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出口应征税管理模块中,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的操作步骤如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税务局官方网站或相关税务服务平台,登录到电子税务局系统。 2. 进入出口应征税管理模块: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出口应征税管理”-“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进入相关功能模块。 3. 查看待确认报关单:系统会自动展示当前属期待确认用途的全部报关单。报关单状态默认选择“待确认”,出口日期默认为当前税款所属期。 4. 确认报关单用途:根据实际情况,在“是否当期申报”列中确认报关单所列货物是否应在当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 如当期报关单均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可点击“一键确认”按钮进行一次性全部确认。 • 如当期部分报关单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可勾选对应的报关单并点击“批量确认”按钮进行确认。 • 对于监管方式为“进料XX”的报关单,还需在“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CNY)”栏次填写对应金额。 5. 处理不需申报的报关单:对于当期不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报关单,在“是否当期申报”列中选择“否”,并弹出不申报原因填列界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后点击保存。不申报原因包括前期已申报、当期已开具发票、出口代理、用于出口退税、适用出口免税等。 6. 导入不申报报关单(如有):如有多个不申报的报关单,可通过下载导入模板,填写不申报原因等相关信息后,点击“导入不申报报关单”按钮导入。 7. 统计确认:完成用途确认后,点击“统计确认”按钮。首次点击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统计表》。纳税人可查看已确认的报关单明细信息,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统计”按钮,完成报关单用途确认。 8. 增值税申报:出口应征税货物用途确认完毕后,即可进行增值税申报。在增值税申报界面,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存在出口应征税货物相关业务,请先完成当期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的用途确认操作,再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 请注意,以上操作步骤可能因电子税务局系统的更新而略有变化。在实际操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参考电子税务局系统的帮助文档或联系税务局客服进行咨询。
在电子税务局做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我第1次申报的时候,质检的时候发现成本票的品名错了,所以将成本票退回给供应商,让供应商重开成本票,第1次认证的成本票已经在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这里做了回退。然后当供应商开回来正确的成本票的时候,进行发票勾选用途确定,但是在电子税务局的出口退税在线申报那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那里一直显示的是第1次勾选的发票,而不是第2次勾选的发票,这时候应该怎么办呢?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司1月份的出口退税被税局扣住不给退,要检查出口备案后才给退,这个时间估计有点久,我这个月也有出口要申报,那么申报2月份所属期增值税,期末留抵税就是1月+2月份出口退税额,是不是我1月份申报的出口退税,在出口退税系统是否还能操作退税呢?1月份的出口退税没有退下来,这个月应该申报出口退税的话,留抵税就很大?有没有更加合理的建议?
老师,税务系统推过来的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提醒,我应该怎么操作,我这边是小规模纳税人
我想问下,电子税务局出口应征税管理那个模块怎么操作,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那块
电子税务局里的开红字发票那个模块,我就点的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取入,直接找到要红冲的发票,直接开具出来了,打印出来,有个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用管?从去年到今年红冲的发票,红字信息确认单处理一直没弄过,对?
老师,卖汽车的难道每个月只有车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吗?还有啥发票可以抵扣进项吗?费用发票可以吗?
这个是做账借方银行存款,贷方是什么啊
请问增值税申报错误了,隔了好几个月怎么办?等税务检查到吗?
报销端午节买粽子 636 元,取得专票税额是 36 元,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一个员工在老板的2家公司发工资,一家公司交社保一家没有,现在员工离职了,把赔偿金放在没有交社保的公司名下给员工发放,这样没有问题吧?而且发放的赔偿金不是属于上半年的平均工资的N+1,比平均工资高,有没有问题呢
T+系统做账,上月期末应付账款为0,这个月采购生成了付款单,我按照银行回执单,在付款单里选单分摊保存审核单据自动生凭证,为什么期末余额跑到借方去了,不是应该为0吗?逻辑不知道在哪
老师,就是我们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给客户开发票,是1%的普票,客户要专票,我们是10.1号才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13%的专票,能这个月开了,下个月,再开专票吗?客户急着这个月赶紧上牌,咋办呢?如果这样子操作,会不会我们的税会变高?
老师,请问公司跟其他不属于公司的业务人员做业务,进销其实是一样的进100元消100元,有货物的进出,请问这属于走账吗?
进项票9%税率的原木票通过委托加工1%普票的加工票,把这两个进账金额能转换成13%的木皮进项票吗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目前是私企刚成立没多久,前期展馆工程设计费以及设备款支付一部分了也已经收到发票了,部分款项没有全部付清,现在国企要跟我们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国企占20% 我们占80%。 这些已支付的款项怎么转移到合资公司作为投资款呢
我已经确认用途,但是我1月也开具发票了,为什么这个统计表这里显示已开具发票是0
针对您提到已确认用途但统计表显示已开具发票为0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导致的: 1. 数据同步问题:首先确认电子税务局与开票软件之间的数据是否已同步。有时数据同步可能存在延迟或错误,导致统计表中的数据不准确。可以尝试重新同步数据或联系税务部门确认数据状态。 2. 发票信息录入错误:检查在开票时填写的发票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以及购方和销方的税号等。任何信息的录入错误都可能导致数据不匹配,从而在统计表中显示为0。 3. 报关单与发票关联问题:对于出口应征税货物,需要确保报关单与发票之间正确关联。如果报关单与发票之间的关联出现错误或遗漏,也可能导致统计表中已开具发票数量显示为0。请检查报关单和发票之间的对应关系,确保它们已正确匹配。 4. 系统故障或维护:电子税务局系统或开票软件可能因故障或正在进行维护而导致数据不准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联系系统支持团队或税务部门以获取帮助并解决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 重新检查并同步电子税务局与开票软件之间的数据。 • 仔细核对发票信息的准确性,并确保所有信息已正确录入。 • 检查报关单与发票之间的关联关系,确保它们已正确匹配。 • 如问题仍未解决,请联系税务部门或系统支持团队寻求帮助。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确保所有操作都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避免任何可能的违规行为。
老师,你这说了跟没说一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了困扰和重复的解释。我理解您对于统计表显示已开具发票为0的困惑,并尝试提供更具体的解决步骤: 1. 确认数据源: • 首先,请确认您开具的发票数据是否已经被正确记录到系统中。这包括检查发票是否已经被录入、是否已经被审核以及是否已经被标记为已开具。 2. 检查统计表设置: • 接下来,请检查统计表的设置,确保它包含了您想要查看的发票数据的时间范围、类型等条件。如果统计表的设置不正确,它可能无法正确显示已开具的发票数据。 3. 数据同步与更新: • 如果您的系统支持数据同步功能,请确保统计表已经与发票数据源进行了同步。有时,数据同步可能会出现延迟或错误,导致统计表无法及时显示最新的发票数据。 4. 查看日志与报错信息: • 如果您的系统有日志记录功能,请查看相关的日志信息,以了解是否有任何与发票数据或统计表相关的错误或警告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会提供有关问题的更多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