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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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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7.05w
引用 @ Jane 发表的提问:
这道题300的稿酬所得为什么减去(1-2%)这个大题的第一小题计算稿酬所得减去的费用是800,两个题减去的费用为什么不一样
你好!低于4000的直接减800 高于4000×(1-20%)
211楼
2023-04-19 17: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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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7.35w
引用 @ YXH 发表的提问:
居民个人个人所得税,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他们的预扣预缴税额和年度应纳税额怎么算的
工资就是按照工资薪金累计计算个税, 劳务报酬,特许权所得,4000以下,减除800然后*20%计算个税,4000以上的,*(1-20%)*20%计算个税 稿酬,4000以下,减除800然后*(1-30%)*20%计算个税,4000以上的,(1-20%)*(1-30%)*20%计算个税
212楼
2023-04-19 1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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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XH:回复辜老师 这不是预扣预缴的算法吗,年度汇算清缴也这样算吗
2023-04-19 18:27:34
辜老师:回复YXH年度汇算清缴的话,劳务报酬,特许权所得都是按收入*(1-20%),稿酬按照收入*(1-20%)*(1-30%),并入工资,按照工资的税率,计算个税的
2023-04-19 18:43:16
YXH:回复辜老师 您上面说的那个是预扣预缴的时候才那样算的,下面这个是汇算清缴的时候算的
2023-04-19 18:56:47
YXH:回复辜老师 那预扣预缴的时候,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都有,四个分开分别算各自的预扣税款,然后再加起来合并算总的预扣税款这样吗
2023-04-19 19:17:23
辜老师:回复YXH是的,你的理解是对的
2023-04-19 19:42:40
答疑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98w
引用 @ 菇凉 发表的提问:
老师,咨询下,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
是工资的个税吗
213楼
2023-04-19 18: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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菇凉:回复答疑郭老师 是的,
2023-04-19 18:46:37
菇凉:回复答疑郭老师 付个税账务处理,我直接做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这么做借方有余额
2023-04-19 19:05:29
答疑郭老师:回复菇凉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个税,银存 发工资扣除个税发下去
2023-04-19 19:25:45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8w
引用 @ shanshan 发表的提问:
建筑公司异地预缴税费的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
你好,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214楼
2023-04-24 17: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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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shan:回复邹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4-24 17:28:32
邹老师:回复shanshan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2023-04-24 17:54:51
shanshan:回复邹老师 老师,请问下这样子做的话,那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这个科目是不是就一直挂有这个数呢?
2023-04-24 18:11:00
邹老师:回复shanshan你好,今后根据工资表做了计提分录,就不会导致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这个科目一直在借方挂账了
2023-04-24 18:22:51
shanshan:回复邹老师 可是计提工资个税不是其他应收吗?那其他应收又一直挂着吗?
2023-04-24 18:49:03
邹老师:回复shanshan你好,计提工资,借;工程施工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 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计提个人所得税不涉及 其他应收款的
2023-04-24 19:00:44
shanshan:回复邹老师 好的,谢谢
2023-04-24 19:22:31
邹老师:回复shanshan不客气,祝你学习愉快,工作顺利!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谢谢
2023-04-24 19:41:23
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1.88w
引用 @ 代理会计-陈 发表的提问:
建筑公司给挂靠单位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做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15楼
2023-04-24 17: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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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会计-陈:回复邹老师 那应交税费怎么平呢
2023-04-24 17:50:13
邹老师:回复代理会计-陈确认收入,计提税金了就平衡了
2023-04-24 18:02:50
代理会计-陈:回复邹老师 不明白
2023-04-24 18:25:09
邹老师:回复代理会计-陈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
2023-04-24 18:45:09
小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6
解题: 6.96w
引用 @ 铃子 ——属深圳地区 发表的提问:
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所得中,稿酬所得部分应该按照稿酬所得征税,其他所得部分应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 ——老师,请问:在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中,哪些部分属于稿酬所得,哪些部分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您好,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除此之外,都是特许权使用费
216楼
2023-04-24 18: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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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飞天小能豆 发表的提问:
老师,稿酬所得也适用劳务报酬的税率表吗?
稿酬所得也适用劳务报酬的税率表减按70%
217楼
2023-04-24 18: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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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1.05w
引用 @ Gracie 发表的提问:
为什么是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除了工资薪金相同之外,其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的税率、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不一样呢?
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除了工资薪金相同之外,其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的税率、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不一样是税法规定的
218楼
2023-04-25 17: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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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ie:回复田老师 请问老师,那为什么非居民个人有两张表啊?非居民不是不预扣预缴吗?
2023-04-25 18:07:39
田老师:回复Gracie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现将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以下统称无住所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关于所得来源地 (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个人取得归属于中国境内(以下称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包括其在境内的实际工作日以及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境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接受培训的天数。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且当期同时在境内、境外工作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属境内、境外工作天数占当期公历天数的比例计算确定来源于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境外工作天数按照当期公历天数减去当期境内工作天数计算。 (二)关于数月奖金以及股权激励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无住所个人在境内履职或者执行职务时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停止在境内履约或者执行职务离境后收到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得,对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部分,为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算方法为: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乘以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与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之比。 无住所个人一个月内取得的境内外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所得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来源于境内的数月奖金或者股权激励收入额。 本公告所称数月奖金是指一次取得归属于数月的奖金、年终加薪、分红等工资薪金所得,不包括每月固定发放的奖金及一次性发放的数月工资。本公告所称股权激励包括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股权奖励以及其他因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者补贴。 (三)关于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取得报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本公告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四)关于稿酬所得来源地的规定。 由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支付或者负担的稿酬所得,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计算 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在境内应纳税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额(以下称工资薪金收入额): (一)无住所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的情形。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除本条第(三)项规定以外,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分别按照以下两种情形计算: 1.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非居民个人,仅就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并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一): 本公告所称境内雇主包括雇佣员工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以及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机构、场所。凡境内雇主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或者无营业收入未征收所得税的,无住所个人为其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不论是否在该境内雇主会计账簿中记载,均视为由该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本公告所称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的公历天数,是指无住所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按公历计算的天数。 本公告所列公式中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包含归属于不同期间的多笔工资薪金的,应当先分别按照本公告规定计算不同归属期间工资薪金收入额,然后再加总计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 2.非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非居民个人,取得归属于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二): (二)无住所个人为居民个人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以下规定计算: 1.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情形。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三): 2.无住所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的情形。 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满六年后,不符合实施条例第四条优惠条件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其从境内、境外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无住所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情形。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额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计算纳税。非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不超过90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 2.高管人员在境内居住时间累计超过90天不满183天的情形。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不是由境内雇主支付或者负担的部分外,应当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三。 三、关于无住所个人税款计算 (一)关于无住所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 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按照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四): 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年度劳务报酬收入额+年度稿酬收入额+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已经按规定减除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的,不能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分别按年度内每月工资薪金以及每次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合计数额计算。 (二)关于非居民个人税款计算的规定。 1.非居民个人当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以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的当月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本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称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2.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公式五): 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 3.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单独按照本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应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公式六): 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4.非居民个人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税法规定的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四、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 按照我国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内地与香港、澳门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安排(以下称税收协定)居民条款规定为缔约对方税收居民的个人(以下称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可以按照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也可以选择不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计算纳税。除税收协定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受雇所得条款的规定。 1.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本公告所称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受雇所得条款规定,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外从事受雇活动取得的受雇所得,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外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二。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取得所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 2.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本公告所称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受雇所得条款规定,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的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事受雇活动取得受雇所得,不是由境内居民雇主支付或者代其支付的,也不是由雇主在境内常设机构负担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本公告公式一。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取得所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的规定。 本公告所称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规定,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取得的独立个人劳务所得或者营业利润符合税收协定规定条件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可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协定待遇的,在预扣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可享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协定待遇的,在取得所得时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董事费条款的规定。 对方税收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该个人适用的税收协定未纳入董事费条款,或者虽然纳入董事费条款但该个人不适用董事费条款,且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可享受税收协定受雇所得、独立个人劳务或者营业利润条款规定待遇的,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可不适用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分别按照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对方税收居民个人为高管人员,该个人取得的高管人员报酬按照税收协定董事费条款规定可以在境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按照有关工资薪金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无住所个人适用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条款的规定。 本公告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条款规定,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取得符合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纳税。 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可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可不纳入综合所得,在取得当月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并预扣预缴税款。年度汇算清缴时,该个人取得的已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所得不纳入年度综合所得,单独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及补退税额。 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或者劳务报酬所得可享受特许权使用费或者技术服务费协定待遇的,可按照税收协定规定的计税所得额和征税比例计算应纳税额。 五、关于无住所个人相关征管规定 (一)关于无住所个人预计境内居住时间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申报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等情况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天数以及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按照预计情况计算缴纳税款。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符的,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非居民个人,因延长居住天数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一个纳税年度内税款扣缴方法保持不变,年度终了后按照居民个人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但该个人在当年离境且预计年度内不再入境的,可以选择在离境之前办理汇算清缴。 2.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 3.无住所个人预计一个纳税年度境内居住天数累计不超过90天,但实际累计居住天数超过90天的,或者对方税收居民个人预计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但实际停留天数超过183天的,待达到90天或者183天的月度终了后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就以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重新计算应纳税款,并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 (二)关于无住所个人境内雇主报告境外关联方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 无住所个人在境内任职、受雇取得来源于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凡境内雇主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存在关联关系,将本应由境内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或者全部由境外关联方支付的,无住所个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纳税款,也可以委托境内雇主代为缴纳税款。无住所个人未委托境内雇主代为缴纳税款的,境内雇主应当在相关所得支付当月终了后15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包括境内雇主与境外关联方对无住所个人的工作安排、境外支付情况以及无住所个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2023-04-25 18:24:11
家权老师
职称:税务师
4.97
解题: 19.92w
引用 @ 曾经的蓝天 发表的提问:
与某大学王教授合著一本专业著作,取得稿酬收入20000元,其中张先生分得稿酬12000元,并拿出30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求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拿出3000元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求应交的个人所得税=(8000-8000*(1-20%)*70%*30%)*0.03=199.68
219楼
2023-04-25 18: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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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U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0.1w
引用 @ 发夹 发表的提问:
老师,综合所得去算个税,不看收入是否大于4000 可是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使权使用费,都是按综合所得计算的呀
您好,是的,计算年度综合所得时这三项不看收入是否大于4000,,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收入*(1-20%)计算所得额,稿酬所得按照收入*(1-20%)*70%计算所得额。取得收入预扣预缴时按照老办法,看是否大于400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20楼
2023-04-25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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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夹:回复UU老师 预扣预缴时,就是按月算的,要看4000.对吗?
2023-04-25 18:56:27
UU老师:回复发夹您好,是的,预扣预缴有按月的、按次的,还是要看4000
2023-04-25 19:21:20
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易晴 发表的提问:
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时,为什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所得费用不区分4000元的界限?
你好,这个都是按扣除20%后计入综合所得,稿酬所得还要再扣掉30%。
221楼
2023-04-26 17:30:21
全部回复
辜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7.35w
引用 @ L. 发表的提问:
请问老师 从2019年1月开始,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中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并到工资薪金里计税还是自己算自己的?
平时预交还是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年度汇算清缴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
222楼
2023-04-26 17: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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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老师
职称: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0.59w
引用 @ 多情的高山 发表的提问:
芯 ⑤77:29 整荐浏识 四计算题(3题,30.0分) 1、 居民个人张某本年3月从兼职单位乙公司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共计40000元,本年6月从丙出版社取得一次性稿酬收入共计12000元,本年10月转让给于公司专利权取得一次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共计3000元。上述收入均为税前收入,且均来源于中国境内。假设不虑增值稳等因素。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率表如下表 (1)计算张某劳务报酬所得应由乙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稿酬所得应由丙出版社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积 (3)计算张某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由丁公司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税率如下表,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速算扣s1数 不超过20000 20 哦 2超过20000不到50000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的部分 40 7000
你好,具体计算什么呢
223楼
2023-04-26 17: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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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江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3.48w
引用 @ 人性的弱点 发表的提问:
个税新规实施后,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满4000还是扣除800吗
你好,新规还没有出来,暂时还不知道。但这个肯定 是要改了,有了一个6万全年扣除的概念了
224楼
2023-04-26 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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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9
解题: 0.83w
引用 @ Kathy 发表的提问:
老师好,我们这里有人有个季度稿酬所得110,有个季度533.2,有个季度155,她这种情况下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嘛
你好,取得的时候不用预交 年度汇算的时候,需要合并到工资里,一起考虑。
225楼
2023-04-26 18: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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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y:回复王晓老师 老师,我一直不是很懂稿酬所得,是以每次去得来算的嘛,那现在每个季度一次,咋算呢,那个公式,我一直都不懂怎么写,老是忘记的,意思是刚开始的时候不用申报嘛,稿酬所得
2023-04-26 18:45:06
王晓老师:回复Kathy你好,稿酬所得取得时的算法 没超过4000的 (4000-800)*70%*20% 超过4000的 4000*(1-20%)*70%*20% 年度的时候,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权综合起来计算。 (工资%2B劳务报酬*0.8%2B稿酬*70%*80%%2B特许权使用费*0.8-6万/年-个人负担保险-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税率表进行计算。
2023-04-26 19:13:24
Kathy:回复王晓老师 工资+劳务报酬*0.8+稿酬*70%*80%+特许权使用费*0.8,老师,那请问这部分是规定这样做的是吗,没有啥为什么这种是吧
2023-04-26 19:31:13
王晓老师:回复Kathy你好,是的,汇算的时候,工资薪金全额计入,劳务报酬打八折,稿酬打五六折,特许权使用费打八折,这是新个税的规定。
2023-04-26 19: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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