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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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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07w
引用 @ Y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发生的三项费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哪三项费用呢?具体
46楼
2022-12-07 08: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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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4.98
解题: 2.4w
引用 @ 李同学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发生的三项费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取得预售证后发生的三项费用,正常记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核算。
47楼
2022-12-07 08: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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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4.99
解题: 13.37w
引用 @ 小丽坤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一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电梯运费要计入哪个科目核算?
电梯运费金额小的可以计入管理费用 ,金额大的,计入开发成本
48楼
2022-12-08 12: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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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8
解题: 9.02w
引用 @ 李同学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发生的三项费用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财税处理 一、开始经营日期的确定 对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日期的确定,会计制度上并未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上对其的规定也比较少,相关的规定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征收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53号)第二条: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以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如其首次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的日期是在营业执照签发日之前,则应以其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确定为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实际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附件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生产经营之日是指纳税人取得第一笔收入之日。 二、财务处理 (一)筹建期间 1、开办费内容 对于开办费的内容,会计和税收上的规定不多。对于其内容不再讨论,可参见:http://bbs.esnai.com/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bbs.esnai.com/thread-3239477-1-1.html 2、开办费的财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费用计入‘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并且在企业开始经营以后的一定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将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二)经营期间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进行核算。如: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借:营业费用——广告费 贷: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 (一)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务处理根据时间不同有如下的处理: 1、2008年1月1日之前 (1)税务规定 《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所以对于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相关开办费不得在发生时扣除,而应当结转以后年度分期在所得税前扣除。 (2)财税差异 对于执行不同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这一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均会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2、2008年1月1日后 (1)税务规定 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所以在2008年1月1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可以选择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选择分期摊销扣除。 (2)财税差异 由于开办费税务处理企业面临选择,所以对于执行不同会计制度或者会计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开办费仍可能会出现纳税调整的事项。 (二)预售期间的税务处理 1、2008年1月1日之前 (1)税务规定 国税发【2006】31号:开发企业取得预售收入不得作为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三相费用的计算基数,至预售收入转为实际销售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新办开发企业在取得第一笔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前发生的,与建造、销售开发产品相关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可以向后结转,按税收规定的标准扣除,但结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 所以由于旧31号文将企业取得预售阶段的收入作为预售收入处理,并非企业税收上的收入,所以其也就不应当作为企业计算三费的基数,但规定对于预售期间发生的三费可以向以后不超过3个纳税年度结转待销售收入实现时作为当期的三费予以扣除。 (2)财税差异 对于企业在预售期间发生的三费,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但根据税收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会产生纳税调增的事项,但同时由于税收规定可以向以后结转扣除,所以在销售收入实现时存在纳税调减事项。 所以对于此时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在发生时若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予以确认。 2、2008年1月1日之后 (1)税收规定 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所以新旧31号文之间的变化是对于取得预售期间收入定性不同,旧的31号文将企业在预售期间取得的收入作为预售收入,并非税法上实现的收入,所以此时税法和会计对于收入实现确认时间的规定是一致的,根据的原则均为权责发生制;而新的31号文将企业取得的预售期间的收入作为企业的收入予以确认,即作为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这一条应当是基于《实施条例》第九条权责发生制的例外性规定。 由于对取得预售价款定性的不同,因而导致其税务处理也相应的发生变化,其取得的预售阶段的收入可以作为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2)财税差异 由于预售期间的收入在新所得税法下作为收入的实现,因此企业在此期间发生的三费也可以根据税收规定扣除,对于其中的业务招待费由于在当期扣除而不得结转扣除,因此其不再属于暂时性差异,企业不得因此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销售完成期间的税务处理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实现时其三费的处理同一般企业相类似。但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三费扣除基数的问题。由于企业预售期间收入结转确认为销售收入时,该项预售期间收入已经在预售期间作为收入确认并作为计算三费的扣除基数,因此在销售完成阶段计算三费扣除限额时的销售(营业)收入不得再包含该项收入。否则将会造成扣除基数重复计算问题。 (四)其他问题 对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三费根据旧31号文规定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而在2008年1月1日后发生的三费可以按照规定计算扣除,那么如果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前成立且处于预售期,其发生的三费按照当时的政策结转3个年度扣除,若至2008年1月1日仍处于预售期,对于其2008年1月1日前累计的业务招待费如何在新税法进行处理: 1、依照实体从旧的原则,仍可以继续结转3个纳税年度,同时根据新31号文的规定用当年预售期间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扣除。 2、依照新税法的规定,在2008年度和当期发生的招待费一并作为当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扣除。 3、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得在2008年度及以后年度扣除。
49楼
2022-12-08 12: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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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4.99
解题: 3.72w
引用 @ 福娃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纳税申报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一般企业的话 收到预收款 税务上也不确认收入的 但对于房企 收到预收款 往往是当地税务局 确定一个毛利率 计算收入成本的哦 房企的话 还涉及土地增值税的 这个 要特别注意的 不小心 就算错了
50楼
2022-12-08 12: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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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娃:回复许老师 在填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时有什么特别之处?
2022-12-08 13:36:21
许老师:回复福娃预收账款,税务上确认为收入,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这个,属于特殊的呀。 至于需要填的项目,企业基本一样的呀。 房企的话,有事可以采用简易征收增值税的方式。这个计算,也有点特别哈。 填写的时候,简易征收项目收入等,是单独的哦。
2022-12-08 13:52:13
福娃:回复许老师 预收款到底是确认收入还是不确认收入呢?你怎么说得有点矛盾?
2022-12-08 14:07:55
许老师:回复福娃会计上,是不确认收入的呀。可是税法上,不管你,要确认收入的。这就造成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而申报税时,是要以税法为准的。所以,这样的话,就会产生纳税调增的哦。这一点,在填写申报表时,是会体现出来的。
2022-12-08 14:18:19
福娃:回复许老师 纳税调增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明白?说通俗一点
2022-12-08 14:45:51
许老师:回复福娃在学会计基础时 比如计算所得税哈 公司盈利10000万元 25%的税率 所得税是2500万元哈 可是 当学到中级时 就会出现会计税法上的差异了 (也是实际工作中常见的) 比如公司盈利10000万元 是个房企 有1000万元的预收款 没有确认收入 但当地税务局要求 按照15%的毛利率 调整利润 这样 在税务局那里 利润调增150万元 也就是 10150万元 这个数 乘以25% 才是实际应交的税费哦
2022-12-08 14:58:01
福娃:回复许老师 预收款还有这样确认收入的?
2022-12-08 15:21:59
福娃:回复许老师 不能误导人哦
2022-12-08 15:48:24
福娃:回复许老师 请回答我
2022-12-08 16:11:07
许老师:回复福娃昨晚先睡了。是这样的呀,会计上不确认收入而税法上确认的。这种会计税法的差异,很常见的。如果不相信的话,可以去看看前几年的注册税务师真题。记得有一年的真题,说的就是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如何处理会计与税法差异的问题。
2022-12-08 16:25:06
老刘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4.96
解题: 0.88w
引用 @ 阳光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证之前发生的费用如何核算?
进开发成本明细科目
51楼
2022-12-08 12:58:56
全部回复
阳光:回复老刘 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在预售证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如何核算?是指售楼部的所有费用:营销顾问费、广告费、宣传费、办公费、营销策划费
2022-12-08 13:48:39
老刘:回复阳光这些都要计入销售费用
2022-12-08 14:13:39
李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会计准则下房产企业的开办费如何核算?
和普通企业一样处理。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52楼
2022-12-08 13: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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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5.00
解题: 8.41w
引用 @ 梦里不知身是客 发表的提问:
10. 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A.企业购入的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B.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存货核算 C.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自用办公楼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D.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的用于建造自用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题目笔记 纠错 隐藏答案 收藏 参考答案:ABCD 我的答案:ABD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投资性房地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 c ?
你好,选项C是的说法是对的。取得土地使用权自用,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53楼
2022-12-09 09: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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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5.00
解题: 0w
引用 @ 淡定的羊 发表的提问:
地产企业一般都会运用什么样的会计信息系统?特点是什么呢?
地产企业一般都会运用金蝶或用友会会计信息系统,因为房地产一般是大企业的
54楼
2022-12-09 0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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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海老师
职称:会计中级职称
5.00
解题: 2.42w
引用 @ 爱笑的流沙 发表的提问:
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与其他行业有哪些特点
你好!看看这 http://www.chinaacc.com/tougao/2013_9/6_527472658612474.shtml 里对你有帮助
55楼
2022-12-09 1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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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陈卓莲 发表的提问:
老师“开发成本”只能是房地产开发用吗?其他行业不能用吗1小时前 Snell中级会计师1小时前 回复:开发成本是房地产企业的专业科目。 老师请问我们是旅游 开发(盖的房子是自已用)征用村民土地,大棚,房层走什么科目
您好!可以设置工程施工科目。
56楼
2022-12-09 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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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艾大师 发表的提问:
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时候成本核算方法一般是选什么方法呢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祝您工作愉快!
57楼
2022-12-11 10:26:40
全部回复
艾大师:回复方亮老师 上面有移动加权平均法和全月一次平均法,选 哪个呢?
2022-12-11 10:54:40
方亮老师:回复艾大师全月一次平均法。祝您工作愉快!
2022-12-11 11:06:03
轶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7
解题: 4.13w
引用 @ 发表的提问:
#提向#我们是建筑施工企业,我们公司与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了两份合同。第1份合同,嘉乐花园7号楼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第2份合同,嘉乐花园8~9号楼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请问这两份合同需要分开核算吗?
是的 分开核算比较好
58楼
2022-12-11 10:44:25
全部回复
方亮老师
职称:税务师,会计师
4.98
解题: 1.83w
引用 @ 财务猿 发表的提问:
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签订的甲供材合同,建筑企业可以采用简易计税办法核算,房地产企业是否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核算呢?
不能采用简易计税的。
59楼
2022-12-11 10:56:59
全部回复
财务猿:回复方亮老师 那么建筑企业可以给房地产企业开专票吗?还是只能开普票呢?
2022-12-11 11:24:24
方亮老师:回复财务猿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的。
2022-12-11 11:34:50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9
解题: 37.73w
引用 @ 听说 发表的提问:
老师:请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什么核算
你好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能按无形资产摊销,因为土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属于存货(相当于工业行业的材料或半成品)性质的资产。 2、取得时就计入成本: (1)借:开发成本。 (2)贷:银行存款(等)。
60楼
2022-12-12 09:24:41
全部回复
听说:回复玲老师 ,谢谢老师
2022-12-12 09:56:40
玲老师:回复听说 你好同学: 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 你好同学: 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
2022-12-12 1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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