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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四条: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老师,这个政策现在有吗?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收入是出租房屋的租金,季度收入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吗?印花税和所得税和房产税还是要缴纳吧?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是做二手房东,跟一手房东签订9年的承包合同,每个月给一手房东5000元就可以了。那么我们再出租出去,成立了一家小规模性质的公司。那么我们每个月要交什么税,什么税是我们交的,税点多少,租金收入我们要交增值税吗,也是有30万季度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2021年4月1日后改为15万元,2023年又改回为10万),免征增值税。 然后在个人出租房屋收取的租金减按1.5%征收增值税 按道理来说出租房屋也属于出租不动产 所以请问老师这个能解释一下其他个人是什么情况
老师,小规模纳税 2023年月10万季30万,我想问一下5%的也适用吗?如果适用,那要是卖房子金额没有超过30万的话,那意思也是可以按免税不征收增值税。这个小规模5%税率有哪些开票的内容?不是以劳务 和卖房和租房吗?
这题目有问题大米不是农产品吗
你好,请问目前公司投入1000万,做税务登记的话可是是小规模纳税人吗
学习学习。看看。就看看
老师:1开票多少钱必须得做合同.2项目用电花了2万左右,电网给开了发票,用做合同吗?如果做合同,现金支付可以吗
老师您好,请问中级考试,融资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是否需要考虑时间价值?谢谢
老师,请问现在外面大环境是不是很不好,是不是会存在大量资金回笼不过来的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和“库存商品”核算的范围分别是哪些?为什么售出商品不是贷库存商品而是贷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筹建期间开办费临时请的工人可以直接放开办费吗?还是放应付职工薪酬里?还有业务招待,都可以直接放开办费里面吗?1年多都可以用管理费用开办费吗?1办都没有营业收入,环保企业,在筹建拿特许经营证、租地等等。
老师,这道题里,甲公司实现净利润1800万,答案里A公司为什么没有确认相应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谢谢
老师,超市付的2万多的包装袋钱,可以入低值易耗品吗?是这个月一共三次付的
您好,保险营销员月收入小于10万免征增值税,规定出自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该公告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比如居民个人小方2024年1月是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20600元,因低于10万免征增值税,保险公司预扣其1月个税为[20600×(1 - 20%)×(1 - 25%) - 5000]×3% - 0 = 220.8元。房租收入在符合条件下也可免征增值税,像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10万,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
老师,可以和您确认下吗?我突然想起来,公司支付给【兼职】保洁阿姨的劳务报酬,每月金额800元。目前个税按照劳务报酬,于支付的次月进行零申报。她一个季度收入合计:2400元,我们公司需要找她代开增值税发票吗?会像上面有免征的可能吗?公司账务上按照劳务费处理的,但是她肯定还有别的收入。
还有 支付给股东的租车费,每月1.5万,这个正常不是也要代开增值税发票吗?这几个地方,我有点搞混了。
您好,公司是否找保洁阿姨代开增值税发票,要看当地税务规定和公司财务要求,若公司需发票入账就可能要她代开。保洁阿姨大概率属于按次纳税的其他个人,每次(日)销售额未超500元(月未超20000元)才免征增值税,她每次800元超500元,不能免征增值税。虽一个季度收入2400元,但按现行规定每次超500元不符合免征条件。不过800元未达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起征点,支付方支付劳务报酬时是“0”申报。
老师,针对自然人,【按次纳税的其他个人 】 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上有什么区别吗?为什么保险销售员/个人房东,就可以按照小规模处理?
您好,按次纳税的其他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有明显区别。按次纳税的其他个人指未进行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以每次取得收入为纳税计算单位,每次(日)销售额未超500元(月未超20000元)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月销售额未超10万元(季度未超30万元)免征增值税。保险销售员虽为自然人,但保险销售属持续性经营业务,常与保险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并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特征;个人房东出租房屋属经常性业务,很多也会办理税务登记,所以二者可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支付租车费给个人股东,这个也算小规模纳税人吗,还是其他个人?
您好,一般情况下,支付租车费给个人股东属于“其他个人”而非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是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而个人股东将车出租给公司,多是偶发性的个人行为,未进行税务登记,所以按“其他个人”对待。“其他个人”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未超500元(月未超20000元)免征增值税,若租车费单次超过500元,应缴纳增值税。
老师,【其他个人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未超500元(月未超20000元)免征增值税。】,这个地方,一般是不是都是按【次】处理?月未超20000元,指一个月内发生多次这种租赁业务,也就是要对应多笔租赁合同。一笔合同,多次付款,其实也算【1】次?
您好,对于其他个人出租车辆这类业务,通常按次纳税。这里的“次”一般是指每一次独立的交易行为,并非单纯按付款次数判断。若一个月内有多笔不同的租赁合同,每笔合同对应一次纳税;若一笔合同分多次付款,可视为一次交易,按该合同的全部金额来确定是否超过每次(日)500元或月20000元的标准,未超则免征增值税,超了就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