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一般是应付职工薪酬一级科目贷方累计;没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加上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主营业务成本里边的职工薪酬 2.“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只是工资和奖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包括本年支付上年的工资
现在季报里要求填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这个季度才看到,上个季度都没有,这里填的是本年累计到9月的,还是只填本季度7—9月的数据?
老师,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1职工薪酬那里,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是应付职工薪酬贷方1-9月累计数,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借方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这里面还包含去年12月份的工资,也需要算在内是吗
老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是填1-9月的贷方累计发生额吗;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今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来填列吗(2024.12-2025.08)
1月工资1月计提做账 2月发放 且2月申报个税的数据是1月的计提工资数 那么现在填列所得税申报表时: 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数据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怎么确定数据
老师,你好,现在报本月企业所得税,关于工资数据有以下问题想请教: 1、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是1-9月计提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用对吗?(教育、工会、公积等其他费用我公司暂时没有) 福利费我们在报销时直接跟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一起报销放在管理费用,没有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度,那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管理费用-社会福利费单独统计出1-9月累计数再加上1-9月计提的工资+社保数一起申报。 2、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我们公司去年是按计提报的个税,实际发放工资在今年2-4月(发放去年5-12月工资共计17万左右),今年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数(9.7万左右)报的个税,请问应该按1-9月实际发放数(17+9.7=26.7万)申报吗,如果按这个数申报,个税系统1-9月才申报9.7万就相差太大了,会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或者稽查?
老师 公司需要工地上用的证 用别人的证 然后给承担社保 工资也没有 只有一年给两万 还是现金给的 去年五月份开始 每个月给申报社保 这个账务怎么处理好
老师,收到增值税留底退税的钱,怎么做账呀
工业区A下面有50个a物业管理处,a卖了文艺产品给公司c,因为物业管理处a只有收款员,收款员不做账,开票的时候地产开票员去电子税务局开销售方为A的发票正确的吗
老师,请问10月申报9月利润表中上期金额是指什么金额?
老师,请问10月申报9月利润表中上期金额是指什么金额?
老师,请问我们的客户他差我们的钱,我们差他的钱,可以公司写个情况说明,把这笔款项对冲了
老师,请问往来客户他差我们的钱,我们差他的钱,可以公司写个情况说明,把这笔款项对冲了不?
收到稳岗补贴的账务处理
老师:麻烦问一下职工参股,要去世了股权怎么处理?能直接转给儿子吗?
自用不需要缴纳车购税么?
意思是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这里,我今年发放的去年的工资,也要填进去?
是的,就是那个意思的
那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和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差额很大,不会问题吗?而且实际发放的薪酬发放的是去年的工资,今年1-9月计提的工资都没发过, 今年计提的工资都只在个税系统申报了
不管那个,按税局说明直接统计填报就行
我们1-9月计提以及个税系统申报的工资是17000,但是本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有77000(都是去年6-12月的) 那我们计入成本薪酬就是17000, 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就是填77000?
对呀,就那样直接按账面数字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