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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增值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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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8w
引用 @ 无岸鱼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增值税扣除土地成本时,会计分录如何做?
你好,土地增值税扣除土地成本是数据的计算问题,并不涉及分录的
31楼
2022-12-19 15: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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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鹧鸪哨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退税的会计分录?
如果属于本年度的多缴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如果属于以前年度的多缴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2楼
2022-12-19 16: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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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阿磊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每月工程部应提供个工程进度表是吗,这个工程进度表的作用是什么 ,需要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你好!需要做工程进度表根据完工进度结转相应的成本
33楼
2022-12-19 16: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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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磊:回复晓海老师 能做个会计分录吗
2022-12-19 17:31:44
晓海老师:回复阿磊、成本结转:月末前,成本会计将当月应计入各项目部成本单据所载事项计入相关项目成本——总账会计按项目部将当月所有成本发生额结转至工程结算成本科目的对应项目。即: 借:工程结算成本——各项目部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转
2022-12-19 17:51:30
阿磊:回复晓海老师 房地产不是用开发产品、开发成本这些科目吗,工程施工、工程结算不是建筑企业的会计科目吗,我听的房地产课没有相关科目,最近接了一个房地产的账,还不知道这账怎么做呢,请老师多帮忙了,说的详细一点。
2022-12-19 18:07:44
晓海老师:回复阿磊使用权,局限于按该物正常用途使用,且必须是自己使用。处分权,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财物进行处理的权利。如出租,出借,赠送,变卖,放弃等。但是这种处理依法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及社会公德,如随意倾倒粮食,毁损人民币,不顾给他人带来损害将财物随意抛弃等。
2022-12-19 18:18:19
袁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7.19w
引用 @ 星空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行业预缴土地增值税, 怎么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34楼
2022-12-19 17: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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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回复袁老师 不过 税金及附加?
2022-12-19 17:34:56
袁老师:回复星空预交不过
2022-12-19 17:51:21
星空:回复袁老师 那土地增值税清缴了怎么账务处理
2022-12-19 18:10:43
袁老师:回复星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银行存款
2022-12-19 18:23:50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56w
引用 @ 路过 发表的提问:
土地做价投资股权,但是双方不是房地产企业。这账务处理流程和增值税,怎么处理。
①被投资企业 借: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贷:实收资本 (或股本) ②投资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35楼
2022-12-20 15: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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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回复朴老师 增值税呢,土地超过股权部分进营业外收入还是资产处置损益
2022-12-20 16:26:21
朴老师:回复路过收益是应计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2022-12-20 16:56:01
羽飞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4
解题: 0.41w
引用 @ 杨焕焕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2、计算收入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5、按税率计算税额基本步骤如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但上述加计扣除项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转让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可以加计扣除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享受。一是必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也就是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二是必须实际从事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只从事房地产二手转让的企业,不得减除加计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第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第三,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这可以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一个基本的投资回报,以调动其从事正常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性。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在计算开发建造房屋转让销售的加计扣除项目时,不仅允许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也允许加计扣除。 第四,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由税务机关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以及在转让时缴纳的有关税金。这主要考虑到如果按原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不尽合理。而采用评估的重置成本价能够相对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比较合理。从中也可以看出,这种转让旧房的情况也不允许加计扣除。此外,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如果能够取得购置发票,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即土地价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36楼
2022-12-20 16: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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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 三个怎么计算?
你好,按以往的文件为例,增值税为11%计算,现在为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2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根据上述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 1、一般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11%)*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简易计税方法下: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5%)*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A项目(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2017年7月销售普通住宅预收房款1110万元,根据当地的规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2%。则: 1、正常情况下,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不含增值税收入=1110/(1+11%)=100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不含增值税收入*土地增值税预征率=1000*2%=20万元。 2、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 应预交的增值税税款=1110/(1+11%)*3%==30万元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1110-30=1080万元 预交土地增值税税款=1080*2%=21.6万元。 从上述结果来看,虽然计算简化了些,但预交的税款比正常计算的方法下要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可按照”上述方法进行计算,但在个别省市,强制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我认为有些欠妥。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3预交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处理 沿用上例,该企业预交土地增值税20万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待开发项目达到完工条件,相应的收入及成本结转损益时,将土地增值税转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0 但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就将其转入“税金及附加”,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和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 还有的企业在预交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将其转入“预付账款或待摊费用—待转土地增值税”,在符合完工条件时再转入“税金及附加”。我认为这样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期末余额更能准确反映土地增值税在项目未完工时应该预交的金额,更能反映出期末资产负债状况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所以,我个人更倾向于这种会计处理方式。
37楼
2022-12-20 16: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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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5.21w
引用 @ 典雅的猎豹 发表的提问:
企业注销,处理房产增值税税率
您好 请问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房产什么时候取得的
38楼
2022-12-20 16: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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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江何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4.98
解题: 3.65w
引用 @ 人之常情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整理?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概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条规定,“《规程》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清算单位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2)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三、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清算期限及清算资料 (一)清算条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清算期限 对于符合清算条件,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第二种清算条件,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 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 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4、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四、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五、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要点 主要规定 扣除项目的规定 可据实扣除的项目 (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①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②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③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 (5)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不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6)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可核定扣除的项目 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 不可扣除的项目 (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及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须提供合法有效凭证;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证的,不予扣除。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3)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很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未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的,扣留的保证金不得扣除。 (4)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 六、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 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七、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 八、清算后应补税与滞纳金 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小结: 土地增值税是综合性和被综合性都很强的一个税种,其计算过程涉及增值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多个税种,具有综合性;土地增值税也是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税种,使其具有被综合性。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方面,需要弄清清算程度,清算单位,清算条件以及注意事项等,提供齐全的清算资料,了解清算标准等一系列问题。只有将各项问题都清楚明了,才能正确的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39楼
2022-12-20 17: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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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8w
引用 @ 1990韩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开发票交的增值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你好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0楼
2022-12-21 16: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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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韩:回复邹老师 没有转收入,应该怎么记增值税呢?直接借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吗
2022-12-21 16:39:42
邹老师:回复1990韩你好,是预交的增值税吗
2022-12-21 17:05:23
1990韩:回复邹老师
2022-12-21 17:29:19
邹老师:回复1990韩你好,那就是这样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2022-12-21 17:56:20
1990韩:回复邹老师 都没有转收入,房款都记到预收账款里了,年底一起转成收入。每个月按开票的数交增值税,怎么个记法,既有预交的增值税也有发票上含税的增值税,还要分开记吗?
2022-12-21 18:14:44
邹老师:回复1990韩你好,预交与确认收入的增值税分别做相应分录就是了
2022-12-21 18:25:48
1990韩:回复邹老师 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呢
2022-12-21 18:39:57
邹老师:回复1990韩你好,根据增值税应纳税额 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22-12-21 18:56:54
1990韩:回复邹老师 还是没听明白,假如这月我交了10万增值税(其中9万是预交的也就是说开的是不含税的,1万是发票上的税款,)因为分老相目和新项目,那我记应交税款~已交增值税10万,贷银行存款,就完了吗?还需要结转吗?
2022-12-21 19:19:14
邹老师:回复1990韩你好,根据当月销项减去进项计算的应纳税额做这个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款~已交增值税
2022-12-21 19:39:09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4.54
解题: 2.04w
引用 @ jossonli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2、计算收入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5、按税率计算税额基本步骤如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但上述加计扣除项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转让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可以加计扣除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享受。一是必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也就是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二是必须实际从事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只从事房地产二手转让的企业,不得减除加计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显然,这种情况没有规定加计扣除项目。 第二,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缴纳的有关费用、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是鼓励投资者将更多的资金投向房地产开发。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虽然可以加计扣除,但在计算转让土地使用权加计扣除项目时,仅是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不加计扣除。 第三,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这可以使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有一个基本的投资回报,以调动其从事正常房地产开发的积极性。需要纳税人注意的是,在计算开发建造房屋转让销售的加计扣除项目时,不仅允许对开发成本加计扣除,对土地成本价款也允许加计扣除。 第四,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由税务机关参照评估价格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即房屋及建筑物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值),以及在转让时缴纳的有关税金。这主要考虑到如果按原成本价作为扣除项目金额,不尽合理。而采用评估的重置成本价能够相对消除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比较合理。从中也可以看出,这种转让旧房的情况也不允许加计扣除。此外,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如果能够取得购置发票,还可以采用另外一种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方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即土地价和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对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41楼
2022-12-21 16:32:38
全部回复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1.76w
引用 @ 秀秀向钱冲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需要计提吗?
你好,土地增值税有应纳税额需要缴纳,就需要做计提分录的
42楼
2022-12-21 16:59:59
全部回复
秀秀向钱冲:回复meizi老师 怎么做分录,我是预交土地增值税有应交税
2022-12-21 17:17:10
meizi老师:回复秀秀向钱冲你好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缴纳 :借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2022-12-21 17:42:27
杨@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0.2w
引用 @ 139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收的钱缴纳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预缴增值税 附加税时 借:应交税金-预缴附加税
43楼
2022-12-22 16:41:37
全部回复
139:回复杨@老师 那预缴得增值税得附加税什么时候转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2022-12-22 17:01:12
杨@老师:回复139等你开具全额发票时,才能转到税金及附加
2022-12-22 17:29:02
张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24w
引用 @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土地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何做,需不需要计提
你好,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4楼
2022-12-22 16:53:18
全部回复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缴税之前还需要先做一笔计提吗?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附加  应交税费-土地增值税
2022-12-22 17:22:48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 ,不做预提,税金及附加和预交增值税不是对应科目.
2022-12-22 17:49:31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预交的附加税也不需要计提吗
2022-12-22 18:10:48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如果你预交了附加税,直接入账,不计提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
2022-12-22 18:35:22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也不用计提是吗
2022-12-22 18:51:51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不用计提,直接入账,等实际交的时候才计提
2022-12-22 19:19:23
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回复张壹老师 你好,等公司缴纳这笔预缴增值税及附加、土增、印花税,到时候在计提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吗?
2022-12-22 19:44:32
张壹老师:回复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你好,是的,等正式计算要交的时候的,再计提费用.
2022-12-22 20:08:31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58w
引用 @ ... 发表的提问:
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新项目取得了增值税进项发票并且已经认证。请问如何做账务处理
你好,借;原材料等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45楼
2022-12-22 16:59:59
全部回复
...:回复邹老师 进项留抵时间会很长。如何处理呢
2022-12-22 17:17:03
邹老师:回复...你好,这个不需要做特殊处理,结转以后月份抵扣就是了
2022-12-22 17: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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