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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司往来款会计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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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会计学堂 金牌辅导老师 发表的提问:
如果没有发生业务往来,虚开的发票,只是收客户按照几个点收税点,要怎么做会计处理啊
你好 既然是没业务 虚开发票的话是有风险的 税点你们自己协商 这个是没有规定比例的
91楼
2023-01-06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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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璐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5
解题: 0.36w
引用 @ 特立独行的朵朵酱 发表的提问:
老师,给法人打款,可以以往来款的名字打么?
如果是法人打款,要先分清楚是注册资金还是借款,如果是注册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法人,如果是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法人。
92楼
2023-01-08 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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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立独行的朵朵酱:回复徐璐老师 写往来款是不是不太行?
2023-01-08 17:22:32
徐璐老师:回复特立独行的朵朵酱这个是不行的,要根据上面写的来操作。
2023-01-08 17:49:54
答疑苏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4.99
解题: 3.62w
引用 @ 青春侠 发表的提问:
老师,法人转钱到我卡里,叫我去存钱交社保,可以不挂往来款吗?我只是替法人存的,但是卡是我的
你好 是的 可以不挂往来
93楼
2023-01-08 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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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侠:回复答疑苏老师 那挂什么科目呢?
2023-01-08 17:32:43
答疑苏老师:回复青春侠你好 直接计入库存现金科目就可以了
2023-01-08 17:45:58
青春侠:回复答疑苏老师 要存到对公账户
2023-01-08 18:11:38
答疑苏老师:回复青春侠你好 借 库存现金 贷 其他应付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库存现金
2023-01-08 18:23:23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小巧玲珑 发表的提问:
公司付法人账上的钱以往来款付的,分录怎么做?
您好,分录,借;其他应收款-法人姓名,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94楼
2023-01-08 17: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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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回复小巧玲珑您好,借:其他应收款,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023-01-08 17:52:57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7
解题: 11.45w
引用 @ 英勇的毛巾 发表的提问:
公司往法人个人卡转十万,用途写往来款可以吗
公司往法人个人卡转十万,用途写往来款,可以
95楼
2023-01-08 17: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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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6w
引用 @ 饭饭 发表的提问:
变更法人之后那个法人往来款要不要清?
你好,如果偿还了就清掉,没有偿还只能是挂账了
96楼
2023-01-09 14: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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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18.13w
引用 @ because of you 发表的提问:
两个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怎么账务处理? 需要交税吗?
借款吗,借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这是不是需要交税,你去看下你们是不是下面这些,不是需要交,按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出借一方, 一、增值税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五项规定,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例外情况是,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无论有偿或无偿,企业无偿借款给员工不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非应税交易项目范围发生了变化,取消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   注: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第十四条针对视同销售服务的范围规定中,自然人无偿提供服务没有被列为视同销售的范围,因此,自然人无偿借给企业资金使用的借贷行为,不属于视同销售的“贷款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二)免税规定   1.统借统还   由于金融企业有时不愿意受理中小企业贷款,会出现由主管部门或所在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贷款并统一归还的业务,政策规定,统借方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不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根据实施办法第一条第十九项第7目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分成两类:一类是企业集团或核心企业分拨给下属单位,即借款在企业集团统筹;另一类是企业集团经过财务公司分拨给企业集团或下属单位,即借款在财务公司统筹,集团或下属单位要用资金需另签合同。   享受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具备合同或协议   ①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或对外发行债券的协议;   ②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转贷给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单位的合同或协议;   (2)资金流向   分两种:   ①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下属单位;   ②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企业集团——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   (3)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   (4)统借方只能是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不能是下属单位,如下属单位向银行借款拔给集团内其他企业使用,不属于统借统还。   (5)统借方与下属单位属于同一个企业集团。   (6)贷款方只能是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不能是非金融企业。   (7)办理免税备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081509。企业申报享受该项优惠无需报送附列资料。   2.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   根据《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享受该项优惠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无偿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通知自发布之日2019年2月2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通知规定执行。   (3)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企业集团以外单位之间无偿借贷行为能否免征增值税仍按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贷款服务,应视同销售,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4)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有偿借贷行为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5)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企业集团核准登记等4项行政许可等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企注〔2018〕139号)有关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企业不需要再办理企业集团核准登记和申请《企业集团登记证》。母公司可以申请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字样,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集团信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减免性质代码1083917。企业申报享受该项优惠无需报送附列资料。   3.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自然人没有取得收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无偿借款应视同提供劳务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企业所得税的另一种观点:由于无偿借款无收入体现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纳税调整。《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6号发布)第三十八条规定: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规定,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企业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企业应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1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5.垫款、往来款项的政策口径问题   问:按照25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企业的应收和预付账款包括各类垫款和企业之间的往来款项,对于垫款和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的执行口径如何把握?集团内企业间无偿拆借资金是否作为企业间往来款项,按应收和预付账款损失税前扣除?如不作为企业间往来款项,能否税前扣除?   答:除特殊情况外,企业(包括集团内企业)间无偿拆借资金不作为往来款项按应收和预付账款损失税前扣除,而是按债权性投资进行税务处理。   按照25号公告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投资损失不得从税前扣除。因此对于企业(包括集团内企业)间因无偿拆借资金而发生的损失不得从税前扣除。   四、其他税费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规定,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可享受减半征收。   (三)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税目税率表》,对借款合同征税范围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因此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http://www.shui5.cn/article/e2/133885.html
97楼
2023-01-09 15: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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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sherry 发表的提问:
往来款如何核对?要注意什么事项呢?账务处理如何?
你好 每月对账 核对应收应付款的往来 核对账期 判断应收账款超龄分析等 收到应收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支付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98楼
2023-01-09 15: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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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回复meizi老师 我们公司的往来账是其它应收款和其它应付款
2023-01-09 16:01:01
meizi老师:回复sherry你好上游供应商或者下游客户的应该是应付账款、应收账款来核算 如果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往来挂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应付款
2023-01-09 16:26:06
sherry:回复meizi老师 什么是上游供应商,下游供应商?
2023-01-09 16:48:55
meizi老师:回复sherry比如你购货的 是你的上游供应商 。你买货出去给客户或者其他单位 是你的下游客户
2023-01-09 17:11:54
吴少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47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年底了,我们公司很多往来款挂帐,打算把帐清理了,该怎么处理呢?
清理话,就要催收,确定不收的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确定不付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99楼
2023-01-10 14: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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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知足常乐 发表的提问:
有什么办法规避大额往来款的风险
您好,那就是避免不必要的大额往来,如果有真实业务是可以的
100楼
2023-01-10 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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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最美的白胖子-Sally 发表的提问:
因为行业问题,需要法人开的私户用于公司往来款,这个私户可以放在外账吗?我们只有一套账,而且想做正规的。
不合适的,最好挂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应付款核算吧
101楼
2023-01-10 15: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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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4.56w
引用 @ 烟雨楼台 发表的提问:
老师,个人向公司账户上转钱属于往来款还是借款
你好,个人转款看转款的用途了呢
102楼
2023-01-10 15: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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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楼台:回复王晶老师 就公司账户上没有钱,个人转点过来转款填往来款还是借款呢
2023-01-10 15:48:56
王晶老师:回复烟雨楼台哦哦,那是借款了呢
2023-01-10 16:14:44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Avril 发表的提问:
老师,想问下有个公司的往来款无法收回,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我们该怎么账务处理?
你好 计提坏账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103楼
2023-01-11 14: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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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ril:回复玲老师 这种情况需要什么附件才行呢?
2023-01-11 14:47:17
玲老师:回复Avril一般所谓计提坏账准备是要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来分析,并按不同账龄分不同比例计提。所以计提的那张凭证可以附账龄分析表,经制表人签名,催收部门领导确认,财务审核后就可以了。
2023-01-11 15:13:02
Avril:回复玲老师 挂的是其他应收款的哦,账龄是多少呢?
2023-01-11 15:38:18
玲老师:回复Avril这个是单位自己制定的
2023-01-11 15:49:04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6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一个问题 请问年底了,我们公司很多往来款挂帐,打算把帐清理了,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 借;应付账款 或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等科目 借;库存现金等科目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
104楼
2023-01-11 14: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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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回复邹老师 我的意思是这些其他应收款收不回来了,会计账簿上怎么处理
2023-01-11 15:19:12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2023-01-11 15:44:01
阳光:回复邹老师 老师,有另外的老师给我这样解答的,你可以帮我再解释下我标记的这里吗
2023-01-11 15:56:07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款项无法收回是通过坏账核算,而不是营业外支出 就是需要提供对方无法支付这个款项的一个证明,比如对方发生财务困难
2023-01-11 16:21:52
阳光:回复邹老师 嗯嗯,会计科目如何处理?
2023-01-11 16:35:50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计提坏账,发生坏账就做这个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其他应收款
2023-01-11 16:52:36
阳光:回复邹老师 这不十二月份了吗
2023-01-11 17:17:01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与哪个月份没有关系,款项无法收回,做坏账就是这样处理的
2023-01-11 17:39:41
阳光:回复邹老师 您好老师,公司一般的工资算法都有哪些呢?每月按30天或者按31天算,还是按22或者23算呢
2023-01-11 17:58:17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一般是按月工资*工作天数/单位执行的月工作天数
2023-01-11 18:22:09
阳光:回复邹老师 比如每月工资4000,请假4天,如何算工资比较合适呢
2023-01-11 18:38:08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 按月工资—月工资*4/执行的月工作天数 计算
2023-01-11 18:58:23
阳光:回复邹老师 有点不懂,比如每月工资4000,请假4天,如何算工资比较合适呢
2023-01-11 19:10:08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 按月工资—月工资*4/执行的月工作天数 计算 代入执行的工作天数进去 计算就是了
2023-01-11 19:25:01
阳光:回复邹老师 这样不太懂,可以举个例子吗?比如每月工资4000,请假4天,如何算工资比较合适呢
2023-01-11 19:54:07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你单位执行的月工作天数是多少,需要知道这个数据才可以计算的
2023-01-11 20:18:38
阳光:回复邹老师 月工作天数按22还是按23还是31还是30
2023-01-11 20:36:06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需要你确定了才可以计算的 比如按22天 那么当月工资就是 4000—4000*4/22
2023-01-11 20:52:07
阳光:回复邹老师 11月吧,周六日休息,休息8天,11月30天。4000-(4000/22)✘4,老师,这样对吗?
2023-01-11 21:16:52
邹老师:回复阳光你好,是的,是这样计算
2023-01-11 21:28:05
张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4.99
解题: 6.07w
引用 @ 完美的红酒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我想问下,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往来款转公司收入的账务处理在税务上有风险吗?
您好,您需要把公司与法人之间的往来的业务背景介绍一下,才好帮您分析。
105楼
2023-01-11 14:58:00
全部回复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就是每月法人私户名义转对公的往来款,发工资扣社保等!
2023-01-11 15:25:24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可以理解为法人私户借款给公司用于发放工资吗?
2023-01-11 15:49:57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是的,做账也是做的 科目 其他应付款 法人!
2023-01-11 16:04:05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这样的话,那为什么要转公司收入呢?本身这个业务和公司收入没有关系的嘛?
2023-01-11 16:25:01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之前有一笔收入款一直是挂账,现在想把这笔账平了,然后公司现在没有钱存进去,所以想用和法人之前的往来转成收入。之前法人名义存进去的也都是公司的收款只是没有做成外账的收入中。
2023-01-11 16:42:13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这样的话,按就这样处理,法人私户转来的款项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XX 直接冲减应收账款就是了。
2023-01-11 17:04:58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这笔收入是这样的,我们有一培训业务,收学生学费100,给到学校30%我们自己预留70%,就是我们收到学生的收入漏记了收入。我们收到学校开的30%开始已付款未收到发票是 借 其他应收 贷 银存,收到发票后原来会计做账 借 应付账款 贷 其他应收款,所以我们一直挂账 应付账款,现在想把应付账款平了 。因为公司没有钱存对公户,所以想着用与法人之间的往来款 这样平账。
2023-01-11 17:19:45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首先问一下,您学校使用的是政府会计制度核算的嘛?如果是的话,那老师帮您解答不了,不会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抱歉
2023-01-11 17:42:56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我们不是学校,我们是和学校有合作!
2023-01-11 17:55:55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收到发票后原来会计做账 借 应付账款 贷 其他应收款,不能这样做的。应该是 借 成本费用科目 贷 其他应收款
2023-01-11 18:12:28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回复晚了,非常抱歉。现在想知道一下,您公司取得的发票是学校给您公司的吗?还是其他什么发票?
2023-01-11 18:40:32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公司取得的发票是学校开的;当时会计做这笔账怎么说呢,当时就是收到学生的100%外账没有确认收入,所以支付学校的30%没有直接做费用或成本(学校开回的发票金额57万也就是我们实际有190万并没做收入)。
2023-01-11 18:52:36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所以现在领导意思是想要缴税把这笔账清了,但是现在又没有现金去存这190万,所以想问下就是之前公司与法人之间的挂账往来款直接转收入是否可以?
2023-01-11 19:03:40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可以是可以,但是要转变一下方式。能告诉一下之前告诉账挂老板明细的往来科目是什么吗?
2023-01-11 19:19:12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以法人私户网银存入对公户备注的是往来款,我看前面会计做账科目是借银存 贷 其他应付款 法人名下。
2023-01-11 19:37:18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建议做分录 借 其他应付款 贷 银行存款等,然后让老板再将款项转回公司公户,再做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3-01-11 20:03:07
完美的红酒:回复张艳老师 那需要对公户首先得有钱吧?还是得有钱在对公户,然后通过对公网银直接转给法人私户,然后再存对公户才可以这么操作吧 借 银存 贷收入 税费?是不是我对公户要有190万?现在情况是对公户么有钱,这笔账怎么平会更好呢,老师?
2023-01-11 20:19:53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您也可以这样操作的,让老板再将款项转回公司公户,做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然后再归还挂老板往来科目的余额 再做 借:其他应付款--老板 贷:银行存款
2023-01-11 20:43:55
张艳老师:回复完美的红酒回复晚了,非常抱歉。
2023-01-11 2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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