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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一般是出租方去税局代开 ,还是说承租方按自有房产去交?按自有房产(从价)去交,我看了下好像很多税[捂脸],如果出租方去税局代开,一般是不是按假的租赁合同上面的金额(比较低)去开。如果对方不愿意开,专管又强制我们交,要怎么处理合适?

2025-10-13 18: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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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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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0-13 18:20

您好,房产税法律规定是房东交,他按租金的12%交税,比如租金1万,他交1200元;如果按你自己的房子交,税就特别多,是按房子原值算,公式是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所以千万别这么干,对方用假合同低报租金是偷税,被查到要罚款,如果他不开票,电话税务局就行了,我就这样要过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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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如果不去处理,税局会下户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还会有罚款。
2022-06-25
是的 你有经营范围自己开就行,没有经营范围问下你税务局的允许开吧,这个和房本没有关系
2025-07-28
同学你好,建筑物归属问题要看合同规定。如果归属出租方,由出租方缴纳房产税
2022-06-11
您好,权责发生制,我们不能把这个租赁入在25年,还是得申报在24年, 以下是政策 1、关于取得跨期发票涉税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3.、关于取得跨期发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2006)》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
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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