收发生的检测费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170楼
2023-02-08 10: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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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侠客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我想问下,我接收一家利用原公司变更法人后开办业务的新公司,这种情况我继续用原公司的帐进行新业务的核算可以吧?那么我与原公司会计交接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你好!可以的,主要是注意下账上的存货,往来,还有税负率。
171楼
2023-02-08 1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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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回复宋生老师 那还有,这家新公司也是在中途才开始做帐,我应怎么去做?
2023-02-08 11:30:46
宋生老师:回复侠客您好!同样是注意这3个方面就好了。不管他是不是中间开始,你接,都相当于中间开始
2023-02-08 11:56:22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0.51w
引用 @ 佳丽 发表的提问:
企业房产税核算缴纳方法
自己的房屋自己使用的 房屋原值*70%*1.2% 小规模的可以减半的
172楼
2023-02-09 10:44:05
全部回复
佳丽:回复郭老师 要不要考虑容积率问题
2023-02-09 10:55:39
佳丽:回复郭老师 这一块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3-02-09 11:13:11
郭老师:回复佳丽没有 小规模减半 其他的减免政策看你当地
2023-02-09 11:26:51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王倩 发表的提问:
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分两期开发,土地出让金成本的核算,是不是先按占地面积法将土地出让金分别分摊到一期和二期里面。然后再在每一期里面按每一栋楼,按建筑面积法,将土地出让金分别分到商品房和商铺里面去啊?
是的,就是这样分摊的
173楼
2023-02-09 10:50:58
全部回复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002 发表的提问:
现在担着房地产企业会计,但我对这行很陌生,怎么才可以学得透彻,并且有问题可以随时问呢?
有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并且可以学习一下会计学堂的房地产会计课程。
174楼
2023-02-09 1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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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26w
引用 @ 知识呗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罚款支出的会计分录
计入营业外支出,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175楼
2023-02-10 09:53:47
全部回复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永不逝去的微笑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验收发生的检测费会计分录
计入开发成本--其他间接费用
176楼
2023-02-10 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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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07w
引用 @ 李同学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验收发生的检测费会计分录
房地产开发企业验收发生的检测费会计分录计入:借:开发成本——工程验收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177楼
2023-02-10 10:28:17
全部回复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5.11w
引用 @ 称心的泥猴桃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办费有哪些项目?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178楼
2023-02-10 10: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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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27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算成本单价一平多少怎么计算
这个就是总成本除以总面积
179楼
2023-02-10 10:59:59
全部回复
。:回复朴老师 总成本包括哪些科目,面积是哪个证的面积
2023-02-10 11:27:57
朴老师:回复同学你好 就是开发成本 是建筑面积
2023-02-10 11:54:11
。:回复朴老师 地价款和开发间接费用不用计吗
2023-02-10 12:06:55
朴老师:回复不都是开发成本吗
2023-02-10 12:23:30
。:回复朴老师 那可扣除项目为什么分成地价款和开发成本
2023-02-10 12:48:04
朴老师:回复同学你好 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而国家又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土地并没有采取进项抵扣的增值税处理方式,国有土地的出让行为无法按现行增值税规则作进项税额抵扣处理,因此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对于采取简易计税的纳税人来说,按5%征收率计税已经考虑了避免重复征税的因素,因此不得再扣除购入的土地价款。 一般计税销售额计算公式: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2B9%)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 (一)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是指当期进行纳税申报的增值税销售额对应的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二)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是指房地产项目可以出售的总建筑面积,不包括销售房地产项目时未单独作价结算的配套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是指计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车位建筑面积。 (三)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 1.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价款的单位直接支付的土地价款。 2.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3.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四)支付的土地价款不包括市政配套费等政府收费、契税、土地配套费等其他费用。 (五)扣除凭证 1.在计算销售额时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土地价款,应当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2.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六)其他 1. 一般纳税人应建立台账登记土地价款的扣除情况,扣除的土地价款不得超过纳税人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 (1)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 (2)政府部门出让土地的用途、规划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签署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时,土地价款总额不变; (3)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3.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土地价款如何进行扣除? 可以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扣除,由于土地价款对应的开发产品/成本已全部结转销售,土地价款应一次性全部抵减。
2023-02-10 13:17:21
。:回复朴老师 可扣除项目分1.开发成本 2.地价款03.开发间接费用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这样可扣除项目不是会形成地价款重复扣除吗
2023-02-10 13:34:21
朴老师:回复同学你好 扣除一次就行了
2023-02-10 13:46:22
靖曦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1
解题: 0.71w
引用 @ 你祥die 发表的提问:
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地产行业的会计核算过程
一、会计制度的适用 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制度,除《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外,共分《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新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等四个会计制度体系,其中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 1.《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谓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企业,除已按规定要求或规定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企业外,都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得再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制度》。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施行,其他企业经适当程序也可以执行该制度。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据此,现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规定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外,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新准则下的会计制度体系。新的38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对准则的解释、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执行新准则的,都应当执行新准则规定的会计制度。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该制度属于旧的行业会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二、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1.“开发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分摊的间接开发费用;(5)应予资本化计入产品成本的借款费用等;(6)结转开发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地产成本。 购入已拆迁平整的土地准备用于房产开发,可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开发时再以适当的分配方法,分摊到“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核算为开发产品而发生除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各项间接费用。 3.“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开发完工、经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4.“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经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转房”科目。本科目核算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以上增设的5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均应计入报表的“存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成本,一般可划分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两大类,即开发产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前期费用和房屋的建造成本,还包括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费用,以及预提的商品房维修费用、白蚁防治费等其他间接费用;土地成本构成则比较简单,即取得用于开发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支出。 建设一幢房屋或者在同一地块上建设若干幢房屋,往往因为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甚至因为楼层不同而有不同的售价,而且,开发房地产的成本,特别是土地成本,往往是笼统的。因此,如何尽可能合理地计算分摊完工产品的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的一个难题。 当然,对于开发的房屋如果用途相同、建筑结构也大致相同,例如,一个小区若干幢房屋都是成套住宅,可以采用按可计价销售的房屋面积比例计算分摊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具体做法是,将小区可售房产连同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休闲场地等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下同),除以可出售房屋的面积总和,得出每平方米住宅的成本,再按各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如果其中有少量房屋或其他可出售项目,比如车库或车位,采用清一色的按面积分摊不尽合理,可通过估算方法,将其估算的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然后再按可出售成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这种成本分摊方法,叫做可售房屋面积比例法,简称面积比例法。 但是,面积比例法适用范围相对较小,对于同一小区内开发的结构、用途不同的房屋,此法即不可采用。一般情况下,对成片开发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可采用估价修正法进行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可采用售价比率法进行计算分摊,而且这两种方法应合并进行,分步实施。 第一步,用估价修正法计算分摊开发房屋的建筑成本。估价修正法是通过对建筑成本的估算数额进行修正,计算出各种不同结构房屋建筑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应分步实施: 首先,应估算房屋单位建筑成本。所谓房屋单位建筑成本,实际为每平方米可出售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内容包括:(1)房屋自身的建筑成本;(2)应分摊小区内道路、围墙、休闲场地、休闲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筑成本;(3)应分摊其他间接费用构成的开发成本等。 单位成本采用估算方法确定后,再按可出售房屋面积得出估算的开发产品建筑总成本,即: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不同结构的房屋面积×该结构房屋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如果可出售开发产品有少量项目单位成本明显偏低或偏高,也可按估算成本将其单计并从总成本中剔除。 接着,应计算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已决算(或按合同及招标预算)的建筑总成本÷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如果可出售产品中有少量项目单独计算成本的,应将已单独计算的成本从公式中“÷”号前后的“总成本”中扣除。如果总成本无法确定或预估,则不计算修正系数,而以上一步骤“开发产品估算的建筑总成本”为建筑总成本。 最后,计算不同结构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和单位建筑成本:各类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估算成本×修正系数;该类房屋单位成本=该类房屋建筑成本÷该类房屋面积,或=估算的单位建筑成本×修正系数。 如果竣工决算或预算对不同结构的房屋直接建造成本反映得比较明确,在分摊时则应只计算包括配套设施费、附属费用等间接费用,且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面积比例法、估价修正法等较为适宜的方法。 第二步,采用售价比率法计算和分摊土地成本。售价比率法是以房屋单位售价为基础计算分摊开发房屋土地成本的方法。一般而言,房屋售价的高低,除取决于房屋结构外,更主要是取决于房屋的地理位置,同样结构的房屋,门面房售价高于住宅房,主要原因是门面房“地势好、地价高”。因此,计算既有住宅用房又有商业用房的地块开发,或者纯商业用房开发的土地成本时,采用售价比率法较为适宜。售价比率法也需分步实施(以同时开发住宅房和非住宅房为例): 首先,应计算或预估不同结构、不同用途房屋的总售价和平均单位售价。 接着,应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以剔除房屋不同结构对售价的影响。运用售价成本比率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时,应将开发的商品房划分为价格相对低的住宅房和价格相对高的非住宅房两大类,将非住宅房高于住宅房的成本称为超额成本,将与超额成本相对应的售价称为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售价=超额成本×(1+成本毛利率);各类非住宅房超额成本售价=(该类非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住宅房单位建筑成本)×该类非住宅房总面积×(全部房屋售价总额÷全部房屋成本总额)。 然后,再计算土地成本比率。土地成本比率是指土地成本与剔除超额成本售价后的售价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土地成本比率=占用土地的全部成本(土地使用权价值)÷(全部房屋售价总额-超额成本售价合计)×100%。 最后,再计算不同用途房屋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为: (1)住宅房应分摊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土地成本率; (2)非住宅房应分摊的土地成本=(该类房屋售价-该类房屋的超额成本售价)×土地成本率。 以上各公式中的“售价”,凡已售出或已用不变价预订售出的,以实际售价或预订价为准;尚未售出或虽已订出但价格可能有浮动的,以预估售价为准;第二步应分摊土地成本公式中的房屋建筑成本,应以第一步计算的成本为准;全部房屋总成本,则应为建筑总成本和土地成本总额之和。
180楼
2023-02-12 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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