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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咨询一下,我们在22年按照权责发生制已经把以前项目的剩余收入按未开票收入已做申报缴纳税款,也更正了报表 ,现在跟甲方协议好,他们按照剩余款的65%支付,我们开了发票,现在账务上该怎么处理,税款申报怎么申报。

2025-07-30 10: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7-30 10:29

账务处理: 冲销原多确认的未开票收入及税费(按剩余款的 35%),分录为: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红字),贷 “应收账款”(红字);同时冲减对应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 65% 款项并开票时,借 “银行存款”,贷 “应收账款”(无需重复计提税费)。 税款申报: 增值税:申报表中 “未开票收入” 填负数(冲减 35% 部分),“开票收入” 填 65% 部分,平衡税额。 企业所得税:通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减少应纳税所得额(35% 部分),在申报表中体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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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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