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看下你符合免税的要求吧,你得有对应的进项有吗?

老师你好,我们家21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填了200万元未票收入,等2022年3月左右才会把发票开出来,请问报2022年3月的税时还能把2021年12月开的未票收入冲掉吗?就是开票金额正常申报,未开票金额填—200万元。因为跨年了,我不知道未票收入那边填负数能不能报的过去了?
沈阳泽丰商贸有限公司系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2021年9月12日,国内采购出口产品一批,国内不含税买价350000元,适用13%增值税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存款支付价税款。2021年9月22日,出口上项产品一批,出口价500000元,享受退(免)政策,已收汇。2021年9月23日,该产品商品出口后,企业凭出口报关单办理出口退税,退税率10%。2021年9月25日,退税款收存银行。要求: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我公司是生产企业,我刚入职,发现2021年出口的货物已经生成了报关单,但没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我公司是广东的),也没出口退税申报,收了外币挂在应收账款的贷方。我想问一下现在补开发票确认收入是否还能享受免税?是开免税还是零税?企业没有留抵进项税还需要做退税申报吗?
老师你好,公司做外贸出口货物的一般纳税人,上月已开出口免税发票,其进项发票和报关单商品名称不一致,是不是不能退税了?不能申请退税,现在申报增值税按国内销售申报?
老师好,我们账户2022年12月公司账户到账105000元,并且没有开票,但是我昨天报增值税的时候未开票收入填了100500,也就是我填的未开票收入少了,我能在2023年1月申报的时候补上少写的未开票收入吗?还有就是12月到账的收入没有开票,就在12月申报表上算未开票收入吗
从现在开始的三年,每年年初支付15万元,接下来的三年,每年年末支付20万元。老师,我不明白后面3年年末20万元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25年10-12月申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无票收入,税率报了3个点,怎么办?
老师,商贸企业,成本发生额都能抵扣吗?最多抵扣销售额的百分之多少?
最餐饮服务的,进项票如何解决?买菜是个人提供的
个体户在国税网上怎么查是否是征收查账
个体查账征收,开票不含税收入33万,需要交多少经营所得个税,假设没成本费用
实收资本/股本,比如注册资本100万,实际收到10万,剩余多久需要补上
一个人名下有2个定额征收的个体户,请问一下需要申报多处经营表吗?
朴老师,我公司是电商公司,用的是云仓,平时我公司可以要求云仓盘点吗?云仓自己盘,我公司人不过去可以吗?
现在个体户也要建账吗?税务打来电话。但有的个体没有接到电话
进项已抵扣了
你符合退税的要求,如果你放弃了退税,你可以免税,但是对应的进项需要转出。
老师,2022年2号公告说增值税可以免,进项税可以抵,你能邦我找此政策文件吗?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2年第2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0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上述企业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1月1日后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二、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 (一)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二)本公告所称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三)前款所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年销售额按以下方式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销售额确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按照所属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四)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2年1月、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对于在本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上述税费,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缓缴政策。 三、享受2021年第四季度缓缴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产生的应补税款与2021年第四季度已缓缴的税款一并延后缴纳入库,产生的应退税款由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骗取享受缓缴税费政策的,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不是这一个文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