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的原因是:抵押权是不能够脱离主债权而独立存在的。
经济法#请问下:第4问,机器设备已经签订抵押合同了,动产抵押不是在合同生效时就形成抵押权了吗?为什么破产了,债权人不能优先受偿?谢谢
中级经济法,请问,抵押物转让不影响抵押权实现那块说,另有约定除外,又说,约定未登记的话善意第三人取得抵押物所有权,那么,这里的登记和抵押登记是一个登记吗?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这是什么原理?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才会有这样的规定?
老师你好,请问抵押期间,抵押人为什么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呢?已经转让了,不就没有保证了吗
中级经济法考试,物权,“非正常经营活动中,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财产,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没有约定不能转让的,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不受影响”,这句话意思是没约定不得转让,就可以转让,转让后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那受让人取得受让财产的所有权了吗?
销货退回,当月开不了红字发票,下月开红字发票。销售方当月需要暂估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农产品的抵扣不是按9%或者10%吗?他这里为什么是13%了。这里是不是有一个什么规定?
工人急用钱预付八月,又要预付九月工资
销货退回,当月开不了红字发票,下月开红字发票。销售方会计分录怎么做?
老师,供应商是个体经营户,发货是这家个体经营部发货的,付款的那家公司是他们合作的一家鸡厂。收款账户是这家鸡厂的公司,做账的话,应付账款挂供应商的名称,应该挂哪个?
老师,新股东入股10万,资金股10%,技术股5%,这是啥意思啊?
老师,这个盈余公积咋算的呢,3没看懂
老师好!请问一下销售化肥农药的行业最新的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谢谢!
首次学习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学不懂怎么办
贷款利息能开发票吗?专票还是普票?会计分录怎么做?
能通俗说下嘛?
最高额抵押不同于一般抵押,其特点是为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提供担保,债权数额和次数在设定时均未确定。
这种开放性和浮动性使得单个债权的转让难以直接对应到具体的抵押权份额。
如果允许部分债权自由转让,可能导致抵押权被多次分割或重复主张,破坏最高额抵押所依赖的整体性结构,增加抵押人履约风险
《民法典》明确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般规则:未经特别约定,主债权转让无效;
例外突破:若抵押合同约定允许转让,则可依约操作,但需满足公示要求(如登记);
债权确定后的转化:当约定期间届满或达到最高限额时,最高额抵押转为普通抵押,此时主债权可按一般规则转让
老师,通俗讲下,就是不理解,这些法条我知道就是不理解
因为最高额他的金额是不确定,所以就不能转让,如果允许部分债权自由转让,可能导致抵押权被多次分割或重复主张,增加抵押人履约风险,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部分不是可以转让的吗?
如果允许部分债权自由转让,可能导致抵押权被多次分割或重复主张,增加抵押人履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