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票支出需在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因为手写收据不算合法税前扣除凭证,仅流水和真实发生不能直接扣除。 可留存评审合同、付款记录、老师身份信息等资料,尝试与税务机关沟通,但常规情况仍需调增。

老师大概情况是这样这几年经营不善,去年账面亏了30多万,前年赚了60多万,大前年也是亏了10多万。今年我们打算向信贷公司借款,因为想做新的项目,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就是B厂商一直有200万票没开给我们,我们预付也挂了200多万,我们和B款项已经结清,这些票开出来其实都是成本,这样一摊前几年基本都在亏。信贷公司风控那边我们过不了,款带不下来。 我这里大概想了2个粗暴的办法。第一个 那没开的200多万票我们拒不承认,信贷公司查出来的话,我们就说B没开票给我们,他们属于无票收入,我们款项已清。预付账款那我们就说是放在B那边的货款,这办法我觉得风控那边还是不会信(我不知道风控的原理)。第二个办法,还是那200多万票我们不承认,预付那边叫B这个月给我们打一笔200的款项,就是暂用几天,先把我们账面预付冲掉。等风控查过了我们再把预付补回来,200多万的票叫B今年分次开给我们,我们再分次确认成本。我现在不知道这2种办法行不行。 (问题有点长,前面问了2次都没写完,其实我这里还省略了一些麻烦老师了)
老师,我有个问题想问,我现在就是进入了一个加工企业生产汽车内饰用品的,今天去的时候,老师,老板要求做两套账,然后我今天下午翻了一下他以前的那个凭证,我觉得他们的支出收入都挺合理的,不知道他为啥要做两套账,就是老板经常用私户收现金,他们的微信二维码都是老板的私户。我应该怎么说服老板呢?我今天就说为啥要做两套账呢?你这些收入支出完全可以做一套账,你就做你的真账,到时候有的啥费用确实没有合理的支出凭证发票的话调增就行了嘛。他们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其实他们的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多,都超不过两百多万,但是人家对方要求他们开13%税率的发票,所以他们就注册了一般纳税人。
老师您好 我们,公司有一个一般户一直就没有备案,然后公司在网上卖东西之后那个收入应该都转到一般户里了,然后提出来了,这个一直就没有背呀,嗯,然后但是呢,我们那个基本户每年都会开一期发票,嗯,每年开一次,嗯,这个为什么开这个发票呢?是因为我们公司在天猫网上买东西,然后那个嗯顾客们买东西的时候会用天猫积分来抵金额,然后呢天猫商城就让我们这个公司每年嗯给天猫公司开票,其实就是这个天猫积分的这个吧金额,但是发票上写的是防尘面罩,不是积分,所以我们这个,发票没有进项,也不会银行流水到账,我就是不知道这个这笔业务这个分录该怎么做,以前我都是现金收入做的这样的还交了好多的这个嗯工会经费就是做人工工资嘛,低所得还交了好多的工会经费和所得税
就是我们是一家专业做测绘勘测的服务公司,接的很多项目是政府部门的,做的项目大部分都是要请专家评审的,这些专家评审是个人,每次支出的评审费很高,评审老师都不愿意交个税,所以导致我们公司很大一笔支出没有入账,每年要交很多的所得税,这部分专家评审费现在是由公司一个人垫付的,她自己有一个私账,但是长期下来也不行,因为金额确实很大,想问下老师像这部分钱怎么能合理从公司支出,但是又没有票入账。导致公司成本实际也不够,我之前想过用付工资和年终奖的方法,但是他本身的工资金额也要缴税,也超10%的个税点了,再发高工资也不合适。麻烦老师看到以后给我回复下哈。
老师,我们公司是服务业,做很多项目是需要评审老师评审的,评审老师都是专家库的个人,我们每次付款给老师,他们都是不愿意交个税,也不愿意开票,这个没得商量,而每年的这种评审费用都很大,又没票进成本入账,所以就一直导致利润虚高,所得税费用很大,我想问下老师,像我们这种情况,做直接先做无票支出入账,账面核算出真实的利润,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需要调整吗?如果再纳税调增这些大额的成本费用等于还是没有入账,因为我们确实是真实发生的,如果用公户打款的话每次支出都会有流水证明这笔支出费用,只是没有发票,我们让老师每次收款后手写一个收款收据这样行不行?
老师,利润表里研发费用和高新研发费用辅助账里的数据应该是一致的吗
老师,建筑企业异地要预交个税?
老师,外贸公司是佛山,从石家庄工厂进货,报关单货源地填石家庄还是佛山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异地预缴问题,都涉及哪些税种,需要怎么申报,注意事项?
请问旅游公司一般纳税人 开专票和普票得区别
老师好,小型贸易公司卖电子元器件的,比如说卖出去的东西,公司跟业务各一半提成怎么算呢?
工程机械转租赁,销售合同和开票商品数量不一致风险大不。
我们给政府做文化墙这种内容是廉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化墙,开发票可以写广告代理服务文化墙制作服务费吗,这种要交事业文化建设税吗
请问老师,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受关联债资比的限制么?
老师好,这边有一笔服务三年的金蝶服务费,我不想一次性入成本,想把这次服务费分三年摊销,应该怎么做分录?对应的科目是什么?可以这样做吗?对税务有影响吗?
那老师我想问下,比如评审费用这次付款是10万,相对于根本不入账,我们这个利润等于虚增10万,要去交企业所得税我们小微现在5个点,到底哪样更合规,更划算点?我们如果先把这些评审费无票支出进成本入账的话,到汇算清缴再调增,那还不等于没有入账吗?一样要交那么多税吧?
合规性:无票支出需先入账(凭公户流水、收据),汇算清缴必须调增(税法不认无票支出),否则账实不符有稽查风险,比调增缴税风险更大。 成本对比:入账调增需缴 10 万 ×5%=5000 元税;不入账账也需缴同等税额,还可能被罚款,前者前者更划算。 优化建议:拆分单次 500 元以下用收据扣除,或让专家代开发票(部分情况免税),降低调增金额。
那老师请问下我们这个行业是做勘测测绘的,接的项目一般是政府的地块,像这种评审老师,一次几千或者上万的他们评审费,做劳务报酬的话他们交个税得交多少,什么情况下可以免税?只能低于800吧,那拆分的话也是一个月不能超过800呀?不然不还是要缴税?
之前我看公司的人都是现金支付这些评审老师的,说白了就是公司应该也有些无票收入,对冲了,这种操作应该是不对吧,首先没有从公户走,这个利润每个月核算的也不准确,但是他不会提现在账上,这样是不是就没有风险
劳务报酬个税计算: 单次收入≤4000 元:个税 =(收入 - 800)×20%; 4000 元 < 收入≤20000 元:个税 = 收入 ×(1-20%)×20%; 例:1 万元评审费,个税 = 10000×80%×20%=1600 元。 免税仅针对单次≤800 元(扣除 800 后应纳税额为 0),且无 “每月累计 800 元” 限制,而是按单次计算。 现金支付 + 无票收入对冲的风险:这种操作风险极高: 公户与现金流水脱节,账实不符,税务可通过银行流水、项目合同追溯未入账支出和收入,认定为隐瞒收入、虚增成本,面临补税、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及罚款(50%-5 倍); 利润核算失真,违反会计准则,还可能涉及偷逃税,情节严重需承担法律责任。 相比之下,“公户支付 + 规范入账 + 合理筹划”(如拆分小额、代开发票)才是合规路径。
那老师,还想请教下,假设这个老师的一次评审费为8000,那么免税部分为800,7200元给他拆分9次,这样的话,等于要分9个月才能把这笔费用结清吗?还是说只要拆分为10次就可以?不看时间,只看这个次数就是单项合同?那可不可以说就给他拆分成9个合同项目去做,那就等于单次只有800的收入免税了吗
若 8000 元是同一次评审费,哪怕拆 10 次、不看时间,也属虚构业务,税务不认,还会被查; 只有对应 9 次独立评审(不同项目 / 时间),每次≤800 元,才合规免税,单纯凑次数没用。 单次大额评审费,建议让老师代开发票(经营所得个税低),比拆分更安全。
老师,经营个税税率要交多少啊?不同于那个劳务报酬的个税吗?那老师不愿意开票的话,我们代替他去税局开票,缴纳这个经营所得个税可以吗?
经营所得个税税率:采用 5%-35% 超额累进税率,但实操中多数地区对个人代开 “评审费” 按核定征收(0.5%-2%,具体看当地政策),远低于劳务报酬(20%-40%)。 与劳务报酬的区别:经营所得针对 “个体经营性质的服务”,劳务报酬是 “独立个人劳务”,前者税负更低,且代开时税务局直接核定征收,无需汇算清缴补税。 能否代替开票缴税:可以。你作为付款方,可持老师身份证(或复印件)、付款证明到税务局代开,税费由公司垫付(可从评审费中扣除),拿到发票后即可税前扣除,合规且税负可控(如 8000 元按 1% 核定,个税仅 80 元)。
非常感谢老师!受益匪浅还想请教下老师,那代替评审老师去税局代开这种经营所得发票的话,是不是那个老师个人还要开个体户的营业执照?这个是没关系不需要的吧?
代替评审老师去税局代开经营所得发票,老师个人不需要开具个体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代开发票是指个人在提供劳务、服务或销售货物时,因付款方要求提供发票,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注册公司或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只需携带身份证、业务合同等资料,前往当地税务局或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即可。不过,若个人长期从事经营活动且代开金额较大,可能会被要求办理税务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自行领票开具。
但是,老师如果是按个人经营所得去开票,好像不能是个人吧,有个临时经营所得好像,但是必须得是机构才可以,个人的话也可以认定为经营所得去开票吗?
同学你好 可以的哦
我刚才电话稍微问了下我们这边的大厅,他说现在代开发票都是个人下载app扫脸进去开,进去以后直接开票就代扣代缴税金了,我就有点不太明白我们这个付款的这个专家评审费如果进去系统开票还要交增值税和附加税,还要再交个税,那不还是只能开劳务的了?经营所得有类目限制还是说必须机构团体,去代开的话类目开什么才能开到经营所得的发票呢?
电子税局里面直接代开就行
经营所得的话得临时税务登记的 一般代开都是劳务所得等
那老师我们这种专家评审费也可以做临时税务登记去代开经营所得的发票吗?就是不清楚这个操作步骤,又怕到了税务代开他就直接让我们开成劳务发票了,那就等于还是又要多交个税,那个劳务的个税税率比无票支出纳税调增的税金还高,无票支出8000调整我们企业所得税也就400,劳务报酬个税要交1600啊,但是如果能开经营所得那就太好了,麻烦老师还能指点下吗?
专家评审费可以办临时税务登记代开经营所得发票,能避免按劳务报酬交高额个税。 操作步骤分 3 步:1. 准备身份证、评审业务合同等材料;2. 去办税厅或电子税务局填《临时税务登记表》办登记;3. 凭登记手续申请代开经营所得发票。 关键是提前和税务沟通,明确按 “经营所得” 代开,同时备好合同证明业务真实性