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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收款增值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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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呼啦圈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转换会计处理
1、成本模式下的转换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应按该存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企业将自用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转换为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将该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在转换日的原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减值准备等,分别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账户。 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账面原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分别转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户。 2、公允价值模式下的转换 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 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出租,应按该存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成本)”科目。 自用的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改为出租。 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将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转换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将自用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转换日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某房地产(成本)”科目,并将该房地产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原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减值准备等)全部冲平;然后将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将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71楼
2023-03-14 10: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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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回复呼啦圈老师已处理
2023-03-14 10:16:57
文老师
职称:中级职称
4.97
解题: 7.38w
引用 @ 王颖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公司预售阶段,计算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预售收入是含增值税的还是不含增值税的?
同学您好,是根据预收款的,不含税增值税的收入来做的
272楼
2023-03-14 10: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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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颖:回复文老师 如预收帐款除以1.09
2023-03-14 10:47:57
文老师:回复王颖同学您好, 是的,是这样的
2023-03-14 10:58:04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23w
引用 @ 王芸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实务:请问实务中预缴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土地增值税;需要计提的吗?
你好,不需要计提,只需要做预交分录就是了
273楼
2023-03-14 10: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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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芸:回复邹老师 房地产实务: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与 预缴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2023-03-14 11:00:39
邹老师:回复王芸你好,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预交增值税?
2023-03-14 11:19:12
王芸:回复邹老师 一般纳税人
2023-03-14 11:38:05
邹老师:回复王芸你好,一般纳税人外地预交增值税,应当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核算
2023-03-14 12:04:53
王芸:回复邹老师 确认收入,确认应交增值税时,当期应交税额 = 应交增值税额 减去 已预缴的增值税额?
2023-03-14 12:14:58
邹老师:回复王芸你好,是的,是这样计算
2023-03-14 12:30:24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淡然的月饼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知道房地产企业,收完预售款,缴税详细的账务处理流程
你好,同学。 收完预收款,根据预收款计算不含税,然后按3%预交增值税。 借 银行存款 贷 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 预交增值税
274楼
2023-03-14 1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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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小嘿多个口 发表的提问:
有没房地产增值税预缴和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视频
您好 实在抱歉 没有专门针对房地产增值税预缴和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视频
275楼
2023-03-14 11: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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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嘿多个口:回复bamboo老师 可以针对这方面的做一个预缴申报视频,不然只有讲义也不理解
2023-03-14 11:20:21
bamboo老师:回复小嘿多个口好的 会把您的提议向学堂反馈 
2023-03-14 11:49:43
小嘿多个口:回复bamboo老师 包括开票注意哪些方面,税率是多少。
2023-03-14 12:13:39
bamboo老师:回复小嘿多个口如果上了课件 会考虑这些的
2023-03-14 12:37:13
黑眼圈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0.32w
引用 @ 欣欣子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预交增值税怎么计算 最新的
按照3%的预征率预征。
276楼
2023-03-15 09: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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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以后的以后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既有老项目又有新项目 增值税预交和实际发生时怎么处理
你好,一般是这样处理, 一、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 9.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取得预收款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预缴税款=预收款/(1%2B税率/征收率)*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8号公告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2B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第二十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2B5%)×3% 二、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7〕58号 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对于取得的预收款和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按计税方法不同区分为: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政策依据]: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9%)×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B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三、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68号: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3%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财税〔2016〕47号件第三条: (二)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预缴税款的计算: Ø 单位(个体出租住房除外)区分计税方法: 一般计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11%)*3% 简易计税方法: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5% Ø 个体出租住房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9%)×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2B5%)×1.5% 四、对于不动产转让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十)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不含自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预缴税款的计算: 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2B5%)×5% 非自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2B5%)×5% [政策依据]: ——税总〔2016〕14号公告 第六条 其他个人以外的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区分以下情形计算应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税款: (一)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2B5%)×5% (二)以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作为预缴税款计算依据的,计算公式为: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1%2B5%)×5%
277楼
2023-03-15 10:05:19
全部回复
以后的以后:回复庄老师 老师 具体分录怎么做
2023-03-15 10:23:07
庄老师:回复以后的以后房地产销售老项目预缴增值税入什么科目 答:(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实际预交增值税时,不需要计提,只需按实际缴纳的税款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有的企业将预计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实两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准则规定还是应该选择第一种,这样以后查账的时候也更加清晰;
2023-03-15 10:51:04
以后的以后:回复庄老师 谢谢老师
2023-03-15 11:19:45
庄老师:回复以后的以后应该的,祝你学习快乐
2023-03-15 11:33:46
以后的以后:回复庄老师 老师 小规模纳税人在1%的税率下开票 怎样计算增值税 含税价除1+3%*1%还是含税价除1+1%*1%
2023-03-15 11:44:04
庄老师:回复以后的以后小规模纳税人在1%的税率下开票 含税价除1%
2023-03-15 11:57:31
佟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3.68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会计中收到全额的房款时贷方做全部的应交增值税销项怎么转出到未到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78楼
2023-03-15 10:22:37
全部回复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23w
引用 @ 147 发表的提问:
预缴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等于不含增值税的房地产销售总额乘以税率吗?
你好,是根据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税率计算预交的
279楼
2023-03-15 10:34:14
全部回复
147:回复邹老师 噢噢,可以用不含增值税的房地产销售额乘以4.5%吗?
2023-03-15 10:51:19
邹老师:回复147你好,用不含增值税收入金额*当地执行的征收率计算
2023-03-15 11:03:29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柳絮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老项目,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现在转让土地使用权,发票咋开,会计如何处理
你开发票的话,正常是按照这个销售不动产之前开具纸质的税率,选择5%。
280楼
2023-03-15 11:02:59
全部回复
宇飞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1.4w
引用 @ 小鱼儿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啊
你好,按照不含税金额乘以预征率。
281楼
2023-03-16 09:16:37
全部回复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朝夕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在确认收入的时候怎么做账务处理?
借:预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282楼
2023-03-16 09:45:18
全部回复
董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61w
引用 @ 碧蓝的泥猴桃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交公式正确的是哪个?很多会计操作都是错误的
您好每个地方的土增税预缴规定不一样,比如有的地方是按10%的毛利率,还可以扣减已交税费。有的地方是按15%的毛利率,这个需要跟当地税务局沟通。
283楼
2023-03-16 10:10:44
全部回复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8
解题: 0.24w
引用 @ 遥远的遥远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房地产企业预收房款预交增值税非普通住宅的税率是多少和非住宅预交增值税税率是多少?应该是是3%?
你好!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不区分住宅性质。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9%)×3%,简易计税: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284楼
2023-03-16 10:39:58
全部回复
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通过司法考试
5.00
解题: 0.16w
引用 @ 未定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简易计税法,按预收账款计提增值税,计提到应交税费科目还是营业税金科目
预收账款预缴税金,纳税义务还未发生,记入应交税费借方。
285楼
2023-03-16 10:59:59
全部回复
未定:回复梁老师 贷方科目呢也是在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里吗
2023-03-16 11:22:13
梁老师:回复未定贷方不是要支付预缴税款吗?贷记银行存款
2023-03-16 11: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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